我無法清楚證明,新墨西哥州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和國家氣象局是否正在搞一項陰謀,因此我只好把下列這件事視為某種巧合:在我買下需要渡過兩條河流才能去到其他地方的房產後,不到一星期,我就碰上了有史以來最嚴重的八月水災。曾經是一年一次的沙漠雨季,足足等了七年後,才在我搬入時降臨。

我在一場十分反常的雷雨中,離開怪峰農場。而當我從塔克森,帶著我自分類廣告網站craigslist買來的兩隻小山羊回家時,雨還在下著──或者應該說我努力試著回家。在我離開的那兩天,整片地景都被浸濕了,而現在,這地方看起來比較像海洋,而不像奇瓦瓦沙漠(the Chihuahuan desert,編註:位於美國和墨西哥邊境)。這真是一個麻煩。我得渡過米布雷斯河,才能走上那通往怪峰農場的最後一.六公里路。

即使在乾燥的沙漠,你也可以靠著收集而來的雨水過活。(http://www.harvestingrainwater.com/
從叫聲判斷,我的羊似乎也準備回家了。我們一踏上那條讓脊椎卡喳作響的新墨西哥州泥路,牠們便在後座胡亂地指揮我如何開車,那種抱怨的和聲讓人想起屠宰場。我試著對牠們唱「在回家的路上」(Homeward Bound),這似乎讓牠們安靜一些,但我無法確定我們是否可以繼續前進。我不得不去注意那條河流。當我離開時,它水深及膝,而現在,它已達到三級警戒範圍了。河裡有急湍,白浪在水道中央高漲起來。連根拔起的三角葉楊樹幹順流漂浮而下,就像午餐遲到的短吻鱷。

我在持續不停的毛毛雨中將車子停在河岸,然後掀開手機。我不知道,那賣我山羊的珍妮絲是否這麼快就在等顧客服務電話,但是,當我步出「愛速比」,踏入幾乎具有彈性、爛糊狀的及漆泥水中,我十分確定我需要一位山羊專家的建議。
「小山羊今晚一定要回到一個安全、乾爽的家嗎?」我問珍妮絲。
「乾爽?」她說,「你打算把牠們弄濕嗎?」
「嗯,我希望不必這麼做。但我正看著這裡的米布雷斯河,我猜,如果我們渡河,把羊弄濕的機率是百分之五十。」當我把一隻腳拉出像布丁一樣黏稠的地面時,這隻腳製造出一種吸吮的噪音。

「牠們的確需要一個安全的睡覺地方,」珍妮絲說,「如果牠們被關在車子裡太久,牠們會緊張、不舒服。」
但我心想,那總比溺死好一些,不是嗎?因此,我對著手機說:「別掛斷,我要出去測試一下水深。情況看起來不會太糟。」

「別那樣做!」珍妮絲自亞歷桑那州向我大吼,「常常有人就這樣一命嗚呼。」

這倒是真的。我才剛剛在一本路易斯.拉慕(Louis L’Amour)的西部小說讀到這種狀況。山洪可能在幾秒間爆發。拉慕稱我這類的農場新手正在進行「生牛皮經營」,他說我們就像「穿著用生牛皮固定住的衣服,如果沒有生牛皮,衣服就會散落。」儘管如此,我還是將手機放在車子的引擎蓋上,然後慢慢走入水中,就像一個帶著兩隻山羊,且有一位山羊專家正對著我尖叫的現代拓荒者。

儘管天色已晚,空氣和河水仍然十分溫暖,而這個地方聞起來,不像只是會下雨,而是像會下滂沱大雨。但是啊!那爬到我的涼鞋上的河水,讓我感覺很舒服。在沙漠開了長長車程後,那是一種令人通體舒暢的按摩。我往前涉入水流中,才走兩步,水深已及腳踝,然後上升到小腿。在水道中央,水漲到我的大腿,那大約是「愛速比」的輪胎頂端的高度。
我轉身,跳著渡過那九公尺的距離,回到乾地上。「我要過去了,」我對著手機說。

「噢,天啊,」珍妮絲嘆息著說。那些有可能再去找她買羊的顧客中,有多少是因為不聽勸告、強行渡過暴漲的河流而一去不返呢?「如果你……當你過了河,再打電話給我。」

我把她的自我糾正視為一種信任投票,於是,我把綁在車頂那捆豐滿的乾苜蓿推到地上,再為它蓋上一層防水油布,因為一碰到水,乾苜蓿很容易變成六十多公斤重,而我認為渡河時,我最好盡可能減輕車子的負荷。我也拋掉我在塔克森瘋狂購物時買來的各種垃圾,將它們藏在一棵靠近我鄰居的「非聯合國轄區」告示牌的樹下。我在想,如果鄰居看到我那片揭露沃爾瑪黑暗面的DVD,他會怎麼想。也許他會報警。

好了,耽擱太久了,是該採取行動的時候了──因為河水一直在漲。當我離開時,老天爺是否除了下雨,什麼事也沒做?我研究水流,我曾在阿拉斯加當過嚮導,因此我受過「解讀」河流的訓練。的確,大多數這類訓練,是跟坐在筏子上航行有關,但我猜想相同的原則可以應用在開車過河。我坐在駕駛座上反覆思考我的選擇,然後我決定「儘快渡河會讓我更快渡河」。這意味著車子碰到河水之前,我就會在泥巴中留下三十公分深的胎痕。我會讓車子短暫地垂直行駛,而這時候,那些羊會大聲問:「難道我們沒有權利選擇收養人嗎?」

這是一個半月中最後一次,有一輛機動車成功渡過米布雷斯河。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認為,一具泡在水裡的引擎和一個移位的輪胎,是成功渡河的證據的話。我的確這麼認為,因為三天後,我的鄰居傑克將他的超大型卡車弄到水道中央,然後自天窗逃出來,而他那變成船的卡車,就漂流到附近的墨西哥了。但是,我仍然沒有感到自豪,因為當我和我的羊坐在車子裡渡過米布雷斯河時,我笨得讓駕駛座旁的窗敞開著,結果七十六公升的液態新墨西哥州和一條小魚,就掉落到我的大腿上啦。

我買下這兩隻羊才五個小時嗎?我在想,在塔克森那個熱得讓人無精打采的八月下午,當人們看著一個打扮得光鮮亮麗的三十幾歲女人,將兩隻流著鼻涕、大耳朵鬆軟下垂的小動物,從她的卡車移送到一輛掀背式速霸陸,而一個帶著牛仔草帽的邋遢傢伙遞給她一張支票時,他們會怎麼想呢?在亞歷桑那的家庭派對上,是否有某種變態的山羊部位交易變得十分受歡迎?

按照約定,我必須在下午兩點取羊,但是我遲到了二十分鐘,因為我趕去「完全食品」(Whole Foods,編按:美國一家大型有機食品連鎖超市)和「商人老喬的店」(Trader Joe’s)買東西──當鄉下佬有真正的購物選擇時,他們就會這麼做(我決定暫時不要苦苦思索,有機連鎖商店是否也包括在我對箱形商店的杯葛中)。自從我搬到了新墨西哥州的鄉間,我就忘了如何在車陣中開車。我忘了高速公路的一切。我是那種別人會對我按喇叭的傻瓜,他們以各種令人眼花撩亂的手勢,邀請我加入二十一世紀。由於緊張和亞歷桑那的酷熱,我汗流浹背。當我將錢遞給一位開著運動休旅車的女士,以交換那些和吉娃娃狗一樣大的小山羊時,我覺得我正在看一部關於我自己的電影。我的第一個想法是:如果那些羊開口說話,牠們一定是說西班牙文。我想餵牠們吃墨西哥速食店Taco Bell的東西。

為了餵養增加的三十億人口,在未來五十年,人類必須生產的食物,將多於他們在過去一萬年生產的食物。

山羊商珍妮絲已經在那種外型毫無特色的商業中心等我了,那種商業中心在塔克森沙漠雜亂地蔓延開來。我看見她的車子,覺得自己像神探可倫坡,或者像可倫坡想抓的人。誰會為了取牲畜而和陌生人在停車場碰面哩?

當我們在Craigslist網站上決定細節時,一切都顯得十分合理。但在最好的情況下,當網路關係在真實世界中有了圓滿的結局,那結局也只能說是怪異的。當我開車接近我的聯絡人,我心想:「所以,那就是和我通伊媚兒通了一個月的人。我還以為,她的頭髮會更直、更接近棕色哩。」我突然察覺到,我根本不知道在網站買大型動物是否合法。我左顧右盼,想看看是否有個坐在一輛奧斯摩比(Oldsmobile)車裡吃三明治的傢伙,或者是否有其他我在電視看到的警車的跡象。噢,當然,那輛停在停車場的廂型車,的的確確正在進行著某種監視。

忘了任何一位警察或旁觀者看到這個場景時會怎麼想,我心想,如果我在一個月前目睹這一幕,我會怎麼想呢。這和我在都市郊區長大時所受的教養格格不入。我覺得來錯了地方,就像一個重金屬音樂台播放了一首鄉村歌手崔維斯.崔特(Travis Tritt)的單曲。但由於沒有人一邊從廂型車衝出來,一邊大叫:「別動!該死的傢伙!」,所以我對這項任務開始躍躍欲試。

「躍躍欲試」是一種太薄弱的說法。那些角上佈滿了節的小山羊才從寵物籃爬出來,就擄獲了我的心。其中一隻是雪白色的,當我把牠抱起來,牠就開始吃我的麵包了。我完全束手無策。我邊反抗這種感覺,邊唱著三秒鐘版的惱人的「噢噢噢」之歌。所幸的是,當我把牠的妹妹──有棕色斑點且比較吵鬧──抱起來時,牠對著我的耳朵打了一個噴嚏。這讓我想起小孩子的可愛只是一種裝模作樣。比較重要的是,這兩隻羊將成為我的農場新生活的中心。我非常倚賴吉姆.柯貝特(Jim Corbett)的著作《遛羊記》(Goatwalking)的開場白,這段話清楚說明了:「除了維他命C和一些微量元素,兩隻乳羊可以提供一個人所需的所有營養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