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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名詞通常是指大約於1600年至1750年盛行於歐洲的一種音樂形式。這個字源自於葡萄牙,最先在法文中出現,形容十七世紀德國教堂內部雕刻的窗花格和花體裝飾的建築風格。「巴洛克」最初被轉用來形容那些怪異、不規則和奢侈浪費的藝術品,而非音樂。到了本世紀,這個名詞開始用在音樂史上,是形容1650-1750年間,線條清楚、刻意修飾的音樂。 巴洛克時期的音樂最早可追溯到1570年的義大利,約於十八世紀的下半葉結束。音樂在形式與精神上有許多特殊性,包括使用低音連奏,並且深受宗教影響。早期巴洛克時期約為文藝復興時期的晚期,這個時期的重要作曲家以蒙台威爾第為代表;巴洛克中期則以A. 史卡拉弟、普賽爾最為著名;一般人熟知的大多為巴洛克晚期的作曲家,例如,巴赫、韓德爾、D.史卡拉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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