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會證明一切

《該隱與亞伯》超級暢銷作家 傑佛瑞.亞契
挑戰寫作顛峰最新代表作!

《星期日泰晤士報》最暢銷系列∣與大仲馬同等級的說故事高手!


  • 知名譯者李靜宜翻譯導讀!

  • 作品累積銷量突破兩億五千萬冊,是世界上作品最暢銷的作家之一!

  • 《泰晤士報》盛讚《柯里夫頓紀事》系列與諾貝爾文學獎高爾斯華綏的《福爾賽世家》相媲美。

時間會證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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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一次榮登《星期日泰晤士報》暢銷榜第一名!

  • 全球最大書評網站goodreads超過17,000位讀者★★★★★好評推薦!

  • 《柯里夫頓紀事》系列與出版商麥克米倫(Macmillan)簽訂高達1,800萬英鎊出版協定,創下英國作家最高金額的出版合約!

內容簡介

若是梅西那天沒有選錯對象失去處子之身,如果不是亞瑟‧柯里夫頓那天晚上沒回家的話,就不會有這個故事了。而他們哪個人才是有罪的人,老傑克心裡清楚得很……

據說,哈利的父親亞瑟是在戰場上陣亡的。

每回哈利問起父親的死亡,母親梅西頂多說他隸屬步兵團,在停戰協定簽署前戰死沙場。外婆則拿勳章給哈利看。舅舅史丹則說溜嘴:「要是當初聽我的,你爸到今天還活著。」可是一九二○年才出生的哈利,很清楚這一切都是謊言。

愛逃學的哈利在碼頭的每天都是一場探險,直到哈利認識了住在火車廂的神祕老人傑克。他淵博有趣的知識讓哈利燃起了求知欲望,而美妙如天籟的歌聲則讓哈利能夠以合唱獎學金入讀名校,並認識了兩位好友吉爾斯和狄金斯。

但是哈利的求學之路,卻遭遇重重莫名阻礙。碼頭工人之子的身分讓他飽受霸凌﹔而母親的茶館付之一炬,更讓他學費無著。還有一個跛腳男人總在暗處窺伺,不惜所有想阻止哈利去挖掘已經焊封的秘密。而這一切似乎都和那個必須壓低聲音、只容交頭接耳的禁忌話題,他父親亞瑟的死亡有關聯……

錯綜複雜的人心,在說故事大師傑佛瑞.亞契的筆下,猶如掛滿水滴反射如珍珠的蛛網般,顯現閃亮卻又不可思議的背襯陰暗。作者書寫了守護稚子的慈愛、自私無情的罪惡、美好希望的微光,交織出迥異的人生面貌。在在豐富故事又衝擊讀者心靈,留下了牽動心魂的深深悸動。然後讓人不禁思索:如果注定要面對悲劇人生,我們又該何去何從?

作者簡介

傑佛瑞.亞契  Jeffrey Archer

一九四○年出生,畢業於牛津大學,英國文壇首席才子,跨足政界和文壇,生花妙筆寫下各種佈局精巧、刻劃生動的小說,並常以自身經歷融入故事細節,語言詼諧而情節生動,被盛譽為「英國的歐亨利(O. Henry)」。《時代雜誌》稱譽其為娛樂大師,說故事能力足以媲美大仲馬。

亞契一生充滿傳奇與戲劇性,也是評價兩極化的爭議性人物。一九六九年成為英國當時最年輕的國會議員,後曾任保守黨副主席,一九九二年成為上院終身議員。他二十九歲即當選國會議員,在某次投資失利而瀕臨破產後辭去公職,專心投入寫作;以他自身經歷為藍本的小說在出版後大為暢銷。而後又投身政壇,於一九九二年再度擔任議員,並受冊封為貴族,但又在二○○一年被判提供偽證並影響司法公正,因而鋃鐺入獄。

之後,他以自身坐牢的經驗為基礎,寫下三部大獲好評的《獄中日記》(Prison Diaries)描繪獄中見聞;《生而為囚》更被譽為二十一世紀的《基督山恩仇錄》,創造寫作生涯的另一高峰。其他作品如《雪地拼圖》(Paths of Glory)及《別有洞天》(A Twist in the Tale)等,都曾在世界各地榮登暢銷排行榜,並譯為三十多種語言。是當代文壇難以歸類的奇葩。

從一九七四年第一部長篇小說《一分不多,一分不少》(Not a Penny More, Not a Penny Less)問世起,他陸續發表了二十多多部作品,包括長篇小說、短篇小說和劇本多種體裁,題材則不離政壇風雲、國際衝突、家族爭鬥,巧妙的懸念設置、情節推進和適度穿插的情色描寫讓他本本榮登暢銷書榜。曾十一次榮登《星期日泰晤士報》暢銷作者排名榜第一位,作品累積銷量突破兩億五千萬冊,是世界上作品最暢銷的作家之一。

亞契已婚,並有兩個小孩,現居倫敦與劍橋。

導讀

騙術高明的魔術師--傑佛瑞‧亞契
李靜宜

間諜小說大師約翰‧勒卡雷曾說小說家都是高明的騙子,以這樣的標準來看,既能寫暢銷小說,又能成為上流政客的傑佛瑞‧亞契,肯定比自認天生有著騙子基因的勒卡雷來得騙術高明甚多。

名列全球最暢銷小說家之列的傑佛瑞‧亞契並不是十年磨一劍,終於功成名就的典型作家。畢業於牛津大學的他,曾是政治金童,一九六九年,年僅二十九歲即成為英國當時最年輕的國會議員,政治前途一片看好。但一九七四年捲入一場金融醜聞,不僅讓他瀕臨破產,且被迫辭去國會議員職務。

然而這個悲慘的意外,卻成為亞契人生的另一個起點。為了償還債務,免於破產,亞契埋首寫了一部小說《一分不多,一分不少》(Not a Penny More, Not a Penny Less),初時大家都認為這不過是失意政客走投無路之下的異想天開,投稿十四家出版社都遭拒,最後在獨具慧眼的文學經紀人黛博拉‧歐文(Deborah Owen)推動之下,先在美國出版,再回英國出版,一舉登上暢銷排行榜,並陸續改編為廣播劇與電視影集,奠定亞契暢銷作家的地位。

此後,傑佛瑞‧亞契創作不輟,作品本本暢銷,包括《該隱與亞伯》(Kane and Abel)、《誰是首相》(First Among Equals)都是一出版即登上排行榜、銷量以百萬計的暢銷小說,不獨在英國,也先後在美國、加拿大改編為電視影集,甚至連在印度都極為暢銷。

因寫作而免於破產危機、累積可觀財富的亞契並未放棄政治野心,一九八○年代中期重返政壇,擔任英國保守黨副主席,並準備參選倫敦市長,卻因緋聞纏身而棄選。一九九二年成為上議院議員,受封貴族,人生至此原已名利雙收,了無遺憾,未料在二○○一年卻因為提供偽證妨礙司法公正而入獄兩年,人生再次墜入黑暗深淵。

但是向來以大仲馬為偶像的傑佛瑞‧亞契,並沒有被悲慘的際遇擊倒,反而效法《基督山恩仇記》,以自己坐牢的真實經歷為基礎,寫出三部曲的《獄中日記》(Prison Diaries),以及小說《生而為囚》(A Prisoner of Birth),大受好評,被《華盛頓郵報》推崇其說故事能力「堪比大仲馬」。

傑佛瑞‧亞契從政壇轉戰文壇,迄今出版了超過三十本書,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行銷近百國,總銷量超過兩億五千萬冊,不僅在英國出版界,甚至在全球出版界都是難以複製的奇蹟。亞契的作品多半以政界商場風雲、豪門恩怨為背景,劇情通俗,但情節鋪陳格外具有張力,行文敘事簡單輕快,易懂易讀,讓人一讀上鉤,欲罷不能。特別是亞契個人特殊的生活經歷,提供了小說背景的真實元素,讓讀者彷彿身歷其境,渾然不覺只是在閱讀一個與自己真實生活相去甚遠的故事。

傑佛瑞‧亞契的多產,常讓人以為他的寫作得來全不費功夫。但他其實是個自律甚嚴的作家。在寫作期間,他每天清晨五點半起床,六點開始寫作,寫兩個鐘頭,休息兩個鐘頭,一天工作八小時。他甚至嚴格規定自己寫完一本小說初稿的時間是五十天,四百個小時,然後再經歷十四次修改,長達一千個鐘頭的潤飾,才能交出完稿。對傑佛瑞‧亞契而言,寫作沒有捷徑,是一份必須認真以待的正式工作,或許這也是他能在文壇長久屹立不搖的最重要原因。

對於亞契的作品,並不是所有的評價都是正面的。有部分文學評論家認為他的小說太過戲劇化與通俗,欠缺嚴肅文學所需要的深度。亞契自己對於這個評價,卻有頗具趣味的回應。他說小說家(novelist)與說故事的人(storyteller)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寫作者,暢銷作家一定是出色的說故事者,而小說家卻未必是好的說故事人。他進一步以推理小說家克莉絲蒂為例,說克莉絲蒂的小說從不以辭藻華美、心靈刻劃著稱,但在過世多年之後,依舊穩坐推理天后寶座,比起許多戴上諾貝爾桂冠卻罕為大眾所知的小說家,她顯然是個更為成功的說故事人。若以這個說法來對照亞契通俗卻大受歡迎的作品,不難印證他的確是個頂級的說故事人。

傑佛瑞‧亞契在二○一一年推出野心宏大的七部曲《哈利‧柯里夫頓紀事》,首部曲《時間會證明一切》出版隔日即登上暢銷排行榜。這部小說一般認為具有亞契的個人色彩,敘述出身布里斯托碼頭工人家庭的哈利,一路力爭上游,終於躋身上流社會的故事。一如亞契過往的作品,哈利‧柯里夫頓的故事有豪門家族秘辛、商場爾虞我詐、政壇風起雲湧,再加上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的社會急遽變遷,讓整個故事高潮迭起,讀者一翻開肯定就放不下。

儘管這七部曲同樣招來許多嚴肅文學家的批評,但就如同自認討厭亞契作品的知名作家安東尼‧霍洛維茲(Anthony Horowitz)所說的一段插曲,他在自己新書講座前的空檔,坐在星巴克翻開《Only Time Will Tell》,就被哈利的身世之謎整個吸引住了,看得欲罷不能,拚命想知道他後來到底怎麼了,差點忘了自己的新書座談就要開始。

他的作品通俗也罷,老套也罷,但不能否認的,擅長說故事藝術的傑佛瑞‧亞契就是有讓人一翻開書就踏進幻影世界的無窮魅力。誰能說他不是擁有最高明騙術的魔術師呢?

搶先試閱

梅西.柯里夫頓    1919
序幕

若是我沒懷孕,就沒有這個故事了。不蓋你,去濱海威斯頓員工旅遊的時候,我就打定主意要失去處子之身,只是沒想到對象會是這個人而已。

亞瑟.柯里夫頓和我一樣,出生在靜宅巷,我們甚至上同一所學校:梅里塢初等學校。但因為我比他小兩歲,所以他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我們班上所有的女生都傾心於他,但並不只是因為他是學校足球隊的隊長。

雖然在念書的時候,亞瑟從來沒有注意過我,但他從西部戰線回來之後,情況馬上就變了。他開口邀我週六去帕萊斯跳舞的時候,我都還不確定他到底知不知道我是誰,但老實說,我也定睛多看了他幾眼,才認出他是誰來。因為他留了小鬍子,頭髮像羅納.考曼那樣油亮亮地往後梳。那天晚上他沒看別的女生一眼,和我跳了最後一支華爾滋之後,我就知道他遲早要開口向我求婚的。

亞瑟拉著我的手,送我回家,到我家門口時,他想要吻我。我把臉轉開。畢竟,華茲牧師告誡過我太多次了,要我在婚前保持貞潔。而我們的唱詩班指揮蒙岱小姐也警告過我,說男人都只想要一個東西,一旦得手,就馬上失去興趣。我常懷疑蒙岱小姐的話是經驗之談。

下一個週六,他邀我去電影院看莉蓮.吉許的《被摧殘的花朵》。雖然我容許他攬著我的肩,但我還是不讓他吻我。他沒抱怨。事實上,他還挺害羞的。

再下一個週六,我允許他吻我,但他想把手伸進我襯衫裡的時候,我推開他。事實上,在他求婚,買婚戒,以及華茲牧師第二次宣布結婚預告之前,我都不讓他這麼做。

我哥史丹告訴我說,我是埃文河此岸唯一的處女,但我懷疑他所謂征服的豐功偉績,都只是在心裡進行而已。然而,我還是斷定時機到了,和再過幾個星期就要步入結婚禮堂的對象在濱海威斯頓纏綿,還有比這更好的時機嗎?

然而,亞瑟和史丹一下遊覽車,就馬上進了最近的一家小酒館。可是我花了一個月的時間來為這一刻做周詳的計畫,所以下車的時候,我彷彿熟讀好女孩性愛指引那樣,早已做好準備了。

我一肚子氣的走向碼頭,突然發現有人跟著我。我轉身,眼前的這個人讓我非常意外。他走近我,問我是不是自己一個人。

「是啊,」我說,知道此時亞瑟已經在喝第三杯了。

他伸手摸我的屁股,我本該一巴掌打在他臉上的,但基於幾個原因,我並沒有這麼做。首先,我想到和幾乎不太可能再見面的人做愛也有好處。而且我也不得不承認,他的攻勢讓我受寵若驚。

在亞瑟和史丹很可能正灌下第八杯酒的時候,他已經讓我們住進面海的一家客棧。對於沒打算過夜的客人,這家客棧好像有特別的優惠價。我們還沒走到第一個樓梯平台,他就開始吻我,臥房的門一關,他就迅速解開我的襯衫鈕釦。這顯然不是他的第一次。事實上,我也很確定我不是他在員工旅遊釣上的第一個女孩。否則,他怎麼會知道房價優惠的事?

我得坦承,我沒料到事情會這麼快就結束。他一從我身上爬下來,我就進浴室,而他坐在床沿點起一根菸。或許第二次會好一點吧,我心想。但等我出來,他已經不見人影了。我不得不說,我很失望。

若非回布里斯托的車程上,亞瑟吐得我一身髒,我應該會因為對他不貞而有罪惡感吧。

隔天我把發生的事情告訴我媽,但沒讓她知道那個傢伙是誰。畢竟,她沒見過他,也很可能永遠見不到。媽要我閉緊嘴巴,因為她不想取消婚禮。就算我懷孕,也不會有人知道,因為在還沒有人發現之前,亞瑟和我就已經結婚了。

 

 

 

哈利.柯里夫頓    1922–1933
1

據說我父親在戰場陣亡。

每回只要問起他的死,我媽頂多就說他隸屬皇家格勞斯特郡步兵團,赴西部陣線作戰,在停戰協定簽署的幾天前戰死沙場。外婆告訴我說我爸是個勇敢的人,我們單獨在家的時候,她還會拿他的勳章給我看。我外公很少對任何事情發表意見,但他耳朵聾了,所以也或許根本就沒聽見別人問什麼。

我唯一記得的另一個男人是我舅舅史丹,早餐的時候,他都坐在桌首。他出門上工時,我常跟著他到碼頭。他在這裡工作。我在碼頭的每一天都是一場探險。貨櫃船從遙遠的地方來,卸下貨物:米、糖、香蕉、黃麻、蘋果、錫,甚至煤(我最討厭煤,因為會留下明顯的痕跡,讓人知道我一整天都在幹嘛,惹得我媽不高興),然後再度啟航到我也不知道的地方。早上只要船一進港,我就急著想幫舅舅卸貨,但他都只是笑著說:「你很快就可以了。」但對我來說顯然並不夠快,而且,毫無預警的,學校的問題就來了。

我六歲的時候被送進梅里塢初等學校,我覺得根本就是浪費時間。我在碼頭什麼都學得到,還上學幹嘛呢?要不是我媽拖著我到門口,丟下我,然後下午四點鐘再來拎我回家,我第二天根本就不想去了。

我當時並不知道媽對我的未來另有計畫,她不想讓我和史丹舅舅一起在碼頭工作。

每天早上媽一丟下我,我就在校園裡蕩來蕩去,直到她走遠,然後就溜到碼頭去。我每天下午都趕在她來接我之前,回到校門口等她。回家路上,我會告訴她這天在學校做了什麼事。我很會編故事,但她沒過多久就發現我講的是什麼:是故事。

我們學校有一兩個男生也常在碼頭混,但我和他們保持距離。他們年紀比較大,塊頭也比我大,只要我礙了他們的事,就動手揍我。我也很留意領班哈斯金先生,要是他發現我在—套句他喜歡說的話—遊蕩,就會踢我屁股趕我走,威脅說:「要是讓我再看見你在這裡遊蕩,我就去向校長舉報。」

偶爾,哈斯金先生覺得太常看見我了,就去向校長打小報告。校長會抽我一頓鞭子,然後打發我回班上。我的班導霍康畢老師從未洩露我逃學的事,而且對我還不錯。我媽只要發現我逃學,就很生氣,會扣下我每週半便士的零用錢。但是雖然偶爾被大孩子揍,常吃校長鞭子,還會被扣零用錢,但我還是無法抗拒碼頭的吸引力。

在碼頭「遊蕩」的時候,我只交到一個真正的朋友。他名叫老傑克.塔爾。塔爾先生住在棚屋盡頭的廢棄火車車廂裡。史丹舅舅叫我離老傑克遠一點,因為他是個又蠢又髒的糟老頭。我覺得他並不髒,當然沒史丹那麼髒,而且沒過多久,我就發現他其實也並不蠢。

和史丹舅舅吃完午餐,咬一口他的馬麥醬三明治,吃他吐出來的蘋果核,喝口啤酒,然後我就回學校,好趕上足球賽。這是我覺得唯一值得參加的活動。畢竟,等我離開學校之後,我就要去布里斯托城市足球隊當隊長,或是造一艘可以航行全世界的船。只要霍康畢老師閉緊嘴巴,碼頭領班不去向校長打小報告,就不會有人發現我整天都不在學校,而我只要避開煤炭貨櫃,每天下午四點鐘準時站在校門口,我媽也不可能發現。

 

 

每隔一週的星期六,史丹舅舅會帶我去亞斯頓門看布里斯托城市隊的比賽。星期天早上,媽媽通常會押著我去神聖基督降生教會,那是我想逃也逃不了的事。華茲牧師一講完最後一段禱詞,我就衝向遊樂場,和同伴一起踢足球,然後才及時回家吃飯。

七歲時,所有瞭解足球的人都知道,我絕對進不了學校足球隊,更別提要當布里斯托城市隊隊長了。但就在這時,我發現上帝賜給我一個小小的禮物,雖然那不是我的腳。

起初我並沒有注意到,星期天早上在教堂裡,只要我一開口唱聖歌,坐在我周圍的人就都閉嘴不唱了。媽建議我加入唱詩班的時候,我想都沒想地哈哈大笑。畢竟,誰都知道,參加唱詩班的都是女生和娘娘腔。我本來不會理會這個提議的,但華茲牧師告訴我,唱詩班的男生是有錢可拿的,參加葬禮有一便士,婚禮則是兩便士。這是我第一次接受賄賂的經驗。但在我很不情願地答應參加試唱時,惡魔又決定在我前進的道路上樹立障礙:愛蓮諾.蒙岱小姐。

如果蒙岱小姐不是神聖基督降生教會的唱詩班指揮,我一輩子也不會和她有交集。雖然她只有一百五十幾公分高,看似一陣風吹就會倒,但沒有人敢嘲笑她。我覺得連惡魔可能都怕蒙岱小姐,因為我知道華茲牧師就很怕她。

我同意參加試唱,但堅持要我媽先預付一個月的零用錢。下一個星期天,我和其他小孩一起排隊,等著被叫到。

「你們永遠都要準時來參加練唱。」蒙岱小姐宣告,螺絲錐似的凌厲眼神盯著我。我也不怕死地瞪回去。「除非有人問你們話,否則不准講話。」我還是想辦法保持沉默,「在儀式進行當中,你們要隨時集中精神。」我不情願地點點頭。這時,老天保佑,她給了一條生路。「但最重要的是,」她雙手扠腰,說:「在十二個星期之內,你們必須通過讀寫測驗,我才能確定你們可以應付新的聖歌和不熟悉的詩篇。」

我很樂意在第一關就被刷掉。但我會發現,愛蓮諾.蒙岱小姐沒那麼輕易放棄。

「你要選唱哪一首呢,孩子?」我站到隊伍前面時,她問。

「我什麼都沒選。」我告訴她。

她翻開讚美詩本,交給我,自己坐在鋼琴前面。我露出微笑,想著我或許還有半個星期天的早晨可以去踢足球。她開始彈起熟悉的曲調,我發現我媽坐在前排椅子上盯著我看,就決定還是先應付過去比較好,就算只是為了讓她開心。

「一切美麗光明物,一切活潑生靈,一切聰明可愛物……」我還沒唱到「都是父手所造……」,蒙岱小姐臉上就浮現了微笑。

「你叫什麼名字,孩子?」她問。

「哈利.柯里夫頓。」

「哈利.柯里夫頓,你每個星期一、三、五下午六點鐘準時參加唱詩班練唱。」然後轉頭對站在我後面的那個男生說:「下一個。」

第一次練唱,我向我媽保證我會準時參加,雖然我知道那會是我的最後一次,因為蒙岱小姐馬上就會發現我不會讀書寫字。而那的確很可能會是最後一次,若非當時每一個聽到我開口唱歌的人馬上察覺到,我的歌聲和唱詩班的其他男生根本不是同一等級。事實上,只要我一張嘴,所有的人都沉默下來,那讚嘆、甚至敬畏的表情,是我在足球場上渴望得到的,如今卻出現在教堂裡。蒙岱小姐假裝沒發現。

她宣布解散之後,我沒回家,而是一路跑到碼頭,問塔爾先生,我該拿自己不會讀寫的這件事怎麼辦。我仔細聽這個老頭的建議,隔天我回到學校,回到霍康畢老師班上。校長看見我坐在前排,難掩驚訝,而看見我頭一次在早上的課專心聽講,就更驚訝了。

霍康畢老師從字母開始教我,不到幾天的工夫,二十六個字母我就全部會寫了,雖然順序未必每次都正確。下午的時間理當由我媽來幫我複習的,但就和我其他的家人一樣,她也不會讀書寫字。

史丹舅舅會歪歪扭扭地簽自己的名字,而且雖然可以分辨出「威爾之星」與「威爾德烏賓」的包裝,但我很確定,他其實沒辦法讀出標籤。儘管他不時碎碎唸,但我只要找得到紙頭,就在上面練習書寫字母。史丹舅舅似乎沒注意到廁所裡撕開的報紙總是寫滿了字。

一熟練字母之後,霍康畢老師就開始教我簡單的字彙:「蛋」、「貓」、「媽」、「爸」。這是我頭一次向他問起我爸,希望他可以告訴我一些事情。畢竟,他好像無所不知。但他似乎很不解,不懂我對自己的父親竟然這麼不瞭解。一個星期之後,他在黑板上給我寫了一個四個字母拼成的字:「book」,接著是五個字母的字:「house」,再來是六個字母:「school」。到了月底,我已經可以寫出第一個完整的句子:「The quick brown fox jumps over the lazy dog」,霍康畢老師說這個句子裡包含了全部的二十六個字母。我數了數,竟然是真的耶。

到學期結束,我已經拼得出「聖歌」和「詩篇」,甚至「讚美詩」了,雖然霍康畢老師還是不斷糾正我的發音。放假的時候,我已經開始擔心沒有霍康畢老師的幫忙,會過不了蒙岱小姐的測驗。而我也的確很可能過不了關,如果沒有老傑克取代老師的角色的話。

 

 

我知道我必須通過第二次測驗,才能繼續留在唱詩班。那個星期五練唱的時候,我提早半個小時到。我默默坐在階梯上,希望蒙岱小姐先叫到別人。

我已經通過第一階段測驗,而且是蒙岱小姐形容為「大獲全勝」的高分過關。她要求我們背出〈主禱文〉。這對我來說一點問題都沒有,因為我媽每天晚上替我蓋好被子睡覺之前,都跪在我床邊唸出這熟悉的禱詞,所以我倒背如流。然而,蒙岱小姐的下一個測驗就嚴格得多了。

這時我們已經練唱兩個月了,她希望我們可以當著全體團員的面大聲朗誦詩篇。我選了詩篇第一二一篇,這內容我已熟記於心,因為過去常常唱。「我要舉目向山,我的幫助從何而來。」雖然我可以翻到正確的頁數,因為我已經可以從一數到一百,但我很擔心蒙岱小姐會發現我其實沒辦法一行行一字字地唸。不過就算她發現了,也沒洩露,因為我又在唱詩班裡待了一個月,而其他兩個惡徒—這是她用的詞彙,我第二天問了霍康畢先生才知道是什麼意思—被趕了出去。

輪到我參加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測驗時,我已經準備好了。她要求我們剩下來的人依正確的順序寫出「十誡」,但不准參考聖經的《出埃及記》。

我把「不可竊盜」寫在「不可殺人」之前,而且也拼不出「姦淫」,當然更不知道這個詞的意思,但蒙岱小姐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又有兩名團員因為更微小的錯誤被趕出團之後,我才醒悟到我的嗓音必定很出色。

在基督降臨節的第一個星期天,蒙岱小姐宣布,她挑了三名新的高音歌手—或者應該稱為「小天使」,因為華茲牧師堅持要這樣形容—加入她的唱詩班,其他的人都因為犯了不可饒恕的罪孽而被拒絕入團,例如在佈道的時候聊天,吃糖果,還有兩個男生是因為在唱〈西面頌〉的時候玩遊戲被逮到。

下一個星期天,我穿著鑲白色皺摺立領的藍色長袍,是脖子上唯一掛著聖母瑪利亞銅像的歌手,表示我被選為童音獨唱手。如果不是蒙岱小姐在儀式之後就收回去,我一定會很驕傲的戴著聖母像回家,甚至隔天上學還戴去讓其他小孩看。

每到星期天,我就進入另一個世界,但我很怕這極度興奮的狀態不能永遠存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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