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第六感

天氣很冷,不可思議的攝氏零下十八度,還下著雪;套用那不再屬於我的語言,雪花叫做qanik,幾無重量的大結晶體落成堆,為地面覆蓋一層白色冰霜粉末。
十二月的陰暗天色自墓碑升起,宛如頂空浩瀚無涯。我們在黑暗中的臉龐不過是蒼白閃亮的圓薄片。
我第一次仔細看著棺木。六角形。冰晶體到了某個階段也會結成相同形狀。
現在他們將棺木降入土裡。深色木材的棺木看起來好小,上面已積了一層雪。雪花大如羽絨,雪就是這樣,不一定會冷。天堂此刻也在為以賽亞落淚,淚水化為霜絨覆蓋在他身上。宇宙為他蓋上薄毯,他永遠不會再受寒了。
每回我走上克尼布斯橋,最先尋找的便是冰。但是這個十二月天,我卻看見別的。我看見一道光。
黃色,如同冬季城市裡多數的燈光,而且當時下過雪,即便光線昏黃也會明亮反射。我看見一名警察,有一區暫時拉起紅白色膠帶封鎖。我依稀看得出來緊靠建物旁封鎖的是什麼:雪地裡一抹小小黑影。
因為我用跑的,而且當時才傍晚五點,交通仍舊擁擠,我比救護車早了幾分鐘到現場。
以賽亞雙腿緊緊併攏倒臥於地,頭埋在雪地,雙手環抱頭部,彷彿要阻擋照在他身上的那抹小小聚光燈,彷彿雪地是扇窗戶,他因此深深看入地底。
即便死去,以賽亞依舊別過臉,彷彿不要任何人同情。

好亮。有人幾年前曾測量格陵蘭肖拉帕魯克的亮度。從十二月到二月,太陽消失的三個月間。大家以為會是永夜,但還是有星星與月亮,不時則有北極光。還有雪。
無論如何,我突然發現眼前的屋頂何等明亮。彷彿始終是那層十公分厚的雪為冬日照光明,雪恍如光彩奪目的細小灰珠,無休止地漫射閃爍。
儘管冰霜堅硬,地面上的雪仍因城市的熱度稍微融化。但在這上面,雪仍以原本落下的姿態鬆軟地躺著。只有以賽亞走過。
即便是冬天,以賽亞仍穿了布鞋,地上確實是他的鞋印,球鞋底部已磨平,球員旋轉軸心的前半部足弓上幾乎看不清楚同心圓的輪廓。
他從我們所站之處向外走入雪裡。足跡斜著朝向邊緣而去,沿著屋簷約莫走了九公尺。足跡至此停步,接著朝建物盡頭角落走去。足跡始終與邊緣維持七十六公分的距離,直達面向另一間倉庫的角落。從那裡他轉向朝中間走了二點七公尺,準備起跑。至此足跡便直接奔向邊緣往下跳。
除了以賽亞,沒有別人的足跡。除了他,沒有人橫越這片積雪。
「是我發現他的。」技工說。
我總覺得看著男人哭很難,或許是因為我知道哭泣有多傷害他們的自尊,或許是因為哭泣對他們來說不尋常,總將他們帶回孩提時代。技工已經哭到懶得再擦眼淚了,整張臉都是眼淚鼻涕。
「擦乾你的鼻子,有人過來了。」我說。
沿著屋頂接近的兩位男士看到我們很不高興。
「你們是誰?」
「我住在那個男孩樓上,」我說,「這位男士跟男孩住在同一層樓。」
「麻煩請你們離開。」
接著他注意到足跡,忘了我們在場。
攝影師用閃光燈與大台拍立得拍下第一張照片。
「只有死者的足跡。」他說話的方式好似在腦海裡填寫報告。「母親是個酒鬼,所以他上來這裡玩。」 他又注意到我們。
「該下樓了。」
此刻我什麼都不清楚,只有困惑,而且我的困惑多到有剩,還可以分給別人。所以我哪裡也不會去。
「這種玩耍方式很奇怪,你不覺得嗎?」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我很高傲,我也不太會去反駁。或許我有我的原因。
「妳這麼說是什麼意思?」
「你這麼大的時候,」我說,「父母親還沒從鹽礦工作回來,然後你在屋頂上玩,你會沿著屋簷一直線跑嗎?」
他思索了一番。
「我在日德蘭長大。」他說,但他說話時視線仍盯著我。
然後他轉向身旁同仁。「弄點光線上來。還有,麻煩你陪同這位小姐與先生下樓。」

穿過玻璃門後是一小段走廊,通到標示教授及用較小字體寫著J•羅衍的牌子前。
他從橢圓形桃花木辦公桌後方起身前來迎接。身高二○四公分,年約七十,挺直腰桿穿著白色實驗袍,膚色看起來就像大漠酋長那麼黑。他的表情和善,就像騎著駱駝俯瞰世人在沙地上爬行的仁慈長者。
「羅衍。」
他雖然省略了稱謂,意思卻還是很清楚。正如我們不能忘記,全世界人口都至少矮他一個頭,而且此刻的他腳下還踩著眾多沒能升等教授的醫生,頭上也只有白色天花板、藍天以及上帝,搞不好連這些都在他之下。
「親愛的,請坐。」
他舉手投足散發出掌握一切的彬彬有禮氣質,為此我該感到開心。面臨人生的困境,還有什麼能比仰賴二○四公分優雅有禮的醫療自信還要好呢?
我從沒說過我自己完美。每當面對掌權且喜歡運用權力的人,我便會化身為另一種人,下流惡毒的那種。
但我不會表現出來。我坐在椅子最前端,將深色手套及掛著黑色面紗的帽子放在桃花木辦公桌的最邊緣。
全身黑裝、悲傷、充滿疑問與不安。
「您是最先……檢驗以賽亞的醫生?」
他示意表示肯定。
「我想知道他的死因為何?」
這個問題有點出乎他意料。
「因為墜樓。」
「但那到底是什麼意思?」
他思考了一會兒,不太習慣把話說得這麼白。
「他從七樓高處落下,內在所有器官自然全毀。」
「但他看起來卻毫髮無傷。」
「親愛的,意外墜樓都是如此。但是……」
我知道他要說什麼:等我們剖開他就知道不是了,裡面就只會有碎裂的骨頭及內出血。
「但是他並非毫髮無傷。」他接著說完。
他挺直腰桿。他還有別的事情要忙,這段對話還沒真正開始便要結束了,如同在我之前及之後的諸多對話。
「有施暴跡象嗎?」
他對這個問題並不訝異。像他這個年紀、這種資歷的人,不太容易感到訝異。
「完全沒有。」他說。
我徹底沉默地坐在位置上。讓歐洲人置身沉默之中很有趣。對他們來說那就像真空狀態,其中張力會不斷擴增聚集以致無法忍受。
「妳怎麼會這麼想?」
他已經不再把「親愛的」掛在嘴邊。我無視他的問題。
「您會為所有格陵蘭人進行鑑識醫學解剖嗎?」
我這問題是亂槍打鳥,但顯然也正中了要害,因為他眨了眨眼。
「沒有,」這下他說話速度開始放慢,「但有時候我會協助丹麥人的解剖中心。他們每年都有來自全國成千上萬個案件。」
「您都獨自完成解剖工作嗎?」
「除非是特殊案件,否則我們有一套既定程序。會有一位醫生及一位實驗室技術人員在旁協助,有時候會是護士。」
「我們可以看到解剖報告嗎?」
「反正妳也看不懂,就算看懂了也不會喜歡。」
有那麼一瞬間他失去了自制,但沒一會兒又恢復正常。「妳要知道,碰到這種案子,只要這起意外有一絲可疑之處,我們和警方都會盡可能詳加調查。性騷擾案件不可能不留下痕跡,會有指印,衣服被撕破,小孩子為了保護自己,指甲縫裡會留下皮膚細胞。這些在這件案子裡都沒有,什麼都沒有。」
他就這樣贏了。我起身戴上手套。他往後靠。
「我們當然也會看警方的報告,」他說,「從足跡就能明顯看出,事發當時屋頂上只有他一個人。」
我長途跋涉至辦公室中央,然後回頭看他。我察覺出有哪裡不對勁,但我不知道是什麼。不過現在他已重新爬上他的駱駝。
「親愛的,歡迎妳隨時再來電。」

過了好一會兒我才不再感到暈眩。 「我們各自都有恐懼症,」我說,「我有我的,您脫下那件防彈白袍後可能也有。您知道以賽亞的是什麼嗎?懼高症。他可以飛快跑上二樓,但從那裡開始他會用爬的,雙眼緊閉,雙手緊緊握住扶手,額頭全是汗,雙膝發抖,從二樓爬到四樓得花五分鐘。他母親在搬進去前曾要求住一樓公寓。但你也知道,身為領福利金的格陵蘭人……」
隔了很久他才回答:「不管怎麼樣,他確實在那上面。」
「沒錯,」我說,「不過,哪怕你用升降機或是起重機,他都不可能往那鷹架上爬一步。我不懂他到底為什麼會跑上那裡去。」
我眼前還能看見以賽亞嬌小的身軀躺在地下室的停屍間裡。我根本不看羅衍,就直接往門外走去。

〈導讀〉《雪中第六感》與中間文學

林斯諺

《雪中第六感》這本作品在乍看之下,用台灣對類型小說的使用語來看,是一本「廣義的」推理小說。以英文的術語來看,則可被歸類成所謂的thriller,直譯是驚悚小說,但這個中譯有些誤導,thriller是一個很廣義的詞,泛指那些利用各種方式來操控讀者情緒的影集、小說或電影,通常摻雜懸疑、緊張、刺激等元素,令讀者產生焦慮、期待感而陷入情節之中。
以推理小說而言,最基本的架構:謎團發生(通常是謀殺案)→主角進行調查(通常是偵探)→揭穿真相。《雪中第六感》完全符合這個大的架構:一名移居丹麥的格陵蘭小孩墜樓死亡,警方以意外作結。死者的鄰居史蜜拉從頂樓的雪跡研判死因不單純,因而開始追查,千里尋凶的結果,揭穿了謀殺案背後的龐大真相。
不論是推理小說也好,驚悚小說也罷,都是用類型小說(genre fiction)的概念來看待本書。類型小說意指作者依照某些規範以及模式來書寫作品,以至於讓作品可以成為某種特定的類型作品。例如:奇幻(fantasy)、科幻(science fiction)、推理(mystery)。上述提及對於推理或驚悚的一些簡單定義,便是規範與模式。
本書最有趣也是最具特徵之處,就是在於,雖然它或可歸類為類型小說,但嚴格說是一本文學小說(literary fiction),換句話說便是具備文學價值(literary merit)的作品。文學價值是美學價值(aesthetic value)的一種,許多哲學家認為,具備美學價值才稱得上是藝術作品。因此,文字創作必須擁有文學價值才稱得上是文學。這種傳統的文學觀,區分了所謂純文學與大眾文學。文學小說簡單說就是純文學、嚴肅文學(serious literature),而類型小說通常被認為是大眾文學(popular fiction)。
關於這些區分討論縱然有許多爭議存在,但基本上已形成一種多數人的共識。一本小說究竟是文學小說或大眾小說,用二分法來看待或許較為偏頗,應該用程度(degree)的概念來說:這兩者分據數線兩端,我們可以說一部作品較偏向某端,而較不偏向某一端,而非它是/不是。
對於看慣好萊塢模式電影或一般推理小說的讀者,或許一開始會難以適應本書的書寫方式:第一人稱內心獨白多而繁雜,充滿雙關語以及諷刺、隱喻、象徵等晦澀的文學筆法,描述瑣碎,節奏緩慢,結局不明確……等等。其實正是因為本書在文學數線上正是落於中間點的作品,也就是雅俗共賞的「中間文學」。
文學小說有幾個特點。首先是對於人物刻畫的注重遠勝於情節營造。人物刻畫並非只是營造出一個鮮明的臉譜,而是必須透過角色的敘述來傳達出一個極具內省性與深層面的立體角色。作者在本書中替主角史蜜拉建構了一個細膩完整且可信的角色歷史,透過深入內心的敘述,我們了解她的童年,她的成長,她對於親人、愛人的愛恨,她的人生觀,她的國族認同。作者不吝於揮灑她內心的一切,彷彿她是一面透明的玻璃,可以讓人看透一切,而非是一張濾網,讀者只能接收到過濾過的資訊。舉個例,後者就猶如福爾摩斯。在福爾摩斯的破案故事中,我們對於他的了解是片面的,他的形象是刻板的。福爾摩斯的內心是一張平面,但史蜜拉的內心則是一個多面體。史蜜拉若只是冷硬強悍,那也只是鮮明的平面臉譜。但她不是,她不只有脆弱的一面,也有矛盾的一面,還有更多面,隨著時間而改變,她是一個四維的存在。
在文學小說中,故事主要藉由角色的心理來驅動,而非情節。豐富且深入的人物內心故事製造出情感牽扯,成為故事的原動力,就算犧牲節奏也在所不惜。在本書中,一反一般商業小說情節高潮迭起的狀態,我們不斷看到史蜜拉的內心故事,這些內心故事乍看之下拖緩了情節,切斷了節奏,實則給了小說更多內在驅力,更多人物行為與動機上的說服力。史蜜拉半丹麥半格陵蘭的血統,她的生長背景,她對愛情、親情的看待,都被完整化地呈現。缺少這些內心鋪墊,她便成了一個作者的傀儡,完全被情節綑綁並推進的戲偶,而非一個有血有肉之人。這種以人為本的特色,也是區別文學與大眾小說一個很重要的指標。
另外還有文風(style)。文學小說比大眾小說更注重文風,後者求流暢簡單好讀,因此不同作者寫出來的文字多半沒有太強的區別度;但對前者而言並非如此,通常精緻、講究、詩意且深厚。伴隨文風的是腔調(tone),文學小說的敘事口吻要比大眾小說來得嚴肅深沉。文風與腔調可說是緊密結合。本書的文字絕非流暢易讀,而是極度細膩,這細膩又分兩種,細節的細膩與情感的細膩。作者對於事物細節的描述,無論是科學知識──例如冰河的知識,或者是日常事物──例如房間的樣態,都採取一種鉅細靡遺的方式來敘述。這反映了史蜜拉的科學家性格,她是冰河專家,學過測量學,熱愛數學,科學的理性與冰冷,猶如她對冰雪的熱愛,這是她性格中冷冽、強硬、理智的一面。但另一方面,她情感的細膩,她內心的火熱,也透過了細碎而龐雜的內心獨白透露出來。她的人生觀,價值觀,愛,這種情感上的細膩,在澎湃的內心中一字不漏地呈現給讀者。數學在她心中成為感性的計算,冰雪也化為衡量事物的尺度。她那帶有詩意的口吻,濃烈地表達了她文學家的性格,她火熱的感性。彼得•霍格用一種精妙的口吻來呈現史蜜拉:一種冰冷的詩意,敘事風格如冰雪般寒冷,但我們卻可感覺到冰冷的背面潛藏著熱情,這熱情絕非透過赤裸裸的露骨呈現。這種奇異的矛盾,正是史蜜拉血緣的天生矛盾:丹麥與格陵蘭之悖離與背反,格陵蘭對於丹麥之依存與反抗。
這種背反,也巧妙隱含著其他調和對立的企圖。除了文學與通俗之結合外,還包括了科學(理性、冰冷)與文學(感性、熱情)的揉合。作者不吝於將科學知識安插進來,成為故事的一部分;作者也不吝於採用冰冷的詩意之口吻,讓史蜜拉的敘述從直白的描述昇華成美麗的敘事詩。這完美的融合,符應了一九五九年英國科學家史諾(C.P. Snow)於演講中所抨擊的,「兩種文化」(The Two Cultures)的鴻溝,亦即科學與人文藝術的對立與偏見。
最後,文學小說的另一特點,總是「有話要說」。不同於一般大眾小說只求故事好看,文學小說蘊含嚴肅主題,本書也不例外。表面上的推理情節其實是運用來包裝更嚴肅的議題:丹麥的後殖民歷史、文化認同、人際關係、政治操弄、人類欲望。這些議題並非只是被膚淺地置入,而是深層地埋藏、整合於整個脈絡中,成為作品的靈魂,也唯有達到這種層次,才能貫徹作品的主題性。彼得•霍格承襲歐洲知識分子的思想一貫傳統,以歷史為脈絡,對於政治、文化、科學、人類做出抨擊與反思,並把主要焦點放在丹麥與格陵蘭殖民/被殖民的關係上,從這點輻射出各種關涉到的議題。
作者在1996年發表過《情困伊甸園》(The Woman and The Ape)後,沉潛十年,才又推出《危險的靜默》(The Quiet Girl),出版後引起極大爭議,濃厚的後現代(post-modern)風格顯然又更朝文學小說的極端靠攏。二○一○年的《牧象者之子》(The Elephant Keepers' Children)又再度回歸中間路線。這或許也間接說明了《雪中第六感》企圖心與中間文學創作路線的成功,也對推理小說突破類型藩籬、逸升藝術(而非只是技藝)的可能性作了更多的提示與示範。

林斯諺是推理小說家,《冰鏡莊殺人事件》曾入圍島田莊司推理小說獎決選。著有《芭達雅血咒》等書,新作《無名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