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家的人生

作者:格雷安.葛林

出版日期:2006 年02 月 22 日

總計10 頁,第3 回上頁

內容連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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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早的記憶,是自己坐在嬰兒推車裡,腳邊有條死狗,當時推車位於山丘上。山丘靠近的那片原野後來成了伯肯斯特中學的操場,這要拜我那位有錢的叔叔愛德華之賜(出於某些費解的原因,人稱他「愛皮」),話說即使是這座小鎮的地理,也受到葛林兩大家庭的影響(這樣一個小地方就住了十七名姓葛林的居民,就算在今天看來,也占了很高的人口比例,到了假期時,葛林氏很易就增加到將近二十五人了)。我現在知道,那條狗原本是屬於我姊姊的哈巴狗,被車輾死了──是輛馬車嗎?──保母認為這樣把狗屍帶回家最方便。這記憶應該是真有其事,因為我母親有一次告訴我說,在那幾個月之後,她聽到我提到「可憐的狗」時,驚訝極了;那幾乎是我最早會講的話。

我其實並不確定這些早年的回憶有哪些才是自己千真萬確記住的。舉例來說,我以為是自己記得有一輛玩具車,這車說來已是一九0八年的典藏玩具,想必如今很值得放到蘇富比拍賣會上去,然而這車卻是出現在我和哥哥瑞盟合照的照片裡,所以應該不是我真的記得這車。那時我大概四歲,穿了圍兜,金色鬈髮垂到頸部。哥哥七歲,頭髮卻已理得像男人一樣,活像個小大人,無畏地直視方鏡箱照相機,就像個未來的喜馬拉雅山聖母峰的登山者,而我卻還性別難辨般的看不太出來是個男孩。

小時候我們總是在下午茶過後到樓下客廳去跟母親玩耍,也就是從五點半到六點半。我記得自己總是懷著恐懼,生怕母親會念故事,故事裡的某些小孩被壞心腸的叔叔弄到森林裡去殺掉,然而這個謀殺者又後悔而下不了手了,於是就由得小孩自生自滅,後來鳥兒用樹葉去蓋住他們身體。我害怕聽這種故事是因為我怕哭出來。我情願他們趕快被殺掉而不願他們這樣苦情地拖拖拉拉以終。說來,童年以及後來很多年裡,我的淚管都太易發揮功能了,甚至到今天有時我還怪不好意思地從電影院裡偷偷摸摸走出來,因為影片大團圓結局雖然令人難以置信,但卻深深感動了我。(人生卻不是像電影裡這樣。我們只能夢想著那種勇氣和忠誠,但我在危難困境裡時,卻很希望它們成真。)

到了快要上小學的年齡,我的記憶更加深了。有個很鮮明的回憶(那時我大概五歲左右)是跟我保母經過靠近大交匯運河那些老舊的貧民所,那些房屋一間緊挨著一間。其中一小戶房子外面圍了一群人,然後有個男人衝出來跑進那房子裡。人家告訴我說他要去割喉自殺,但卻沒有人跟在他後面,每個人,包括保母和我在內,都站在房子外面等著,但我卻一直不知道他到底自殺成了沒有。照說《伯肯斯特公報》應該會讓我知道,但我卻未能看到這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