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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專利案例研析

大陸專利案例研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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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CFA時代兩岸經貿交流將更上層樓,同時隨著兩岸企業的互動頻繁,衍生出的法律問題也引起了不少的注意與討論。然而在司法判決不確定性的情況下,台商面對陌生的體制與繁複的大陸法律,將產生諸多商業布局與智慧財產保護的難題。本書由台灣專利師公會10位精通兩岸事務的專利師分別執筆,評析大陸法制與台灣法制上觀點的異同,每篇文章皆有作者對該案例的評論。本書的出版希冀可供國內學術界與實務界處理相關問題時之參考,同時希望拋磚引玉,吸引更多法律人投身專利法規研究的領域。
 

目錄

理事長序∕蔡坤財
序 文∕李貴敏
編者序∕蔡坤旺

.關於職務發明之評論
──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08)滬高民三(知)終字第130號判決為例∕1

.關於職務發明之評論
──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9)中民初字第567號判決為例∕9

.關於認定職務發明因素之評論
──以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2009)武知初字第543號判決為例∕17

.論中國大陸訴前禁令之申請與解除
──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西立禁字第001號裁定為例∕23

.論中國大陸專利法中所謂必要技術特徵之判定
──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0)一中知行初字第1931號判決為例∕31

.論中國大陸全要件原則的實踐
──以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提字第83號判決為例∕37

.論中國大陸專利法中所謂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之探討
──關於北中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8)一中行初字第667號判決之評論∕47

.論中國大陸有關等同侵權適用之判斷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申字第65號判決為例∕53

.論中國大陸專利法中創造性的判斷
──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0)高行終字第40號判決之評論為例∕59

.論中國大陸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實踐
──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10)蘇知民終字第0125號判決為例∕67

.論中國大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實踐
──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8)一中行初字第1051號判決為例∕77

.被控侵權產品是否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之評論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寧民三初字第18號判決為例∕87

.中國大陸同一申請人取得相同和近似外觀設計專利是否違反重複授權原則
──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08)高行終字第00377號行政判決為例∕95

.中國大陸實用新型的等同侵權判斷
──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010)閩民終字第68號民事判決為例∕119

.中國大陸實用新型權利要求中用語的解釋及禁止反悔原則
──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05)高行終字第120號行政判決為例∕127

.論中國大陸禁反言原則的實踐
──以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提字第20號判決為例∕151

.論中國大陸之專利新穎性認定及無效宣告程序中對專利文件之修改
──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0)一中知行初字第315號判決為例∕169

.論中國大陸之專利分案申請時限
──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8)一中行初字第01262號判決為例∕189

.多餘指定與禁止反悔原則的適用
──(2008)滬一中民五(知)初字第442號判決評析∕199

.先用權抗辯
──(2009)粵高法民三終字第174號判決評析∕215

 

理事長序

  本書是由專利師公會兩岸事務委員會籌畫完成,集結了中國大陸重要的專利案例,由多位專利師分別執筆評析,歷經數次會議討論,方才拍板定案。這不是一本學術性質的論文著作,而是從台灣實務界的角度,分析中國大陸專利案件判決內容;再引述同一情況下,台灣業界及法院的見解。

  專利師公會於2009年12月11日成立以來,兩岸間智慧財產權的交流與互動更加密切,而發展至今有下列兩大成果:

  台灣與中國大陸於2010年6月29日正式簽署「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

  中國大陸國台辦主任2011年6月12日宣布,台灣人民可參加2011年中國大陸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當年度台灣居民共有234名報考,188名到考,17名通過考試,其中有11名即為專利師公會會員)。

  隨著台商前進中國大陸,兩岸衍生出的智慧財產權法律問題,就不斷引起傳統產業及高科技產業台商的關注。兩岸專利法制不同,未來兩岸間專利案件實務見解之異同,不僅關係專利的全球布局,更可能攸關企業的生存發展。

  為此,專利師公會希望能拋磚引玉,吸引更多提供兩岸智慧財產權服務的專業人士,提出更多兩岸智財比較研究的相關企畫。本書作者均為專利師公會會員,嫻熟兩岸專利業務,百忙之中撰文將案例與諸位分享,本人非常榮幸能為本書推薦作序。

第一屆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理事長
蔡坤財
2012年3月9日

序 文

  知識經濟當道的21世紀,世界各國無不鼓勵國民發想、創新與發明。倘若人民的智慧結晶無法受到有效的保護,一切皆為枉然。故建立起完善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制,乃為國家產業發展的重要基石。作為技術與法律交會的樞紐,專利法猶扮演著關鍵的角色。中國大陸身為世界最大的工廠與市場,自不得免於其外。隨著80年代大陸專利法的公布與1992年以降的三次修訂,中國大陸對於專利的司法保護,一直是各界關注的焦點。台灣與中國大陸簽訂ECFA後,兩岸經貿往來更加密切,台灣企業與赴陸投資的台商遇到專利訴訟糾紛的機率亦相對地提升。在中國大陸司法判決查詢不易的情況下,台灣廠商很難單從法條文字中,探究大陸專利法在司法實務上的具體適用情形。本書精選了多件中國大陸最新且具有代表性的專利民事與行政訴訟案例,並按性質分類、研析,盼能有助於讀者一窺中國大陸專利司法實務之面貌。

  本書之集成出版,歷經多次的編輯會議的研討與修正,本人謹在此感謝所有參與審稿之委員。

專利師公會理事暨兩岸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貴敏謹識
2012年10月

編者序

  20世紀晚期,「創新價值」成為工業上的信仰,創新價值在創造人類生活更好品質的技術或產品;同時,其方法在於利用廉價的成本產生昂貴的產品。而創新是否成功的關健之一,即在於專利制度是否完善。經過諸多前輩的努力,台灣在科技創新及智慧財產之領域已經在世界上擁有一席之地,此由台灣在美國之專利量僅次於美、德、日而排名第四及電腦、電子產業之發達可見。2012年,滿三歲的專利師公會如何在這樣的課題上,引領新一代的專利從業人員,維持現有之優勢,並進一步的青出於藍,為台灣在智慧財產權之國際舞台上發亮發光;同時,為台灣的創新科技提供嚴謹之專業服務,乃專利師公會成立之重要課題。尤其,近十年,中國大陸,無論在智慧財產權法令、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及智慧財產權戰略之運用均進步神速,令人寡目相看。特別是,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之高級及中級人民法院對於重要之專利原則,如可專利三要件、均等論(等同原則)及禁反言原則等,均有精闢及與時俱進的論述。

  本書乃由筆者及專利師公會兩岸事務委員會成員,特別挑選20篇的最高院及各地高、中級人民法院之判決,並由10位優秀之專利師就中國大陸專利權利歸屬、訴前禁令、公共利益、外觀設計、重覆授權、創造性、新穎性及全要件原則、等同侵權、禁止言原則等提出評析。此外,本書分為判決摘要、當事人、案情說明、審理經過及結果、相關法條及評析等項次就各該特定案例加以解析。對於台灣公司在中國大陸經營產業而涉及智慧財產者,關於大陸專利法保護之理解及預測起了一定的作用,同時,對於專利從業人員或現有之跨國公司而涉及中國大陸專利議題提供參考作用。

專利師公會兩岸事務副主委、專利師、律師、博士
蔡坤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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