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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

熊去打獵了。我總跟他說,你難道不能獵個大蘿蔔或大白菜嗎?如果只是為了要射中某樣東西。不,他仍然會拎隻皮開肉綻的野兔或山雞回來,要素食者他的妻子我燒水拔毛,而我們的小孩與他在帳篷外歡欣鼓舞準備起火烤肉。他們會在火堆裡幫我丟一兩顆馬鈴薯,那就是他們對我的愛了。

晚餐後,我會坐在營火旁,幫熊的弓箭重新上兔毛,或拿針線幫他把磨破的皮襖縫好,小孩兒一個個輪流跑過來,讓我在他們紅通通的臉上抹上綿羊油。一、二、三、四、五,我數著,等下把小孩騙睡了,熊就會過來挨著我,跟我撒嬌說想要生第六個。我會叫他忍忍,等過幾天我們移動經過縣城了,找個可以洗澡的地方再來辦。他說好,他還會拿隻羊腿跟街上的舊書店換兩本書給我看,他心疼地撿起我擱在腳邊的魯迅全集某一集,「瞧,都被你翻得脫頁了。」他像摸小狗一樣摸摸我的頭髮。

這就是他對我的愛了。

那我愛他嗎?如果不是他,我應該還在峇里島稻田中央的涼亭裡練瑜伽,只穿一件小背心和寬麻褲,渾身是汗,皮膚潤澤,喝著冰涼的香茅蜂蜜檸檬凍飲,而不是來到這日夜溫差四十度的荒涼草原,把自己包得密不通風、包成直徑六十公分的大圓柱,把皮膚又烤又凍成一個大娘,燒著一壺又一壺的酥油茶。

不,不該是這樣的。我把臉埋進手掌裡,才慢慢、慢慢地回神。不,好險,這只是我們用春節長假來蒙古參加的一個「塞上風情體驗營」。瞧,隔壁幾間蒙古包的住客今天騎駱駝去了,導遊正把他們一個個拉回來。我們報名的是豪華完整體驗套裝行程,其實熊獵到的那些動物都是旅行社先去放的,明碼定價,萬一獵到、殺了、吃了,土雞、兔子兩百人民幣一隻,山豬、山羊兩千一隻。五個小孩兒也是我們加價租來的,一切都在廣袤的民俗文化村裡進行。

假期結束以後,我們就會搭機直飛回到廣東,回到那面對深圳灣的酒店式管理高級公寓。熊有時要帶客戶去東莞應酬,我從網路和電視多多少少得知那兒有些什麼好玩,我盡量不聞不問,當一個好妻子。但上禮拜我在他西裝口袋發現了一張桑拿娛樂城的菜單,才知道我在具備頂級蒸烤爐的美式大廚房裡,向幫傭阿姨學習怎麼把腸粉拉得平滑Q彈,怎麼配出健脾補腎、清肺潤胃的煲湯材料時,原來他都在水蛇纏腰、環龍吐珠、冰火貂蟬,還天女散花咧。

這就是我要的嗎?不,不不,不該是這樣的。

我把臉埋進手掌裡,再一次,慢慢、慢慢地回神。不,我不在蒙古,也不在廣東,我在台北巷弄裡的老公寓二樓的一個房間,周圍除了一隻叫雷克斯的大肥貓,沒有其他動物。我面對著電腦,子夜二時,早就過了我該睡覺的時間。

剛剛那些場景情節,是我對著電腦螢幕上這四行字提供的線索,所能想像出來的最大極限。

暱稱:熊(男,36)
興趣:射箭
區域:中國廣東
職業:科技業高層

我在「命中註定遇見愛」(We are destined to be together.)交友網站完成註冊兩分鐘之後,信箱馬上湧進122封新郵件,都是這個號稱精密統計科學配對的系統主機寄來的,主旨是:「熊 極可能是您命中註定的對象!」以下121封的「熊」置換成阿忠、Vincent、內湖梁朝偉、等愛的人、憨厚工程師、身高180月入120k……依照配對分數排列。這位住在中國廣東、從事科技業、興趣是射箭的熊,與我的相配度竟然最高分,滿分100分,他拿到了99分。信件內文說:「趕快點進去看看,你們有什麼共同點!」

我點了,看到了他的其他資訊:

照片:未上傳
個性:未填
喜歡的女性類型:未填
喜歡的食物類型:未填
喜歡的電影類型:未填
喜歡的書籍類型:未填
留一句話給她吧:未填

隨便再點個阿忠,都比他有誠意多。(留一句話給她吧:我叫阿忠,希望能與善良乖巧的妳,共伴一生。)

我隨即意會到,這科學配對的依據是什麼。點進去我自己的檔案:

暱稱:小兔(女,34)
興趣:做菜
區域:台灣台北
職業:服務業
照片:未上傳
個性:未填
喜歡的男性類型:未填
喜歡的食物類型:未填
喜歡的電影類型:未填
喜歡的書籍類型:未填
留一句話給他吧:未填

我哈哈大笑起來,明天告訴馬修他一定也會笑到在長椅上打滾。原來我們最大的共同點叫做「未填」,而我還把我和他的下半生想了一次。

但,我不完全認為這是烏龍。首先,我們絕對有一個共同點叫做「懶惰」。不是我不乖乖填,而是每個問題底下都有好幾頁的選項,而每一個選項都還要分別給分。

例如:喜歡的書籍類型,一點「文學」,就跑出女性文學、兒童文學、現代文學、情色文學、各國文學、西方文學等第二層選項,精密嚴選我可以接受,但問題是這些選項的分類根本一點都不精確。現代文學就可以包含了其他各種文學,各國文學跟西方文學又有什麼差別呢?我按「跳過,回到上一層」,再點了「小說」(奇怪,小說就不能是文學嗎?),乖乖,它偉大精密的系統再彈出好長一段:犯罪小說、家世小說、奇幻小說、歷史小說、恐怖小說、幽默小說、軍事小說、懸疑小說、愛情小說、科幻小說、驚悚小說……要我逐一分別給分,底下標註:1到5分,5分=非常喜歡、4分=喜歡、3分=還好、2分=沒感覺、1分=不喜歡。我分得清楚「喜歡」跟「非常喜歡」的差別,但我搞不懂「不喜歡」、「沒感覺」、跟「還好」有差嗎?不就都是,「不喜歡」的各種婉轉版本嗎?

我、放、棄。我按「跳過」。

我們第二個共同點:「叛逆」。每按一次「跳過」,系統就會「登」一聲,彈出一個好像你電腦中毒的驚嘆號大視窗,寫著:「請注意!回答得越仔細越有助你找到中意對象,每跳過一題都可能喪失一次緣份!你真的要放棄嗎?」我按「確定」。也就是說,我和熊,各自按了幾十次的「跳過」與「確定」,被幾十聲「登」在安靜的深夜嚇了幾十跳,被幾十個有如媒婆大嬸的警告視窗恐嚇,我們仍堅持「未填」。這不是叛逆是什麼?而最終按下「完成註冊」鍵時,我們相遇了。

小兔遇見熊,說起來是多麼困難的事,這麼多人偏偏是他;但又像是多麼簡單的事,這麼多人只能是他。但是,相遇了,然後呢?他們還不知道,在這以後,能給彼此什麼樣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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