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跟他們說再見

Don’t Kiss Them Good-bye

作者:Allison DuBois

出版日期:2006 年04 月 25 日

總計4 頁,第2 回上頁

內容連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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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關於我這個人 艾莉森•杜柏

  熟悉熱門電視影集《靈媒緝凶》(Medium)的人可能早就知道,這個影集是根據我的真人真事改編的。不熟悉這個影集的人,我建議你們收看這個影集,探索死後的生命。這本書將我的人生媽媽道來,只是沒有那些了不起的電視編劇。它是我跟讀者分享的方法,讓各位知道做為一個靈媒如何影響我的人生。也許你們會很好奇,我可以看見與感知事情的發生,這不是每個人都辦得到的。也許瞭解靈媒會使你對自己的生命產生疑問。許多人知道他們所愛的人仍在自己身邊,想要加強彼此之間的連結關係,也許你就是其中一份子。請你們與我一道經歷我的人生,更加瞭解人生中的大事是如何形塑我這個人。我會讓各位一窺死後的世界。我還會告訴你們,如何與你最重視的人保持連結。希望這本書能夠對你有所啟發,就如我受到許多書的啟迪一樣。

  年輕的靈媒對個人的天賦有所懷疑,無法給予肯定,為了跟他們建立連結,尋求他們的認同,我在這本書中與各位分享我的童年經驗。希望我的經驗能派上用場,看出有這種天賦的小孩可能會有什麼感覺,他們又是如何看事情。我也希望這本書能夠講清楚,我們該如何幫助這些擁有天賦的年輕人,瞭解並接受自己的能力,因為我們愛護這些擁有天賦的年輕人。為了能有所悟,搞清楚自己的天賦,是人生旅程的一部分。希望讀過這本書的人,都能夠對有特異功能的人,他們的生活有深刻的理解。怎麼會有通靈人與靈媒,我們有哪些潛能,也希望讀者能夠有更清楚的認識。能夠對未知有所瞭解或有一番思考,在個人精神信念的發展上已經成功了一半。有機會親身經歷則是另外一半。

但願有人想出比「通靈人」更好的名詞

  我是一個靈媒,兼做罪犯剖繪。意思是說,我可以預知未來會發生的事,進入一個人的內心世界,察覺一個人的健康問題,與死人溝通。沒錯,我看得到亡靈。

  我常常盼望,但願有人能夠想出比「通靈人」更好的名詞,來形容像我這樣的人。外面有一堆的江湖術士,加上吉普賽人與刻板印象中的女巫,這個名詞給人的印象是跳進黃河都洗不清了。隨便你怎麼稱呼吧,我擁有我稱之為天賦的東西。

  一九七二年一月二十四日那天,我來到這個世界,平淡無奇地降生於亞利桑納州的鳳凰城。我的年紀半大不小,大得可以學東西了,卻又嫩得去挑戰質疑它。我有一個哥哥叫麥可,他老愛逗我。我還在襁褓之中,父母就離異了,不過我就這樣長大,心知他們兩個都愛我。

  即使在我小的時候,我就知道自己不是一般的小孩。除了在外曾祖父的葬禮過後見到他之外(我在第二章會討論),還有很多重要的跡象發生。

  我對擁有特異功能的角色產生認同。不論是電視影集《神仙家庭》(Bewitched)裡的小女兒塔比莎,或《巫山大逃亡》(Escape to Witch Mountain)書中的孤女娣亞,我曉得她們不同於常人,跟我一樣。我有把握她們可以理解我,做為一個異類,被大人誤解。我小心翼翼地,不隨便與人分享我的資訊,所以我明白電視上或銀幕上那些角色,為何要隱藏他們的特殊能力。

  我對這些角色產生的認同感,是超乎孩童的想像,以及想要成為神秘女超人或超人的渴望。我長到十歲大左右,不斷有人(後來我才知道他們是我的指導靈)告訴我,我與眾不同。他們告訴我,將來我長大會深深影響別人。當時我難以想像,有朝一日我可以做如此重大的事情。

  從童年到青少年時期,我的指導靈斷斷續續地找上我。我並不確定發聲的是誰,我只知道來者是善意的,它們來自天庭。我可以感受到來者的能量,雖然沒有受到驚嚇,但我怕自己辜負了他們對我的期望。

  我忍不住要想為什麼選上我?我的長相平庸,雙親離異。我覺得上教堂超無聊。我媽強迫我每週日跟她去上教堂,我還為此怨恨。我寧可在一個人獨處的時候,與上帝對話。我感到自己與造物者之間深深相連,別人對它的看法令我很感冒。但是上教堂的大人似乎說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外一套。我實在搞不懂,但是只要一提起這點,我就會被罵。

  我的房間裡擺滿了絨毛玩具與洋娃娃,做為防禦之用。我把它們排在架上,地板上,放得到處都是,以填滿空間,在我與未知的事物之間豎起一道屏障。由於我可以感受到周遭各種不同的能量振動,有時候會見鬼,我的絨毛玩具可以填滿物質空間,我知道那些能量存在於空間之中。玩具還能安撫我的神經。對於我所感受到的能量,我的心中自有一番解釋。我眼中所看到的不再是一片空無,感覺被未知的能量所占據。這時候我的玩具占據了空間。孩童與大人一樣,學會用令他們舒服的方式,去面對複雜的環境。

確保那道光,亮而不滅

  我的青春歲月都浪費在試圖自我說服,確信自己是常人。八○年代初期,我當了好幾年的溜冰選手。行程(Journey)樂團、快速馬車(REO Speedwagon)合唱團和(Go-Gos)樂團,構成我童年時期的音樂背景。溜冰場上的人也相當令人難忘,他們燙著捲捲的頭髮、穿著襪套,還有輪鞋上的燈飾。我一坐就是幾個小時,看著人家滿場溜,愈溜愈快,直到他們開始變成模糊不清的光點。我看得聚精會神,彷彿要看穿每個人的內心,讓他們現形。

  我從全贏或全輸的比賽之中得到很大的樂趣。基本型、自由型和雙人舞,我樣樣都會。我特別喜歡少數幾次難得的機會,不分男女,自由競爭。我最喜歡打敗男孩。

  溜冰也是一種逃避,可以避開家裡的母親和繼父之間所發生的爭執。我十二歲大的時候,我媽與我叫爸爸叫了十年的男人離婚收場。一年後,我看到他另組新家庭。他沒看到我,從此我再也沒見過他。

  幾年後,我母親再婚,我不適應這個新安排。就在過十六歲生日前一個月,我一個人出來自食其力。我跟一個叫妲米妮的高中學姊,分租一間公寓。我還記得自己喝了一罐啤酒,讓自己放鬆一下,心想事情真荒唐,小六的時候我曾經告訴我的班導師,我的志願是念哈佛。真荒謬!我心想。以此速度下去,我連社區大學都念不了!

  我的青春期過得既痛苦又寂寞。我的身邊都是人,我卻跟任何人一樣覺得孤零零的。我還有一種感覺,彷彿自己有時會吸引散發陰氣的人。我總是替那些鶴立雞群的年輕人擔心,因為他們的內心裡面有光,會透出光來。年輕的時候我常聽人家這樣講,如今才懂得其中的道理。惡靈很自然會受到光的吸引,試圖控制光明。惡靈從大老遠的地方就看得到發光體。遺憾的是,光明的人要發現惡靈恆常比較難,不過有了經驗就能夠學會辨識,避開他們。

  不知你有沒有過這樣的經驗,拿某個跟你很親的人的近照,跟他的舊照做個比較?年輕人的眼神炯炯,隨著年紀漸長,往往會失去它的光彩。祕訣就是確保那道光,亮而不滅,它是靈魂的反照。千萬別讓它熄滅了。我見過七十歲的老人,男女都有,他們仍保有二十歲出頭的本質。我下定決心,要永保赤子之心。

  我與外子邂逅那個晚上,他發誓說,有一道光芒照在我身上。他表示,無法抗拒那股欲望,想要知道我在搞什麼。我卻以為那不過是個煩人的傢伙,想出來的搭訕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