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沃荷的普普人生

The Philosophy of Andy Warhol

作者:安迪.沃荷

出版日期:2006 年07 月 31 日

總計7 頁,第6 回上頁

內容連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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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專業人士視為夜總會裡的喜劇演員,而我向來對於他們的分秒不差的時間節奏感非常佩服,但是我永遠沒辦法明白他們怎麼能忍受不斷重複一模一樣的話。後來我明白差別在哪裡,因為無論是因為別人問你或者因為那是你的職責,你反正是永遠不斷地重複相同的話。你通常會犯下相同的錯誤。你將你的習慣錯誤應用到你涉身的每一個新類別或領域中。

每當我對某件事情感興趣時,我就知道時機已經過去,因為我總在不恰當的時間對於恰當的事情產生興趣。我實在應該在我對某件事情不感興趣以後再對他們產生興趣,因為就在我對自己依然掛念著某個想法感到尷尬的時候,正是這個想法即將為某個人賺進大把鈔票的時候。我不變的錯誤。

從前我必須在紐約到處奔波,去別人的辦公室見他們時,我學到一件跟時間有關的事。有人給我的會客時段在早上十點,所以我絞盡腦汁想辦法在十點整抵達,然而我到了之後,他們卻要到十二點五十五分 才能跟我見面。因此在經歷過這種事情一百次以後,當你聽見:「十點?」你會說:「這個嘛,聽起來有點好笑。我想我會在十二點五十五分出現。」所以我通常在十二點五十五分抵達,而情況總是在意料之中。那正是我見到那個人的時候。所以說我學乖了。這就像當實驗室裡的白老鼠一樣,他們用一堆關卡來考驗你,當你做對時就能得到報償,而你做錯時,你就會被踢開,這樣你就會學乖。所以我學會別人什麼時候會有空檔。
我這套方法唯一行不通的一次是應用在伊麗莎白.泰勒身上。當時我在羅馬和她一起演一部電影 ,足足有一個星期的時間她每天拍戲都遲到好幾個小時,最後我想:「這樣吧,我們明天慢慢來,不必在早上六點半就起床。」結果那天她比任何人都早到。她比服裝管理和場務都早到。她簡直要得意忘形。她真的會讓人不敢放鬆警戒。她和我做的是同一件事,但是反過來,而我被嚇了一跳,因為我跟她不夠熟,無法預測她的舉止。伊麗莎白.泰勒,遲到五十次後,早到一次,必然與我採取相同的原則──我把頭髮染灰,如此一來,當我以一般正常能量做事的時候,顯得很「年輕」。當伊麗莎白.泰勒準時的時候,看起來像是「早到」。由於你長久以來在某件事上都非常拙劣,但是突然有一天沒那麼笨拙的時候,就好像你忽然獲得一種新才藝一樣。

我喜歡現在紐約的人必須排隊等著進電影院。你經過許多大排長龍的電影院。但是沒有一個人看起來不高興。如今,光是要過日子就要花好多錢,假如你有約會的話,你可以把約會的時間花在排隊上,這樣可以幫你省錢,因為你在等候的時候,你不需要去想其他事情做,而且你可以進一步認識你約的人,你們一起吃點苦頭,接著你們觀賞兩小時的餘興節目。如此一來,你們倆漸漸親近起來,你們共同分享一次完整的體驗。況且,等待某件事情的念頭總是使人更加興奮。永遠進不去最是刺激,接下來最刺激的就是等著進去。

假如我每十年只有一次度假的機會,我還是不認為我會想到任何地方去。我大概只會走進我的房間,把枕頭拍鬆,打開幾台電視機,打開一盒麗滋餅乾,拆開羅素.史多夫巧克力禮盒的封條,擺出從街角書報攤買來所有最新一期的雜誌,除了《電視週刊》以外,然後拿起電話打給我所認識的每一個人,要他們查他們的《電視週刊》然後告訴我現在在播什麼、播過什麼、接著要播什麼。我也喜歡重看報紙。尤其是在巴黎的時候。我在巴黎時,把國際版的《先驅論壇報》 讀得滾瓜爛熟。我喜愛趁其他人消磨時光之際消磨我的時光,只要他們打電話進來報告就行。對我來說,在我的房裡,時光進行得極其緩慢,只有在外面的世界裡一切發生得急遽匆忙。
我不喜歡旅行,因為我喜歡慢慢來,而為了搭飛機,你得在三、四個小時前就出發,這樣就已經耗掉一天。如果你真的希望生活就像電影一樣在眼前流過,去旅行便是,你將可以忘卻人生。

我喜歡老規矩。人們打電話給我,說:「像這樣打電話給你,希望我沒打擾到你的老規矩。」他們很清楚我有多喜歡這樣。

我一而再、再而三犯下的同一個錯誤就是沒遵守一條金科玉律:我幫別人擋電梯。還有,雖說我試著扔掉東西來簡化我的生活,我不過是把東西塞給其他人。

讓電影變快的方法,就是看過一遍,然後看第二遍的時候,它很快就過去了。假如你真的想吃苦的話,去看場電影然後再看一次。你會發現第二次時,你的苦難去得更快。
我可以在前一晚看一齣謀殺推理片,然後隔天晚上再看一次,而不到最後一分鐘還是不知道誰下的手。所以我知道我「的確」很不對勁。我是說,假如我隔天又坐在那裡再看一次《瘦子》(Thin Man),不到最後一分鐘還是不知道誰是兇手……而且我就跟前一晚一樣好奇,一樣心驚膽跳等著真相大白,然後一樣大吃一驚。假如我看了十五遍,「也許」這十五遍裡面有一遍我會有印象,我可能會有一線希望知道誰下的毒手。我猜時間才是最好的劇情──看看你是否記得自己看過沒有的懸疑。

電子鐘與電子錶清楚讓我知道我的手上有新的時間。這有點嚇人。有人想出顯示時間的新方法,因此我猜我們說一「點鐘」(o’clock)的日子不會太長了,因為那與「屬於時鐘」(of the clock)或「依照時鐘」(by the clock )有關,而如今再也不會有「鐘(擺)」:時間會變成「一時間」,而非「一點鐘」,還有「三十三時間」,以及「四點四十五時間」。

我小的時候經常生病,那些臥病在床的時間就像是中場休息時間(intermissions)。內在休息時間(innermissions)。讓我玩玩偶。
從前我從來不把紙娃娃從紙卡上剪下來。有些和我一起工作的人會建議我讓其他人把它們剪下來,不過其實我不把它們剪下的原因是因為我不想破壞那張美麗的紙卡。我總是把紙娃娃留在紙娃娃本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