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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跟蹤客

正值夏末時分,某北德城市的內陸港口,有海港工人發現一具男屍漂浮在水面上。工人立即報警,告知警方他在離海港斜坡約五公尺處發現屍體,海上警察值勤小組將屍體打撈起來,從打撈船上即以無線電通知緊急救護小組待命。但以現實情況來看,任何醫療救護措施均為時已晚,因為從外觀上初步判斷,屍體早已經嚴重腐爛。

海上警察值勤人員將死者放置在打撈船甲板上,死者身著牛仔褲及防風夾克,夾克拉鍊是拉起來的,夾克下有一件T恤,左腳僅著網球襪,右腳則光腳。

負責員警試圖從死者濕透又髒污的衣服裡,翻找身分證或任何可以證明身分的文件。最後在死者夾克內袋發現,除了幾張濕透發爛的紙鈔,還有名為侯格•維內特的身分證,現年二十八歲,居住地為距離該內陸海港僅幾公里的小鎮。雖然二十八歲的年齡看起來似乎與死者符合,但由於屍體腐爛,難以辨識面貌,無法與身分證上的照片進行比對。負責員警將維內特的相關資料轉給勤務總部,試圖從那裡調查他「在警方紀錄中是否有案在身」,簡單地說,確認這個人是否被申報為失蹤人口或前科紀錄,甚至是通緝犯等。

海上警察針對屍體進行進一步檢查,發現胸部位置的T恤上有裂口狀的破損,員警於是掀開T恤:死者胸部位置有多處刺傷,因此海港浮屍命案初步判定為兇殺案。

兩小時後,死者被送往法醫中心,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兩名熟悉此案的刑案偵查組員警已經在中心等候,還有一名員警在旁負責攝影以及現場跡證維護。對於疑似兇殺案的案件,原則上解剖屍體時必須有檢察官在場。根據德國刑事訴訟法(StPO),此舉雖然可依負責檢察官的判斷,決定是否參與解剖過程;然而在柏林,只要涉及兇殺案,進行屍體解剖時,檢察官就必須在場。此外,檢察官也會在解剖前先造訪案發地點或陳屍處,進行拍照存檔,而不是等待稍後的報告和照片。 但無論如何,負責調查員警在解剖時一定要到場,相關負責人員才能即時進行訊息交換。例如,解剖結果可以馬上讓在場的刑事偵查組員警從屍體上看到相關細節。

初步屍體勘驗後,我可以證實海上警察所看見的:夾克和T恤上有四道微斜、介於約一點二至一點八公分長的毀損痕跡,符合死者胸部四道刺傷痕跡。由於死者穿著這套衣服浸泡在水裡的時間很長,因此衣服對應位置未見血跡反應,也不足為奇。該處毀損切口平整,邊緣處並無缺口痕跡,顯示作案兇器可能是一種利器。除此之外,死者衣物上並未發現其他割痕或刺傷痕跡,上衣或牛仔褲上皆無。長時間浸泡水中而褪色的黑色人造皮帶上有個皮製刀鞘,但刀子已不知去向。

屍體勘驗過程中,在場的一位刑案調查員警接獲同事來電提供的新訊息:

十一天前,侯格的父親阿佛萊德•維內特曾至警局申報兒子失蹤。當時他向警方陳述,他的兒子失蹤前幾個星期行為異常,和平常截然不同:這段時間,侯格曾打過幾次電話給父親,有時是半夜,有時是凌晨,他不斷「胡言亂語」,聲稱有很多人在跟蹤他。一開始父親建議他報警,但侯格一口回絕。後來侯格的電話內容一次比一次荒謬,直到有一次他告訴父親,他猜測跟蹤他的人可能和國際秘密組織有關,他們想吸收他成為組織的一員,如果他拒絕,對方一定會殺了他。這時他父親覺得事有蹊蹺,急切地建議他去看心理醫師。不久後,侯格怪異的電話突然不再出現,結束得就像一開始那麼突然。

阿佛萊德向警方申報兒子失蹤前,還找過他三天,可惜徒勞無功。電話聯絡不上,他的公寓也空無一人。侯格擔任陶土工程師的工作坊裡,也沒有同事知道他的下落--侯格無故曠職已經超過一個星期了。案子到此毫無頭緒,調查員警和我都不知道該如何繼續進行。

但無論如何,這位父親申報兒子失蹤的事實至少提供了兩個寶貴的訊息,我們可以針對這兩點,確認死者是否就是他兒子。侯格身上有兩個明顯特徵:一個是他的右鼠蹊部有個藍色的海豚刺青,另一則是他有三個乳頭,第三個乳頭在左邊乳頭下方。 第三個乳頭大都出現在原來乳頭的上方或下方,不會造成當事人的不便,也無須開刀切除(除非當事人因美觀因素進行移除手術)。第三個乳頭在醫學上稱為「副乳組織」,德文稱之為「akzessorische Mamille 」(源自於拉丁文accedere,意指「額外的」,mamma 意指「乳房」)。各位或許都知道,將近四十年歷史的老詹姆斯•龐德電影「金鎗人」中,克里斯多福•李飾演的職業殺手,也就是龐德的對手史卡拉孟加,在電影中最引人注目的不只是他會以金鎗射出金子彈來射殺目標,還有他身上額外的乳頭。電影中,羅傑•摩爾飾演的龐德利用這一點,在胸口上貼了一個假乳頭,偽裝成史卡拉孟加。

然而,這名死者的第三個乳頭是貨真價實的,毫無疑問就能確認他是侯格。此外死者身上也有海豚刺青,如果沒有他父親提供的資訊,由於屍體已經腐爛,第三個乳頭的身體特徵很可能會被視為突出於皮膚表面的色斑之類的徵狀。

確認死者身分後,我們開始進行解剖。

浮屍的樣貌一向慘不忍睹,現在躺在我面前解剖台上的侯格也不例外。他的皮膚表面已呈灰綠色,身體主要部位的皮膚幾乎已經剝離,如同薄薄的暗色碎花地毯掛在身體上。雙手、雙腳和耳朵,還有膝蓋、手肘關節上的皮膚已形成「皺皮」,不過逐漸消退中。每個人都有過類似的經驗,如果泡在浴缸、游泳池或海裡的時間太久,皮膚就會產生皺摺。皺皮形成的原因是死掉的皮膚細胞在表皮層形成的角質層膨脹,容易吸收水分。皺皮會先出現在身體表面角質層最厚的部位,如腳後跟及手指內側。最快在泡水一天後,手臂內側和腳後跟的所有角質層會有皺皮形成,皮膚顏色發白,直至泡水多日後,範圍才會擴大到其他四肢。通常要在幾週後,手指尖和腳趾尖的皮膚還有指甲才會剝落,但如果屍體浸泡在很燙的熱水裡,只要幾天時間就會這樣(例如死者躺在浴缸裡,水龍頭不斷注入熱水)。這樣的屍體模樣連麻木不仁的刑事調查員警看了,偶爾也會想離開解剖室,到外面透透氣。

我們在死者手臂內側的皮膚上發現綠色的藻類薄膜層,「如同海裡的暗礁」,有個刑事偵查員警很訝異,追問這男子在水裡究竟停留了多少時間。這個問題目前還無法回答,因為不管是屍體腐爛、皺皮、出現藻類薄膜或其他海底植物寄生,仍無法證實屍體停留在水裡的確切時間。這些只能判定屍體在水裡停留的時間肯定已達多日,否則單憑肉眼看不出屍體已經滋生藻類。

死者身上呈灰綠色的胸部和腹部皮膚,看起來像極了業餘刺青師傅以顫抖的手在皮膚上紋了一個棕黑色的蜘蛛網刺青。然而這幅傑作並非刺青,而是屍體不斷腐爛所致。這裡看見的是皮膚底下的血管,在腐爛過程中,全身血管裡的血紅素顏色都會逐漸變暗。

死者頭髮大都脫落了,原因是屍體浸水膨脹時,皮膚結構變得鬆散,一段時間後,頭髮會自然脫落。

我們在死者左手關節內側發現四道割傷痕跡,大約有五公分長,但傷口不深。這是重要的發現,對死因的判斷可能具有關鍵意義。手部關節皮膚表面的傷痕通常是自殘所致:例如當事人在切下動脈之前,會先小心地割劃皮膚。但我們無法證明這是所謂的「試割」,因此上述發現無法排除此案是否為兇殺案。

緊接著,我轉而觀察死者胸部的刺傷,以尋找其他可以法醫觀點追蹤的跡證。四道刺傷痕跡彼此之間的距離不到兩公分,稍微與身體縱向傾斜。屍體雖然已經腐爛,但刺傷痕跡邊緣仍清晰可視,連皮膚和皮膚表層下的脂肪組織仍可見「平整」的斷面,因此斷定是尖銳的器具,如刀子所致。

我劃開死者的胸腔和腹腔,試圖瞭解刺傷的深度。不同於皮膚表面和皮下脂肪,胸骨內只有兩道刺傷痕跡,可見其中兩道刺傷只在皮膚表面。另兩道刺傷深達胸骨,力道應該很強,因為胸骨被刺穿了。不同於手部關節上的割痕,胸骨內的刺傷看起來比較像外力造成,誰會用那麼殘暴的力道刺向自己的胸口?

致命的分手

華特•羅曼從妻子手機的簡訊得知,她背著他紅杏出牆。雖然他懷疑許久,卻苦無確切的證據,除了有幾個晚上她無故離家,以及最近他們名下的車子轉速器明顯增高,沒有其他具體的證據證明他妻子紅杏出牆。而他妻子貝堤娜對於華特•羅曼的指責和質問,總是能四兩撥千金地避開話題。

因此從幾週前開始,華特開始定期,或在他以為妻子不注意時,檢查她的手機並偷看簡訊。華特的這些行徑,其實貝堤娜•羅曼都知道,從那時起,她也提高警覺。華特很容易受到刺激,也容易衝動,過去已多次對她暴力相向。因此,她沒和他談過這件事,但白天的時候會刪除手機裡的來電紀錄以及簡訊。直到有一天,她丈夫看見她情人傳來的簡訊,精心策劃了惡魔般的計畫。

這個「情人」在八個月前出現在貝堤娜的生命中。如同她向朋友所描述的,在他眼中,她感覺自己被瞭解、被呵護。她和華特早就貌合神離,但是三十二歲的她沒有勇氣離開幾乎長她三十歲的丈夫,另一個原因是他們三歲和四歲的兩個小孩。 華特看見妻子手機裡的簡訊:「跟妳在一起真的很快樂,我想妳,克勞斯」。他不動聲色,假裝什麼事也沒有。

八天後的一個晚上,華特拜託妻子隔天到他位於柏林近郊的園圃來幫忙,因為冬天快到了,得幫園圃裡的小屋做一些禦寒準備。但她不知道,丈夫在發現那封簡訊之後的那一週,為了她的到來,已經在園圃小屋裡花了很多時間「準備」。

華特將小屋裡的窗戶一律貼上黑色的透明膠帶,變成不透明的玻璃,並在屋內牆上貼滿厚厚的聚苯乙烯泡沫塑片,窗框和門框用透明膠帶封起來。做這些都不是為了禦寒,而是為了隔音--從小屋外面應該聽不到他妻子的嘶喊聲。

園圃小屋裡除了一間包含廚房的大房間,還有一間寬敞的睡房,裡頭有張簡單的木床。華特在床頭上方架了一條三公分厚、一百二十公分長的鐵條,以金屬鉤牢牢固定在牆上,並在鐵條上用厚重的鐵鍊鎖上手銬。

隔天早上,貝堤娜在九點左右送兩個小孩去托兒所,然後依約來到園圃小屋。

她不疑有他的走進小屋,這時,丈夫的拳頭不偏不倚正中她額頭中央。她跪了下來,往後踉蹌,在她還重心不穩時,丈夫的第二拳又重重落在她的腹部,力道之大,讓她連喊都來不及喊就暈倒在地。

貝堤娜恢復意識後,發現自己躺在小屋的床上,雙手被手銬銬在頭上,雙腳被結實的裝箱膠帶捆起來。膠帶兩端捆綁在床尾好幾圈。她無法吶喊,因為她的下半張臉被纏繞著布條。現在她唯一能做的是恐懼地張大雙眼,望著眼前丈夫因憤恨而扭曲的臉……

整整七個小時後,一輛平板車高速衝撞距離園圃小屋約兩公里外的小花店。華特坐在駕駛座上,一聲巨響,平板車不偏不倚撞上花店,小花店裡只有艾達•維特一個人,她是華特的前妻。艾達十年前和華特離婚,他們在一起將近十二年,結婚九年。離婚後,四十三歲的艾達放棄一切,恢復原來的姓氏,就像她當初和華特結婚時,她放棄原有的一切奔向華特。她結婚的時間有多久,忍受丈夫對她暴力相向的時間就有多久。那場噩夢幾乎讓她付出生命的代價,最後她終於鼓起勇氣離婚。

車子撞上小花店之前,華特已經在旁等候超過一個小時了。他坐在平板車的駕駛座上,這台平板車是他下午跟租車公司租來的。租完車後,他到建材市場買了一百五十公斤的小碎石,分裝在五個袋子裡,放在平板車上。一如他後來在法庭接受問訊時,對兇案調查員警所說的,「都是為了增加車子的重量」。

他從距離約一百公尺外的街口開到鎖定目標的地點,然後先在街口等候,從那裡遠遠觀察坐在花店裡的前妻,但每開幾公尺他就得煞車,因為一路上他得閃躲行人或腳踏車。華特後來在警局做筆錄時說,他並不是預謀,在這個「事件」裡他是無辜的。 比翼雙飛

亞歷珊卓•史坦心急如焚,家裡一刻也待不了。經過了昨天一整天,內心的不安更強烈了。為什麼兩老杳無音訊?八十六歲的母親盧米雅•貝侯茲和八十八歲的父親威廉•貝侯茲不接聽電話,這不可能啊,他們兩個從來不會離家超過三小時。兩老不僅期待大女兒每天主動打電話過去,甚至嚴厲要求一天要打好幾通電話回家。他們一定出事了。經過輾轉難眠的一夜,亞歷珊卓決定立刻飛車前往父母位於柏林東北方的住處。忐忑不安的亞歷珊卓沒按門鈴,直接用備用鑰匙打開大門。

當天下午一點半,我接到偵查組長的來電,他告訴我一名女子來電通報,在父母家中發現兩位老人家的屍體。緊接著他以簡潔的語句告訴我,這對老夫妻不可能是自然死亡,可能是一宗雙重謀殺命案。

半小時後我抵達現場,眼前出現一幅熟悉的畫面:兩輛警車停在屋旁車庫入口,警用閃燈已熄,警鳴也已關閉。現實生活中,警方在案發現場或陳屍處的處理方式較電視上的偵探片謹慎多了。

附近許多愛湊熱鬧的鄰居從住家窗戶探頭出來看我們,對面街道上也聚集了鄰居和行人,三三兩兩不時交頭接耳。距離貝侯茲夫婦住家幾公尺外,停著兩輛現場維護單位的VW小型運輸車,犯罪技術人員用這種空間大的交通工具裝載在案發現場或陳屍處必備的器具。

屋內,警方已經展開調查工作,兩名穿著白色勘驗服、戴著橡皮手套和口罩的調查人員正走上樓梯來到二樓。一名同樣一身白的犯罪技術人員在門口的五斗櫃上採集指紋。走廊盡頭的大門口傳來好幾聲相機的快門聲,警方的攝影師也來到現場,正在進行現場畫面記錄。大門邊擺放了幾個打開的鋁箱,那是犯罪技術科同仁的百寶箱,裡頭裝著各式各樣的物品和器具,是案發現場進行現場維護時不可或缺的東西。除了各種尺寸的塑膠袋、紙袋、金屬和塑膠製鑷子、用來盛裝證據的大大小小塑膠容器、搭配不同鏡頭的數位相機、用來黏載纖維跡證的膠帶,箱子裡還有幾件用拉鍊袋包裝的白色勘驗服。

現場維護小組人員遞給我一套未拆封的勘驗服,進行勘驗兩具屍體前,我套上勘驗服、橡膠手套、口腔防護器具和塑膠套鞋。德國慕斯特市製作的「案發現場」影集裡,穿著剪裁合身禮服的法醫伯納博士,肩上的絲巾隨風飄逸。現實生活中,法醫不可能以這身裝扮進行工作,更何況這類服裝也不是我的風格。

我隨著調查員警來到走廊,一手提著裝有鑷子、刺激電流儀器、電子溫度計和眼藥水的案發現場箱,另一手提著我的手提電腦。來到客廳門口,調查員警停下腳步,側頭指示前方的地板位置。

盧米雅的屍體呈張開姿勢,仰躺在約二十五平方米大客廳的地板上,頭部緊鄰門後方,雙腳朝著客廳中央。她身上穿著白色睡衣、淡黃色睡袍和拖鞋,手肘彎曲,手掌放在胸前。屍體右側靠近腿部的地方有一張倒置的沙發椅,就在看起來顯然源自七○年代的靠牆組合櫃前方,櫃子上擺放著許多家庭照、銀色碗盤和花瓶。除此之外,客廳很整齊。離屍體腳邊約半公尺處有台助步車,盧米雅頭部右側發現一顆上顎鑲牙與成人用紙尿布,尿布上面有乾掉的咖啡色「疑似血跡沾黏物」。也就是說:尿布上沾黏著疑似凝固後的血漬痕跡。死者口腔四周和鼻孔外圍也發現有疑似血跡沾黏(或說結痂),兩頰、上下眼瞼及兩耳後方皮膚則出現許多小圓點狀的滲血現象。

這種小圓點平均不超過一至二毫米,為外力引起窒息死亡的典型現象,例如掐住、勒住、堵住或甚至封住呼吸管道等。但滲血情況不僅出現在臉部皮膚上,上眼皮皮膚的情況更嚴重。我利用鑷子先後夾住左右眼瞼,向外翻轉和拉扯進行檢驗。聽起來有點野蠻,沒有類似經驗的人來看也是如此,但唯有如此才能確實檢查這部位,否則位於眼瞼內側,根本無法確實進行檢驗。

盧米雅上眼皮的皮膚內側也出現大量暗紅色點狀出血狀況,初步研判,她是窒息致死。是因為外力因素嗎?這個問題將透過稍後的解剖來解答。威廉的屍體和妻子大約相距三公尺,躺在三人座沙發椅上,同樣也呈仰躺姿勢。他穿著灰色套頭毛衣、黑色布料長褲和襪子,身上從頸部到腳趾蓋著毛毯,右手臂從沙發垂向地板方向,左手彎曲放在胸前。威廉頭上套著兩只塑膠袋,但塑膠袋前方拉高至額頭的高度,露出缺了牙齒的年邁老臉。

一名調查員警告訴我,女兒發現父母陳屍家中時,雙層塑膠袋還蓋到頸部位置,他負責在我勘驗屍體時,提供有關調查工作當時狀況的資訊。根據亞歷珊卓的說法,警方和緊急救護人員到達前,除了父親頭上的塑膠袋,她沒變動現場其他事物。緊急救護人員停留數分鐘後撤離,因為現在任何醫療援助對這對老夫妻而言,都太遲了。亞歷珊卓也同意警方的決定,因此我們確定本案無須進行醫療急救行為。

我將盧米雅和威廉的屍體翻過來,準備勘驗屍體背部。掀開他們的上衣時,我發現背部屍斑情況嚴重,手指按壓皮膚時,指印無法回復,顯示兩人死亡的時間距離我勘驗屍體時,可能已經超過二十個小時。

為了進行更準確的推測,我測量了兩具屍體的體溫以及客廳不同位置的室溫,然後將測量結果輸入手提電腦,好推測死亡時間。結果顯示:盧米雅和威廉幾乎同時死亡,大約是前一天九點至下午一點之間。亞歷珊卓前一天打給兩老的第一通電話,大約是十點過後一會兒,但無人應答,調查員警認為這和推測的時間吻合,兩人這時應該已經死亡。

到此,我在案發現場勘驗貝侯茲夫妻屍體的工作告一段落。

一小時後,負責本案的柏林刑案偵查組調查人員及兩名犯罪技術人員抵達法醫中心。稍早之前,本中心的運屍車也將屍體運達。犯罪技術人員採集盧米雅和威廉的指紋,以便稍後在實驗室與案發現場採集到的指紋進行比對,我們開始進行屍體解剖。

我將盧米雅口腔四周和鼻孔上的血液結痂移除,拿已消毒的食鹽溶劑沾濕棉球,再將棉球置入同樣消毒過的塑膠桶內。

在解剖室裡刺眼的螢光燈光下,死者臉部皮膚和上眼皮皮膚上的點狀出血情況更加明顯,我仔細觀察死者的嘴唇和鼻子,上下唇的黏膜皮膚已經乾掉,呈現褐色,上唇上方皮膚、鼻尖、鼻翼與下巴亦是如此。這類「皮膚乾燥」情況形成的原因,是因為死者生前這些部位曾有擦傷。由於最上層皮膚脫落,底下的皮膚層因水分蒸發而缺少水分。一段時間後,發生擦傷的部位會形成淡褐色或紅色的焦痂--這個跡象不是很明顯,但在許多案件裡,如本案則是關鍵證據,顯示死者死亡前發生過的事。

緊接著,我開始勘驗死者的口腔,試著將在死者頭部附近發現的鑲牙裝入上顎牙齒中,確認確實吻合。盧米雅的下顎牙齒仍健在,我輕輕拉起下唇往外翻時,發現黏膜皮膚有傷痕。輕輕往下顎牙齒的方向按壓時,我發現受傷的部分吻合門牙和犬齒的咬合面,沒有人會這麼用力咬自己。綜合這些發現、點狀滲血以及口腔四周和鼻孔焦痂的情況,我歸納出結論:盧米雅是被人強力堵住口鼻而窒息死亡。兇手很有可能利用在盧米雅頭部旁發現的成人紙尿布犯案。關於這一點,實驗室進行尿布檢驗後很快就能找出答案。

盧米雅屍體解剖後,未發現其他可疑現象,她的內臟出現嚴重的瘀血情況(割開內臟時,大量血液自切口流出,可證實此點),血管中也異常出現大量血液,這兩點並非特殊證據--僅根據這兩點,無法明確推論案發情況--但結合上述其他發現,這兩點的確成了窒息致死的明確證明。

血液和尿液的化學毒物檢驗報告,顯示為陰性反應。

威廉屍體的解剖報告顯示,他也是窒息致死,但兇手作案手法不似對其妻那麼殘暴。

威廉的胃和十二指腸內發現數毫升淡褐色流質物質,參雜著黑白色的小粒狀物 --類似藥丸殘餘,應該是威廉死去前好一段時間服用的,因為有部分已經到達十二指腸。

化學毒物檢驗結果證實我的推論:那確實為藥丸殘留,含有抗焦慮劑成分(Lorazepam),是一種強烈的鎮定劑,類似含有利爾治伴的煩寧安眠藥。然而血液和尿液中檢測出所含濃度太低,不足以成為致命因素。此外,威廉並未患有可能致死的重大疾病。威廉是因頭上被套上兩層塑膠袋,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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