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我心中的崛起與衰落
湯姆•瑞奇曼 著
定價340元 優惠價79269
  

為小說起名真是煞費苦心、絞盡腦汁、精深微妙。但書名真的這麼重要嗎?

對作者而言當然很重要。跟鍵盤纏鬥了好幾年,苦心經營十萬字,最後必須將這一切濃縮成短短一句,放在書背上。總要能點出全書旨趣吧?或許還要能朗朗上口。而且必須意味深遠、實話實說、莊嚴慎重、饒富興味、還要……

創作最新作品《你在我心中的崛起與衰落》(The Rise and Fall of Great Powers: The Novel)期間(稍後會解釋這書名的由來),我在便條本裡寫滿鋪陳故事的筆記。包括人物背景、時間軸、劇情線──此外還留了一頁發想書名。這頁在起草時是完全空白。到第一次改稿時,我寫了十來個。第二次改稿時,書名開始打架。不但每一行都是書名,有些還踡在邊邊角角。這些書名你推我擠,從紙上跳出來戳我的胸骨。有幾個還可以──但總是不太對。有幾個很完美──但不適合本書。而不堪用的還是佔了大多數。

接著,我靈機一動。有了。

我把靈感寫下來,在兩邊掛上書名號,彷彿想讓它胖一點,方便我細察。我前一本著作《我們不完美》的書名跟這本效果相仿,一來和內容互相呼應,二來突出原先輕描淡寫的細部。這兩個書名成為我後來改稿的依據:有哪些暗伏的細節值得多加琢磨,又有哪些細節活該遭到刪除。

有些書是從書名開始發展的,但我猜這種例子並不多。這種做法的風險是寫不出小說,反而是在起草概念。所以最好還是先讓文思泉湧,然後再拾掇、梳理、馴服。冠上書名的時機,我認為是在故事了然於胸之後。

不過,書名的選擇也跟當下的風潮有關。瞥一眼十九世紀的經典,便知當時偏好以主角為名,例如《包法利夫人》(Madame Bovary)、《孤雛淚》(Oliver Twist)、《安娜卡列尼娜》(Anna Karenina)。二十世紀的作家則好用詩句,例如史坦貝克的《人鼠之間》(Of Mice and Men)典出蘇格蘭詩人彭斯(Robbie Burns),伊夫林沃的《一抔土》(A Handful of Dust)出自美國詩人艾略特(T. S. Eliot),海明威的《戰地鐘聲》(For Whom the Bell Tolls)引用英國詩人鄧約翰(John Donne)。如今流行的則是稀奇古怪兼詩情畫意,例如(我自己造的)《畢林索歌謠集的奇異溫柔》。這些破書名矯揉造作,又言不及義,頂多只能引人好奇。

回到拙作。這本書是小書店老闆杜麗.哲培博的故事。她在威爾斯鄉間經營一家滿是灰塵的書店,坐擁上百萬頁的書,顧客卻寥寥可數。她的身世離奇,在世界各地度過童年,被三個大人從一個國家帶到另一個國家,這三個大人湊在一起也很不尋常。他們養育她、教導她──然後人間蒸發。從此之後,杜麗對自己的來歷感到迷惑。有一天,某個舊識丟來訊息,促使愛好故事的杜麗拼湊出屬於自己的人生故事。

好了,來談書名吧。

《你在我心中的崛起與衰落》(The Rise and Fall of Great Powers)有三層意涵。一是人生的興衰際遇:在孩提時累積權力,成年後把玩權力,年老後權力衰退──這三階段,本書幾位主角各自都經歷過。意義二,是世事的興盛衰微:本來你覺得不起眼的親戚,後來卻對他刮目相看,原本著迷的思想,後來卻覺得荒謬可笑。最後,所謂「Great Powers」還帶有傳統意義──也就是影響世局的帝國或政權,書中角色目睹了強權的興亡,思索自己在時代洪流中扮演的角色。

在《我們不完美》裡,我以數位時代和印刷時代的衝突為背景,細膩刻畫十一位角色的故事。在《你在我心中的崛起與衰落》中,我將工筆描繪的故事搬到世界邊緣,以過去四分之一個世紀為背景:從冷戰結束的一九八○年代開始,直到美國國力鼎盛的千禧年之交,再到科技和社會劇變的今日。劇情在這三段時空來回跳躍,將昔日的我們和今日的我們並置對比。

我的編輯非常謹慎地問我:這麼非小說的書名會不會有混淆讀者之虞?而且(編輯指出)還跟一九八七年保羅.甘迺迪的暢銷歷史書同名!(編按:此書的原文書名為The Rise and Fall of Great Powers,與小說相同。臺灣譯為《霸權興衰史:1500至2000年的經濟變遷與軍事衝突》。)那本討論世界政局的著作出版都要二十七年了,網路搜尋量會不會蓋過我的小說?這書名(不論跟我多有共鳴)真的值得冒這個險嗎?

就連受人敬重的喬治歐威爾都將《歐洲的最後一個人》改為《一九八四》,以迎合編輯的喜好。《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差一點就要叫《西卵的特里馬爾喬》。《第二十二條軍規》(Catch-22)原名《第十一條軍規》,為了銷售考量才將書名乘以二。

「名字又有什麼要緊?」莎士比亞在《羅密歐與茱麗葉》裡如是問。「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芳香如故。」

《梅岡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就算叫做《亞惕》(哈波李考慮過要用這個書名),不還是一樣精彩?人和物給兜上了名字,大家就以為理所當然該這麼叫,就好比母親的名字雖然看似代表母親,但就算換了個名字(譬如希妲、艾波、梅麗),母親還是母親。

不是這樣的吧!你媽永遠不會叫希妲、艾波、梅麗──你媽的名字就是你媽的名字!書名也不能說換就換。

然而,聽完編輯的擔憂,我還是回頭把便條本裡的書名逐一考慮一遍,甚至把其他書名放上封面,看看效果如何。

但感覺都不對。我希望大家讀這本小說時,能有人思索一下書名,或許跟朋友討論一下,從中讀出另一層意涵——因為這本書叫《你在我心中的崛起與衰落》,而不是其他。

因此,我堅持己見。這本書似乎就該叫這個名字——如今就呈在你眼前。

──湯姆•瑞奇曼 Tom Richmen

2011

他的鉛筆在銷售帳目表上懸晃,講到慷慨激昂的地方就往下探,一掠過紙面便像特技飛機般爬升,講到重點又往下墜,繁星點點般灑了一紙,簇擁著早上唯一的進帳:販售出一本二手書,A.G.布朗科貝爾的《英國的蝸牛》(價格:三.五英鎊)。

「比方說法國大革命,」他在書店前頭放聲說道:「法國人的看法就跟我們完全是兩回事。學校不會教他們大革命是『恐怖統治』,搞得世界烏煙瘴氣。在法國人眼裡,大革命是好事。這你要怎麼怪他們?攻占巴士底監獄耶?還發表人權宣言?」

他這番長篇大論主要訴求的是—考慮到法國人以及法國風格的叛逆精神……嗯……她實在不清楚弗格到底想表達什麼。弗格總是一邊說話一邊思考(或是說完了才思考),不讓他這樣語無倫次,他還真摸不透自己的心意。對他來說,說話是一種探索。別人是不是那麼想,無所謂。

他的聲音在書櫃之間迴旋,步下三級臺階,迴蕩到書店後頭。書店老闆杜麗.哲培博穿著毛呢西裝外套,牛仔褲沾著泥巴,腳上套雙雨鞋,正在那裡努力看書。

「嗯哼,」她回答,一本殘破的安.波林傳記正攤開在膝頭。她大可叫弗格閉嘴,弗格也一定會閉嘴。但他陶醉在高談闊論中,彷彿自己一言九鼎,其實人微言輕,這一點正中她下懷。她尤其喜歡他用演說掩蓋自卑—每次她一質疑,他就縮回去。可憐的弗格。她的同情給了他碎聒的資格,但要好好看書是不可能了。

「因為發明斷頭臺的那個傢伙畢竟是學醫的,」他一邊往下說,一邊把書上架。他迅速翻動書頁,讓朽味飄出來,嗅一嗅,把書恰恰推入書縫。

他步下三級咿呀作響的臺階,經過「歷史.自然.詩.軍事.芭蕾」的標誌,走進低凹的小間,人稱私室。這間書店以前是家酒館,酒客淋了雨,便把襪子晾在私室的壁爐旁,現在壁爐用磚頭封起來了,但側邊還是倚著火鉗和風箱,鉤子上依舊掛著綠底的威爾斯紅龍旗和矮胖的人形啤酒杯,櫟木桌上堆著厚厚的當地風景攝影,牆上排列著詩集和朽爛的莎士比亞精裝,紅色的書脊褪色得厲害,要分出《李爾王》和《馬克白》可要耗一番眼力。這些崇高的角色捱擠在書架上打盹,隨時要摔到底下的搖椅上。搖椅上坐著杜麗,椅面上鋪著格紋毯子,這毯子在冬天可管用了,店裡的暖氣怕吃苦,天一冷就罷工。

她把黑色短髮挽在耳後,鬈曲的髮梢貼著沒穿耳洞的耳垂,耳廓上露出灰色的鉛筆尖。她把那本平裝傳記拿在眼前,要他死了心,別來打擾。但書本後頭的她兩頰卻不住抽動,暗笑著四處打轉的弗格忍住滿腹的話不敢說,沿著桌子來回踱步,兩手插在褲袋,弄得銅板叮噹作響。(他的褲袋破了洞,銅板老是掉出來,順著兩條腿滾進鞋裡,等到長日將盡,才把襪子溜下一半,掏出銅板捏在掌心,覺得自己發了一筆小財。)「他們在阿富汗必須當機立斷,」他說:「不當機立斷不行。」

她放下書本看著他,弗格急忙轉身。他今年二十八,只比她小幾歲,感覺卻像小了二十八歲。兩人搭起話來,他總像個孩子,對她畢恭畢敬,但講著講著又得意忘形,口沫橫飛之後,就開始把玩黃銅放大鏡,拿起來當單片眼鏡貼著眼眶,把一隻藍眼睛放得好大,講得心虛了,又放下,露出眨巴眨巴的小眼睛。一天之中不論任何時段,他都是一副剛被消防演習驚醒的模樣,後腦杓的頭髮給枕頭睡得扁塌,襯衫的釦子不是掉了就是沒扣好,客人總得費力管住視線,別去瞟他不經意坦露出來的胸膛。他那條卡其褲的後口袋破了洞,慷慨激昂地演講時正好讓拇指勾著,皮鞋上的白色鞋帶灰髒灰髒,條紋襯衫袖口脫線,下襬也沒紮。他的鎖骨明顯,有著只吞培根三明治當午餐的男人特有的突出肋骨。他總要等到凌晨三點才想起自己還沒吃晚飯。然而他的漫不經心又不全是漫不經心。在他的家鄉凱諾鎮,漫不經心顯得他與眾不同—像個見過世面的城市人。儘管他的家鄉和人生聯手阻撓他,讓他作不成城裡人。

「不當機立斷不行?」杜麗笑著問。

「他們必須了解,」他接著說:「我們甚至連自己在對抗誰都不曉得。我朋友的敵人不是我的—」他彎腰看了看她那本書的封面。「她有十三根手指。」

「什麼?」

「安.波林。亨利八世的老婆。她有十三根手指。」

「我還沒看到那裡。她現在才十歲。」杜麗站起來,搖椅兀自搖晃,她走到書店前頭。

 

雖是晚春,但籠罩威爾斯的雲朵無視四季更迭,下了整個早上的急雨,害得她不能照常上山走走,但她依然把車開到小修道院前,樂得坐在車裡聽雨聲。雨還在下嗎?「『誠實樂捐箱』收進來了吧?」那箱子裡裝著的是店裡擺不下的庫存,放在外頭讓路人自行取閱(每本建議樂捐一英鎊)。之所以要收進來,不是因為路人不老實(可喜的是,大半愛書人都會在上鎖的箱裡投入硬幣),而是因為書淋到雨就毀了。正是因為這樣,他們變得很會看天色,隨著風雲聚散把樂捐箱挪進挪出。

「連擺都沒有擺出去哩。」

「沒有擺嗎?迷糊得好啊。」她站在櫃檯裡望著窗外。咖啡色的雨滴從遮雨棚流下,看起來有點像……「咖啡。」她說。

「妳想喝嗎?」弗格一天到晚托辭去蒙娜麗莎咖啡館買卡布奇諾,部分原因是他想追那位愛沙尼亞女咖啡師。杜麗喜歡自己泡茶,弗格只好一杯接著一杯跟著喝。起初,杜麗察覺弗格暗戀女咖啡師,是因為他勤跑廁所。她不得不說,他的卡布奇諾密謀雖用對地方,但用錯方法。

「一分鐘後回來,」他的一分鐘代表三十分鐘。他邊說邊用肩膀頂開門,門上的鈴鐺還在響,他已經拖著腳步走在羅伯斯路上。

她步出店外,若有所思看著對街的教堂停車場。空蕩蕩的,只停著她那輛老舊的飛雅特五○○。她出聲伸了個懶腰,伸長手臂,像剛睡醒的貓,輕輕「噫—」了一聲。兩隻鳥從教堂屋頂振翅高飛,張開爪子爭奪巢穴。那是什麼鳥呢?但鳥兒已盤旋飛遠了。

凱諾鎮位於威爾斯和英國邊上,是個僅有數百人的小村莊。幾世紀來都以兩家小酒館與鄰區為界,一家位於羅伯斯路起點,一家位於路尾。地勢高的那頭是「屠夫之鉤」的地盤,招呼著對街週週開張的肉市;地勢低的這頭是「世界盡頭」的領地,對街是教堂和圓環。因為落在凱諾鎮的邊界之外,故作此名。「世界盡頭」的生意向來不如「屠夫之鉤」(誰有興致對著教堂墓園的鐵十字架飲酒作樂呢?)一九七○年代末期,酒館歇業,屋子就這麼空著,用木板封起來任人破壞。幾年後,產權讓一對夫婦買去。兩人是布里斯托大學的退休教授,小酒館搖身一變,成了二手書店。

他們是這樣盤算的:隔壁的二手書鎮黑昂威每年文學祭都人滿為患,總會流一些過來讓他們分一杯羹。而為期十一天的祭典確實為「世界盡頭」帶來商機,可惜剩下的三百五十四天依舊乏人問津。十年過去,明頓夫婦找人接手生意,但這幢由他們修復的十七世紀木石建築仍歸他們所有,包括酒館的磨砂玻璃、鍛鐵餐桌和樓上的客房。他們貼在村莊布告欄上的廣告給哈勒青年銅管樂隊的公演預告擠得看不到版面,登了許久仍沒有買家上門。夫妻兩人不得已,又在《亞伯格芬尼紀事報》上登了廣告,依舊沒有下文。後來,請那個嚼口香糖的房仲榮恩幫忙,結果越幫越忙。最後,夫妻倆在一份小眾文學刊物上登了分類廣告,其中一期皺巴巴地來到二○○九年葡萄牙里斯本的火車月臺,讓杜麗撿起來。廣告上寫著:「書店頂讓」。

杜麗來到「世界盡頭」,明頓夫婦坦承這是虧錢生意,營收一年不如一年。明頓先生說的好話就只有這麼一句:「對愛書的人來說可能很有意思。年輕人有幹勁,說不定比我們還賺錢,但別想富有到哪裡去。」杜麗照出價付錢—二萬五千英鎊,一萬冊藏書便歸她所有。明頓夫婦要回布里斯托居住,便把書店便宜租給她,包括二樓客房和那輛開起來轟隆響的紫色飛雅特。

突然坐擁上千本書,杜麗昏了頭。一排排書架從前頭延伸到後頭、從地板堆到天花板,最上層的庫存賣不出去,恨恨地生著灰。牆上掛著的印刷品裱著框,有十九世紀的世界地圖,君士坦丁堡的市景,愛德華.高栗的插畫,畫中的壞人抓著一部精美巨冊,將原書的主人推下懸崖,畫上的題字引自洛克的語錄:

在我看來,書籍簡直像瘟疫,靠這行吃飯的都要害病……害之以殘暴乖戾,舉凡印刷工、裝訂工、書商等等,只要跟書扯上關係並從中牟利的,大多性情古怪、思想腐敗,只曉得貪圖私利,不知替社會造福,破壞團結眾人的公平正義。

書架旁倚著一把梯子,杜麗總愛把梯子移到「登山」底下,弗格不懂她的幽默,又把梯子搬回「法國歷史」。這裡的每一排書架後面都隱藏著另一排書架,書店裡面另有書店,地上永遠堆著未拆箱的書,弄得人沒地方走,只好用爬的。腳下的玫瑰色地毯上鋪著厚厚一層貓毛,是多年前離家出走的貓「埃及豔后」掉的。

為了標誌書區,明頓夫婦在書架上貼了厚紙板,小小的草寫是明頓先生的字跡,圓圓的字體配上插圖,則出自明頓太太的手筆。書的分類方法大抵尋常,例如:「樹、植物、蕈類」、「食譜和飲食」。其他(用明頓先生的小字寫著)奇特分類包括:「跟配偶反目的藝術家」、「(無趣的)歷史」、「假裝讀過的書」。

這些庫存杜麗大半沒讀過,也不曾假裝讀過。不過,她在書堆裡慢慢安頓下來,多虧了弗格好心相助。他從學生時代就在這裡幫忙。明頓夫婦鼓勵他到外頭上大學,念歐洲歷史,他卻老是買卡布奇諾回來。

他幫杜麗也買了一杯,因為他記不得杜麗說要還是不要。他坐在鍛鐵餐桌後面的高腳椅上,點了點滑鼠,電腦便活了過來,播放BBC Radio 4的節目。主持人賣力地拿世界現況嚇唬觀眾,一下子引用摩爾定律,一下子抬出雲端運算,一下子以杜林測試為例,又引人類智商下滑為證。「現在只要有智慧型手機,」主持人說:「就可以取得所有人類的知識。」

「這就需要一種設備了,」弗格一邊說一邊把音量調小:「把所有發生的事情記錄下來。」

「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要說什麼?對了,是這樣的:如果電腦越來越進步,總有一天……這隨便想也知道,雖然很殘酷,不過是實話—總有一天會發明一種設備,用來儲存人生發生的大小事。到時候,人一出生就會先植入晶片什麼的,從此以後再也不用背密碼,不用爭吵發生了什麼事,如果碰到法律糾紛,把晶片拿給法官看就是了。」

「等到你老了,」杜麗說:「還可以回顧精采片段呢。」

「我們會活著看到這種設備發明出來。這是遲早的事。雖然很殘酷,不過是實話。」每次弗格口出廢話(例如「這是遲早的事。」但什麼事不是遲早的事?)他就會加上一句「雖然很殘酷,不過是實話」,好把話說得更漂亮。

「人死了,晶片怎麼辦?」杜麗問。

「存檔起來,」他說:「將來的世代可以回到過去,看曾曾祖父長什麼模樣、做些什麼事。」

「但晶片發明之前的人就看不到了—例如我們。對於後代子孫來說,我們就像史前人類。你不覺得嗎?我們會銷聲匿跡。『跟一代代的螞蟻和水獺一起淹沒在歷史洪流裡』。」杜麗不知引述了哪位作家的話。

弗格搔了搔金色的髭鬍,望了望錫雕的天花板,彷彿一代代的螞蟻和水獺正垂著眼承望他回答。「但我們未來的祖先可以檢索我們的記憶,」他說:「未來的人類可以呢—呃,回到過去,擷取發生過的片段。」

「你真是越說越糊塗,可以編類到科幻小說區了。話說回來,如果人生每分每秒都要儲存,資訊不就多到無法應付?誰有時間去看晶片裡儲存的每件事?那人生都浪費在檢索過去就好了。還是省省吧,不如相信自己的腦袋,記住值得記住的片段,照現在的樣子生活吧。」她的身影消失在書架後頭,在一箱一箱的書之間揀著路走。杜麗走路的姿勢很奇特,腳尖先著地,腳跟才慢慢放到地上。她停下腳步,兩腳外八,腰桿打直,下巴微收,環顧四周,眼神溫暖了起來。她衝著他直笑,兩眼發亮,嘴脣似張非張。她步下咿呀作響的臺階,走進私室,坐回搖椅上,繼續讀安.波林傳記。

「我好奇的是,」弗格跟著她走進私室,一邊走一邊轉筆:「喜歡吃馬肉是後天養成還是基因作祟?」

她笑了出來,很享受這種話題跳換。真是太弗格了。

「不過我猜想,」他往下說:「法國人吃母馬、小馬、各種馬,始於拿破侖戰爭。當時俄法抗戰,法國潰不成軍,撤退時天氣嚴寒,糧食都吃完了,只剩下馬,不得不煮來吃。這就是法國人嚼馬肉的由來。」

「同一時期,法國人也開始吃青蛙,因為騎兵隊裡個子小的都騎青蛙去打仗了,」她說:「要是法軍當年要騎的是五花牛,現在日子不知要好過多少!」

「牛不能騎啦,」弗格認真說道。「真的沒辦法。我同學阿雷德騎過一次,真的不行,更不要說騎去打仗。要了解法國人,最重要的是……」

弗格的嘀咕令她安心。她提不起勁去讀安.波林不幸的一生。她早就曉得結局了。

 

1999

杜麗把地圖從連帽大衣裡拿出來,讓地圖像手風琴風箱那樣展開,回過神又闔起來,把曼哈頓島折得方方的,易於辨位。她瞇起眼瞧了瞧,又抬起眼皮望了望,看不出這塊方格在周遭城市的哪個位置。世界是圓的,地圖是平的,要怎麼居中斡旋?尤其在紐約,這裡人孔蓋鼓起,斑馬線紅跳紅跳,人行道隨著地鐵的呼嘯顫動。

她往第五大道走,穿過一波接著一波的人潮,瞥見陌生人們擦肩而過,面孔忽近又忽遠。她走到洛克斐勒中心的邊上,隔著人群站著,咬下藍色簽字筆的筆蓋,讓寒風凍得牙齒簡直要結冰。她脫下連指手套,讓它懸在袖口,在地圖上畫了一條歪歪扭扭的線。

杜麗打算踏遍整個紐約,走過五個行政區所有能通行的街道。過去幾個禮拜以來,她以自己居住的布魯克林分離主義共和國為中心,放射出藍線到曼哈頓、皇后區、布朗區這幾個獨立國家國協。不過,他們的鄰國史坦登島脾氣不太好,島上還沒有任何記號。起初,她專挑地名撩人的地方探索,例如醋溜山丘和李子海灘、微風角和烏托邦大道、窄頸大橋和魔鬼漩渦、字母城和海龜灣。不過,名字越耐人尋味的往往越普通—雖然稱不上什麼定律,但卻是明顯的傾向。她去逛了幾次都被嚇回來,一路上只見像是轟炸後的廢墟和死魚眼的男孩。在莫特黑文區,甚至有一頭鬥牛犬衝到路上,給迎面開來的卡車撞飛,陳屍在她面前的人行道上。

她轉向五十一街—這裡的建築樓頂插著兩根無精打采的美國國旗,無線電城音樂廳的入口霓虹閃爍—她停下腳步,握緊雙拳,直到掌心發燙。忽然間,她精神一振,閃過上班的人潮,彎過無人的死角,差點跟一對旅人碰個正著。過了兩個街區,她佇足停步,上氣不接下氣,咧開嘴笑了—她心裡有個祕密:在這個城市、這個世界,她不須逃離任何一處,也不須趕去任何地方。身旁熙來攘往的人都有目標:也許是地點、也許是動機、也許是家庭、也許是會議。杜麗什麼都沒有。

她繼續她的都會漫步。走過百老匯街,斜穿過中央公園,經過上西城,被一桌又一桌的二手書吸引過去—有幾部舊冊散著霉味,杭弗瑞一定喜歡。她看了看價錢,一本也買不起。她彎進大街旁的小巷,一面走一面在地圖上畫線,欣賞兩旁漂亮的房子。ZABAR’S 美食城飄出起司香和叮叮咚咚的古典樂。「對,我要四分之一磅的……」有人這麼說。杜麗早就決定好要吃什麼了—在她的外套口袋裡有個四角形的花生三明治,用一頁報紙包著,報紙的油墨印在白吐司上,可以一邊吃一邊讀。

幾個學生從她身旁遊盪而過,是前頭哥倫比亞大學那兒涓流下來的,年紀跟她差不多,二十歲左右,嗓門很大,互相調侃來調侃去。她望望其中一個,又看看另一個,希望他們跟她說說話,但他們就這麼經過,笑鬧聲漸漸遠去。好吧,她繼續往上城走,倒要察看察看他們從何處來。過了第一百街,披薩店好心好意地冒了出來,將平價切片披薩賣給附近的大學生。人行道上坐著乞丐,望著大二生來去匆匆,一個個臉頰圓潤,額頭坑疤,急急忙忙趕去考試,喋喋不休談著起薪。

杜麗閒晃過哥大校園裡一扇又一扇的鑄鐵門,漫步在鋪著紅磚的大學之路上,學生如箭一般射向四面八方。大家會不會以為她是學生呢?也許是動物學博士生?是犯罪學碩士候選人,或是主修有機化學的研究生—但她根本不曉得學這些要做什麼。她緩緩步出校園,閒步走至一條荒涼小徑,俯瞰底下的向陽公園。這裡已淪為三不管地帶,任憑癮君子和那些不識趣之人來去聚散。鳥兒在樹冠裡啁啾,哈林區的屋頂在綠葉之上微露,遠方偶爾傳來幾聲喇叭嗚鳴。

一頭豬搖搖擺擺走上公園石階,朝著她直直走來,一頭碰在她的腳踝上—這分明是有意推搡,絕對不是看錯路。她大笑著,詫異這豬的冒失,往旁邊跨了一步。這頭黑豬肚子真大,簡直是拖著肚子走在人行道上,身上的毛又粗又硬,鼻子也塌,像極了尾隨在後的中年男子。他手裡拉著的繩子繫著黑豬頸上的鉚釘項圈,人與豬一同越過向陽大道,轉入第一百一十五街。

杜麗只要看到動物就想彎下腰來拍幾下。她從來沒養過動物,人生太紊亂,沒辦法養。豬的主人在一棟六層樓的公寓停下來,抽了最後一口菸,把菸屁股彈進水溝,轉身進入公寓。公寓兩側是改裝過的煤氣燈夾道,鑲著繁複的鍛鐵花紋。那頭豬嚄嚄叫著,領在前頭,男人殿後。杜麗趕緊跟上去,側身擠進門縫,進入公寓。

這棟公寓外觀高雅,掩飾著裡頭骯髒的大理石牆和陰冷的鐵製信箱,電梯旁設了一面凸面鏡,確保角落沒有躲著持槍歹徒。公告上規定「禮拜天不准動土!」她想像居民在禮拜天時看到那張公告,會身體一僵地照規定「不准動!」往下看才知道是「不准動土!」黑豬斜睨了她一眼,狐疑地跟在她腳邊,豬的主人已經走到家門口,突然惡狠狠轉過身。「妳住這兒?」

「嗨,」她回答:「我以前住這兒。好多年前嘍,只是想回來看看。沒關係吧。不會打擾的,我保證。」

「妳住哪裡?」

「四樓。幾號想不起來了,總之是裡邊那幾間。我住在這裡的時候還很小。」

杜麗轉身上樓,這裡每個轉角都鋪著棋盤磁磚,每戶公寓門上都有個窺孔,窺孔上貼著黃銅的門牌號碼。來到四樓,杜麗在一扇門前停步,想像門後的景象。這是她最喜歡的部分,好像在搖包裝好的禮物,猜測裡面裝著什麼。她敲敲門,按了按門鈴。沒有回應。

好吧,那麼—看來這裡不是她久違的兒時住處了,再挑一間吧。她掃視走廊,瞄到一串鑰匙掛在刮痕累累的彈簧鎖上,大門虛掩。她輕輕喊了一聲,怕住戶只是暫時走開。沒人回答。

杜麗用Converse帆布鞋的橡膠鞋頭抵著門,有些顫顫巍巍。一條長長的拼花走道在眼前敞開,一名青年仰躺在地,身旁圍繞著購物袋,兩眼朝上看,眼睫毛眨呀眨,在研究走廊上方的天花板,完全不曉得家門口站了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