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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牠》是史蒂芬‧金最具代表性的長篇小說之一,同時也是本厚度極為驚人的作品。就英文精裝本初版來看,整部小說厚達一千一百四十二頁,是本相當符合金自稱「寫起稿來就像胖女人節不了食」說法的作品。

通常來說,出版業界對於這種長度驚人的作品總是避之唯恐不及,認為太厚的小說會嚇跑不少讀者,總會要求作家刪減。事實上,金以本名發表的第四本著作《末日逼近》(The Stand, 1978)便曾遭遇如此對待,使他忍痛砍了將近四分之一的內容,才令小說得以出版。

但到了《牠》出版的一九八六年九月時,由於金的聲勢正值如日中天,是以過往的規範再也不適用於他身上。而《牠》這本厚度與《末日逼近》原始版本相差無幾的作品,不僅無需任何刪減,甚至出版商還信心滿滿地於精裝版首刷便印了八十六萬本之多,就某方面而言,也成為了金在這八年時間,逐漸蛻變為地位難以動搖的書市暢銷天王的最佳證明。

《牠》在發售之後,絲毫沒有辜負出版商的期望,於短短的三個多月裡,便成功創下超越百萬本的銷售佳績。根據《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的統計資料,《牠》甚至還成為了當年最為暢銷的小說作品,並在一九八七年時,獲得「世界奇幻獎」與「軌跡獎」的最佳長篇小說提名,更一舉奪下「英倫奇幻獎」的最佳長篇小說獎項,使得金藉由此次成功,總算在一九九○年得償宿願,推出根據原始版本加以增補修改的《末日逼近》,也奠定了他日後總給人一種「作品以厚見長」的招牌印象。

當然,對於金長期以來的忠實讀者而言,《牠》的故事內容,也同樣具有極為鮮明的個人標記。如果你曾看過收錄於《四季奇譚》裡的中篇小說〈總要找到你〉,肯定會對金如何描寫孩子們眼中的世界,以及故事所具有的濃厚懷舊氛圍感到印象深刻。而一直以來,這也是金相當著迷的主題之一,曾在多部小說中安排不少佔有重要地位的孩童角色。例如《幽光》(The Shining, 1977)、《燃燒的凝視》(Firestarter, 1980)、《魔符》等書,均是極為明顯的例子。甚至就在一九八九年的某次專訪中,金也一度提及自己對這個主題的重視程度,認為童年往事具有某種神秘的力量,不僅賦予了他想像力,更影響他寫出了多本相關著作。

而無論是對史蒂芬‧金自己,或是對他的眾多書迷而言,此刻你手上的這本《牠》,則正無庸置疑地是他書寫這個主題的集大成之作。

於前頭提及的那場專訪裡,金表示自己在寫《牠》的時候,心靈彷彿重回到兒時歲月,讓他十分享受撰寫這本小說的時光。而在收錄於《午夜2點》的中篇小說〈秘窗,秘密花園〉的前言中,金更曾自述「在《牠》一書中,我花了多到不可思議的篇幅,說完兒童以及照亮他們內在生命那寬廣的感官知覺。」

在《牠》這本小說裡,孩子們對世界及未來總是充滿了各式各樣的想像。我們可以看見他們對初戀的憧憬,也能看見他們對長大成人的想望;甚至就連他們的恐懼,也以小丑、狼人、木乃伊等經典形象現身,使我們在讀著這本作品時,彷彿與金一同踏入了時光隧道般,隨著角色們時而歡笑,時而緊張不已。

不過,金透過這本小說所要傳達的,也絕非僅有童年時光的神秘體驗及歡樂笑聲而已。事實上,正如他許多透過超自然要素來反映社會問題的作品一樣,在《牠》裡頭,金將敘事重心放在七名主角身上,並透過一九五八年與一九八五年的交叉敘事手法,一面在講述家庭及校園霸凌問題的同時,一面也透過主角們長大成人後的遭遇,強調出童年創傷所會為人生帶來的巨大影響,使這場迫使主角們得回首前塵往事的返鄉之旅具有兩種面相。就表面上來說,他們得面對心中的深層恐懼,再度挑戰那個可以輕易變化形體、每隔一段週期便會重新甦醒的嗜血怪物。但從另一個角度而言,他們卻也因此得到了一個得以克服童年創傷的機會,藉由這場被一度遺忘的冒險之旅,重新尋回面對未來及改變現況的勇氣。

像以上所提及的這些要素,正是史蒂芬‧金小說之所以迷人的重要關鍵,也是《牠》的經典地位始終不墜的最大原因。甚至,就連改編這本小說拍攝而成,於一九九○年播映的電視影集「靈異魔咒」(*),也成為了多部改編自他小說的電視電影中,給人印象最為深刻,也是最具知名度的一部。而當年製作「靈異魔咒」的華納電影公司,更於二○○九年時宣布要將《牠》再度改編為電影版本;不過,由於小說篇幅過長,劇本的改編工作頗具難度之故,也導致原本預計將在今年上映的新版電影,至今仍未正式開拍。

所幸的是,雖說新版電影遲遲不見消息,但全新中譯完整版的《牠》,則顯然更能滿足台灣書迷們的熱切期盼。當然,你可能是首次接觸這則故事的讀者,也可能是早就看過舊版中譯本的書迷。但我想,無論你以一九五八年那如同主角們初次遭遇怪物的觀點來看,或是像他們於一九八五年再度重返故鄉的角度來讀,絕對都能得到令人心滿意足的閱讀體驗。

事實上,就在此時此刻,那名由怪物化身而成的邪惡小丑已然塗好粉墨,手持氣球,正在某個意想不到的地方,等待著你的到來或再訪。所以,這就讓我們翻開下一頁,並深吸一口氣,開始祈禱自己不會聞到馬戲團的味道吧……

註:本文在書籍名稱後方加註原文名稱與原文出版年份的,均為目前市面上未有發行繁體版的作品。
註*:「靈異魔咒」是當年錄影帶版所使用的片名,於幾年前發行的DVD版本,其中譯片名則更改為「史蒂芬金之牠」。

「要走?」奧黛拉重複一遍,看著他的眼神迷惑中混著恐懼,然後將她赤裸的雙腳縮到身子底下。地板很冷,整個屋子都很冷,今年英格蘭南部的春天意外地濕冷,這使比爾‧丹布勞早晚出去例行散步時,不禁想起了緬因州……心中更是微微驚訝自己會想起德里。

現在正是一大清早,才剛八點十五分。五分鐘前,比爾才剛掛斷電話。

「比爾,你不能就這樣走掉。」

「我一定得去!」房間另一頭有個酒櫃,他過去從頂層架上拿了瓶格蘭菲迪威士忌,為自己倒了一杯,有些酒濺出杯緣,他喃喃說:「幹!」

「是誰打來的電話?你在怕什麼,比爾?」

「我沒有害怕。」

「哦?所以你的手平常就抖成那樣?你平常就會在早餐前來一杯?」

他走到椅子旁坐下,想擠出笑容,卻怎麼也笑不出來,便放棄了。

「最近我常想家。」比爾說著,啜了口酒。

「家?」她說,臉上疑惑的表情一覽無遺,他看著,忍不住笑起來。

「奧黛拉,嫁給我十一年,妳對自己嫁的這個人一點都不了解嗎?」他笑了笑,把剩下的酒一飲而盡。可是他的笑聲,以及一大清早就端在手上的那杯威士忌,讓她不得不有些擔心。那笑聲背後似乎藏著極大的痛苦。

「比爾,這十一年來,我知道自己一直愛著你。這對我來說就夠了。」

「我知道。」他對她笑了笑。甜蜜的微笑中帶著疲憊,甚至有些害怕。

她坐在椅子上,以充滿愛意的灰色眸子望著他,身上穿著晨袍,雙腳縮在袍中的身子底下。這是他所娶並相愛至今的女人。他想看進她眼裡,想看出她知道些什麼。他試過把那件事當作另一個故事,他要的話是做得到,但永遠不會把它寫出來賣給出版社。

從前在緬因州,有個窮孩子靠著獎學金上了大學。他一直想當個作家,但選修了寫作課後,卻發現自己在一片讓人恐慌的奇異國度中迷失了方向。班上有個身材矮胖,總是低聲喃喃自語的研究生,他寫過一個劇本,每章只有一個字,後來,有研究者發現,把每章的那個字連起來,就會得出「戰爭是性別主義死亡商人的工具」這句子,而創意寫作班的指導教授給這劇本打了個A。這個指導教授抽菸斗,身上戴著和平標誌吊飾。這劇本在一九七○年五月反戰罷課封鎖校園期間曾經演出,教授也在其中飾演一角。

這時,比爾‧丹布勞已經寫過一個短篇密室推理、三個科幻短篇小說,還有幾個受愛倫坡、H. P.洛夫克萊夫特以及理察‧麥特森影響的短篇恐怖小說。而其中一篇科幻小說讓他得了個B。

「這篇好得多了,」指導教授在篇名頁上寫道:「從外星人反擊的段落中,我們看到暴力只會衍生出暴力的惡性循環。我特別喜歡這段。而『針鼻』太空船可以視為社會─性別意識的入侵。全篇遍布擾人的潛在意涵,這點讓人覺得很有意思。」

而其他作品,沒有一篇分數高於C。

這段期間,他寫了個叫〈黑暗〉的短篇小說,內容是一個小男孩發現自家地下室有怪物,但他勇敢面對,和牠搏鬥,最後殺了那怪物。當他寫這個故事時,覺得自己像是來到喜悅的國度,他甚至不覺得是自己寫出這個故事,而是故事透過他的身體流洩出來。寫作途中他一度放下筆,將發熱發痛的手伸進十二月的華氏十度低溫空氣中,劇烈的溫差甚至讓他的手碰到空氣時幾乎冒出煙霧。他外出散步,靴子踩在雪上的吱嘎聲就像亟需上油的鉸鍊,頭部似乎因裝滿故事而腫脹。他覺得有點恐怖,非得將這故事寫出來不可。甚至覺得如果下筆不夠快,能讓故事及時逃出並具體成型的話,他的眼睛會因此爆開。

他的寫作速度因此達到白熱化,寫到凌晨四點才趴在活頁筆記上睡著。如果這時有人對比爾說,這個故事寫的是他弟弟喬治的事,他一定會大吃一驚。因為他已經好多年沒再想起喬治,他自己是這麼相信的。

這篇故事被教授在篇名頁上打了個大大的F,底下還用兩句全是大寫的評語對他怒吼。一句是「廉價紙漿小說」(PULP),另一句則是「垃圾」(CRAP)。

比爾將這十五頁手稿帶到火爐前,就要丟進去燒掉時,這個荒謬決定突然讓他大感震驚。他坐回椅子上,看著牆上「死之華」(Grateful Dead)樂團的海報,笑了起來。紙漿小說?很好!那就把這變成紙漿小說吧!反正樹木多得是!

「就去砍那些他媽的樹吧!」比爾開始大笑,一直笑到眼淚沿著臉頰流下為止。

他將有教授評語的篇名頁重新打字,將小說寄到一家叫《白領結》的男性雜誌社,他寄出〈黑暗〉時沒抱什麼期望,畢竟之前就曾向好些雜誌投過稿,但除了退稿之外沒收過任何其他回應。

因此當《白領結》的小說編輯決定以兩百元稿費(出刊後付費)買下這篇小說時,他簡直不敢置信。編輯助理還在信中附註一句「自雷‧布萊柏利之後最好的恐怖小說!」雖然全國可能只有七十個人會讀到這篇小說,但比爾不在乎。這可是白花花的兩百塊鈔票啊!

他去退了創意寫作這門課,然後把退選單連同那封雜誌編輯來信釘在一起,貼在指導教授辦公室的布告欄上。

退選單三天後寄回給他,指導教授簽了名,在「退選時平均成績」那欄上又是一個F,教授還在下方寫道:你認為金錢就是一切嗎,丹布勞?

「事實上,還真的就是!」比爾對著自己空蕩的公寓說,然後再次瘋狂大笑。

大四那年,他開始嘗試長篇小說。他把一部將近五百頁的鬼故事手稿送到維京出版社,心裡明白這只是這部小說漫長投稿過程的第一站,而他喜歡維京出版社的海盜船商標,覺得這會是個好兆頭。投稿回信來了,結果他的第一站就是最後一站,維京買下了這本書。

比爾‧丹布勞的童話故事就此展開,從前綽號「結巴比爾」的小子,竟然在二十三歲就成了成功作家。三年後,在離新英格蘭北部三千哩遠處,他娶了個電影明星為妻,正式進入名流之列。 報導上的八卦專欄為此事喧騰了七個月之久,大家都在猜他們要花多久時間會走到離婚或宣告婚姻無效這一步,雙方友人(和敵人)都如此確信。除了年齡的差距,兩人之間的各種差異也很明顯。他很高、頭頂微禿、體重也有發福傾向,他說話很慢,有時甚至有些口齒不清。而奧黛拉一頭紅髮,長相典雅秀麗,與其說她是凡人,倒更像是半神半人的特殊族類。

當時他受聘為自己的第二部小說《黑暗急流》寫電影劇本,他改寫的第二稿頗受好評,因此受邀前往西岸的環球影城繼續改寫並參加製作會議。《黑暗急流》的改編電影片名最後叫作「黑魔煉獄」,由奧黛拉‧菲利普領銜主演。片名雖然很糟,但電影本身倒相當不錯。而且到了最後,比爾在好萊塢唯一失去的東西,就是他的那顆心。

「比爾,」奧黛拉又叫一遍,把他從回憶中拉回現實。他看向窗外,濃霧正悄悄貼向窗上。

「我會儘可能向妳解釋。」比爾說:「妳應該要知道。但妳先幫我做兩件事。」

「好。」

「幫自己弄杯茶,然後告訴我,妳對我知道多少?或是妳自認知道多少?」

她困惑地看看他,然後走向高腳櫃。

「我知道你來自緬因州。」她邊說邊為自己泡茶。她的口音帶有微微的英國腔,那是為了拍攝電影「閣樓」而加進的腔調,這也正是他們來英國的原因。這劇本是比爾的第一部原創劇本,本來也有意由他執導,但感謝上帝他回絕掉了。這樣在這時候離開就不會留下太多爛攤子。他知道劇組的人會怎麼說:比爾‧丹布勞現出原形啦!不過就是個自以為了不起的作家嘛?

「我知道你有個弟弟,你很愛他,但他死了。」奧黛拉繼續說:「我知道你在德里市長大,你弟弟死後兩年全家搬到班格爾。十四歲時又搬到波特蘭,十七歲時父親死於肺炎。你大學還沒畢業就寫了部暢銷小說,之前你是靠著獎學金還有在紡織工廠半工半讀來付學費。一年後你寫了《黑暗急流》,然後去了好萊塢,電影開鏡前一週,你遇到一個叫奧黛拉‧菲利普的糊塗女人──」

她深吸一口,然後慢慢吐出煙霧。「我對你了解多少?我知道你一直十分自制,做什麼事都從容不迫。你從不急著喝第二杯酒,不急著趕下一場會議或參加下一個派對。你說話很慢,我猜一部分是緬因州的語調,但大部分原因是你這個人本來就這樣。你是我碰到第一個在我面前這樣慢慢說話的人,讓我不得不慢下來聽你說話。你做事從不過頭,從不歇斯底里。你不飆車,沒有媒體公關幫你安排宣傳,也從不上電視節目。」

「寫書的得要會變撲克牌戲法或能用念力折彎湯匙才上得了電視,」他笑著說:「這是國際法則。」

他以為她會跟著笑,但她沒有。「我知道,只要我需要,你會永遠在我身邊。我也會為你這麼做。我們在床上很合,以前這點對我來說很重要。但出了臥房,我們也處得很好,這點現在對我來說變得更重要。我現在覺得,自己可以勇敢在你身邊和你一起變老。我知道你啤酒喝得太多,運動量太少。我知道有時候你會作惡夢──」

他突然起了一陣寒顫,開始感到害怕。「我從不作夢的。」

「那你睡著時發出的呻吟是因為消化不良囉?可是比爾,我不相信。」

「我會說夢話嗎?」比爾小心問道。但他一向不作夢的,不管好夢惡夢都沒有過。

奧黛拉點點頭。「有時候會,可是我從來都聽不懂你在說什麼,有時候,你在夢裡還會哭。」

他茫然地看著她。口中一陣苦澀,並往下延伸到喉嚨,宛如阿斯匹靈在口中融化。現在你知道恐懼的滋味了,他想著,但只要你活得夠久,你終究會習慣的。

回憶突然蜂擁而來,影像從潛意識中升起進入意識之中。

在緊隨而來的沉默中,奧黛拉說:「我還知道另一件事,就是今天早上有人從美國打電話來,要你離開我身邊。」

他站起來,看了酒瓶一眼,然後走向廚房。回來時手上拿著一杯柳橙汁。他說:「妳知道我有個弟弟,也知道他死了,但妳不知道的是,他是被謀殺的。」

奧黛拉猛抽一口氣。「謀殺!天哪!比爾,發生了什麼事?」

「那時候我們都住在德里,有一年大雨下個不停,形成了洪水。就在洪水快退時,喬治在家裡待得不耐煩,而我因為感冒躺在床上。他就要我用報紙摺艘小船給他,他說,他要讓小船沿著威奇街和傑克森街的水溝航行,溝裡積滿了水。所以我替他摺了紙船,他謝過我,走出家門,那就是我最後一次看到他。如果當時我沒感冒,一定會跟他一起出去,或許就能救他一命。事情發生在威奇街上,離傑克森街不遠。不管殺他的人是誰,他把喬治的右手臂活生生地扯斷,法醫驗屍後說,他是死於過度驚嚇和流血過多。」

「老天!比爾!」她頓了一下,搖搖頭想了一會兒。「比爾,那通電話和你弟弟有什麼關係?」

「讓我慢慢告訴妳。但請別催我,這件事太大……也太可怕……奧黛拉,我沒告訴妳,是因為二十多年來,我一直沒再想到喬治。還沒結婚前,妳問過我有沒有兄弟姊妹,那時候我告訴過妳我有個弟弟,在我很小的時候他就死了,後來,我父母也都過世了。但我記憶裡的黑洞不只是喬治,我已經差不多二十年沒再想過德里,還有那些小時候的玩伴──艾迪、『大嘴』李察、史丹利、貝芙莉……」他將手插入髮叢中,虛弱地笑著,「就像得了健忘症的人,根本不會知道自己有健忘症。一直到麥克打電話來──」

「誰又是麥克?」

「小時候的另一個玩伴──我是喬治死後才認讖他的。當然,他現在也不是小孩了,我們都不是了。他打越洋電話來,開口就說:『喂──這是丹布勞公館嗎?』我說是的。他又說:『比爾,是你嗎?』我說是。他說:『我是麥克‧漢隆。』奧黛拉,我當時根本想不起麥克是誰,然後他說:『我從德里打來的。』他這麼一說,就像一扇門突然開了,裡面透出恐怖的光芒。我想起他是誰了,我也想起喬治,還有其他人,所有發生的事──我知道,他要我回去。」

「回德里?」

「是的。」他摘下眼鏡,揉著眼睛,然後望向她。她這輩子還沒見過一個男人可以害怕成這樣子。「回到德里,這是我們的承諾,他是這麼對我說的。的確,我們當年都做過承諾,在我們還是小孩的時候。我們在穿過巴倫區的那條小溪旁,牽著手圍成圓圈,用玻璃割破手掌,發過血誓。」

他把兩隻手伸向她,她看到兩隻手掌中間各有一道疤痕。她曾經無數次握過這雙手,但從未注意到這對疤痕。

比爾點點頭說:「妳是對的。那時候我手上的確沒有那對疤痕。甚至昨天都還沒出現。因為昨晚我和羅夫在酒吧裡比腕力賭啤酒,那時候我有注意到。」

他對她笑了笑,但笑得很乾,甚至有些害怕。

「我想,自從麥克打電話來後,原本不甚明顯的疤痕又出現了。」

「比爾,這不可能的。」她的手又伸向香菸。

比爾看著自己的手。「那天史丹利也用可樂瓶的碎片劃破自己的手。我記得很清楚。」他抬頭望向奧黛拉,眼鏡後的眼神受傷而迷惑。「我記得史丹利拿玻璃碎片割自己的手掌,還假裝成割腕自殺的樣子。我想他只是在耍寶,但我差點就要衝上去……阻止他。因為有那麼一刻,他看起來是來真的。」

「比爾,別嚇我。」她把打火機交到右手,再用左手握住右手腕,彷彿警察的射擊姿勢,這才點燃了這根菸。「疤痕不會突然又出現的。」

「所以妳是說,妳以前看過它們?」

「它們顏色很淺。」她的聲音比自己預期中尖銳。

「我們都流血了。」他說:「那時候我們站在水裡,離班‧韓斯康、艾迪‧凱普克還有我建的水壩不遠。」

「你說的是那個建築師嗎?」

「有建築師叫這名字的嗎?」

「天啊,比爾,你不知道嗎?英國廣播公司的新建大樓就是他設計的。他們現在還在吵那棟建築是個美夢還是怪胎呢。」

「哦,我不知道那位建築師是不是我的童年玩伴,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不過,我知道班一向擅長建築。我們站在那裡,我右手握著貝芙莉的左手,左手握著李察的右手。我們就這樣站在水裡,像南方浸信會的受洗儀式一樣。我記得自己站的地方可以看到德里蓄水塔,它白得就像天使長的袍子。我們答應彼此,並發誓如果『牠』沒死,如果『牠』又來了,我們就會回來,就會再做一次,永遠地阻止『牠』。」

「阻止什麼?」她突然憤怒地叫道。「阻止什麼?你到底他媽在說什麼啊?」

「我希望妳別再問──問了。」突然間,恐懼籠罩著他的臉。「我以前也會口吃。妳說過我是加州唯一說話慢的男人,事實是我不敢說得太快。我說話慢不是因為深思熟慮,不是因為個性猶疑,也不是有智慧,只是因為我會結巴。喬治死前,我的口吃還沒這麼厲害。喬治死後,我的口吃就變得很嚴重,我到波特蘭上高中,那裡有個語言治療師叫湯瑪斯太太,她人很好,教了我一些小技巧,雖然這些對我都很有幫助,可是最重要的,就是忘了在德里發生的每一件事。但一段時間過後,我的口吃習慣和在德里的回憶就這麼一起消失了。就像有人擦了黑板,把上面的所有算式一起擦掉。」

他把杯中的果汁喝完,說道:「剛才,我說到『問』的時候,口吃又犯了。這是二十一年來第一次復發。」

他望著她,問道:「先是疤痕,然後是口──口吃,妳聽──聽到了嗎?」

「把所有事情都告訴我。」她說:「誰殺了你弟弟喬治?你和其他孩子又做了什麼?你們發了什麼誓?許下什麼承諾?」

他走上前,跪在她前面,執起她的手,像個老派求婚者。

「如果我能夠,我一定會告訴妳。」他溫柔地說:「只是大部分我還是想不起來,但只要繼續談論,就能陸續想起。我能感覺到這些回憶,它們正等著誕生……它們就像積滿雨水的雲,只是這些雨水非常髒──」

「那帶我一起去!」

他的臉上突然滿是驚恐的表情──不是害怕她,而是為了她感到害怕──這表情讓奧黛拉後退幾步,第一次真正感到恐懼。

「不!」他說:「奧黛拉,別這麼想,妳千萬別這麼想!我想,往後幾個星期,德里會變成一個非常可怕的地方。妳最好留在這裡,答應我!」

他的大手緊緊按住她的肩膀。「答應我!答應我!答──答──答──」

看著他張著嘴卻說不出話,就像條離了水後張著嘴蠕動的魚,她再也受不了。

「我答應!好了吧?我答應!」她的淚水急湧而出。「我什麼時候還能再看到你?」她柔聲問道。

他緊緊摟著她,卻沒有回答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