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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品味EXPENSIVE HABITS

有關品味EXPENSIVE HABITS

Expensive hab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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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資料

  • ISBN:9789577311290
  • 規格:平裝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會員評鑑

4.5
5人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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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則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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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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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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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6
我的評論5星留給樓下馬光廷讀者

雖說我早在他前已讀過此書

但他寫的讀者書評淺顯有趣,加上他提供生活上相似思覺體驗的推薦網路分享亦增加了他對於此書閱後得來的共鳴。更容易讓人理解本書的繚繞風趣之處

主要,他真的太認真盡責的寫此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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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2021/07/10
旅遊文學裡有一小支流被稱為A Good Year Abroad,就是作者在某個異國他鄉住了一年或幾年,然後將這個歷程寫成一本書。這個文類中又能細分成很多各具特色的小小支流,通常每個人都能找到自己感興趣的旅遊主題,來一趟愜意的沙發旅行(couch traveling)。如果你想探索旅遊文學,別錯過馬可孛羅出版社的一系列經典選書~他們已經把國外最經典的travel writing都翻譯成中文了!

這種類型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彼得梅爾的《山居歲月:我在普羅旺斯,美好的一年》和Frances Mayes的《托斯卡尼艷陽下》,這兩本書是歐美經典旅遊文學排行榜的前十名,毫不誇張喔~就是那種最受全球讀者歡迎的作品,而且還翻拍成電影。大部分的人讀旅遊文學不外乎希望透過文字去遠方度假,旅遊想要玩得開心,氣氛就不能太嚴肅,所以暢銷旅遊文學的主題都很輕鬆,素描風景,寫寫遇到什麼有趣的人事物,我也很愛讀這種書。

《山居歲月》出版的緣由很有趣,Youtube上出版商有為彼得做了一小段訪談,建議去聽一下~他的本業是作家,本來只是到普羅旺斯暫居,希望鄉間氣息能帶給他寫小說的靈感,沒想到靈感難產,他只好故意寫一些鄰居的瑣事搪塞,找藉口:[因為這個水電工怎樣怎樣,害我住的地方沒水沒電,無法專心創作,bla bla。] 沒想到他的出版商覺得這些凡夫俗子的軼事很有意思,請他多寫一點! 後來他小說擱置,以小鎮風土誌為主題寫作,反而大獲好評,全球暢銷600萬冊,成為”現象級作品”。一本書讓”普羅旺斯”成為法式鄉間生活情調的同義詞。

假如有人對你提起普羅旺斯,你腦海一定會立刻浮現鵝肝醬、葡萄酒、莊園的畫面吧~我剛看了一下2012年版的《山居歲月》頁面的介紹,提及這本書當年在台灣文化界產生深遠影響。我現在應該還算比較年輕的讀者吧XD(快變大叔了哭哭><),開始接觸旅遊文學大概是從2008年左右,一開始一定是先從台灣作家的作品讀起,現在回想起來,當初在書架上就有越來越多關於法式生活的書(2021年的今天已經氾濫成災)。意境優美的文字搭配朦朧的相片,令我印象深刻的有政大郭正佩教授的《絲慕巴黎》,一個年輕女生在海外漂泊的故事,對青少年來說總是充滿吸引力吧~接著又讀了莎岡的《日安憂鬱》,這種莒哈絲式風格的法式寫作,不知道為什麼總是充滿一種優雅魅惑,對一個連初吻都不曾嘗過的屁孩來說,甚至聽到French Kiss就會胡思亂想,現在想起就覺得很搞笑。

話說時隔多年去追憶年少,也能理解閱讀帶給自己的影響,有一種說法蠻矯情但卻很真實,看完一本書,不管好壞,它都會成為自己的一部分,我幾乎讀過的每一本書總會有某一句話、一段話、一個場景特別鮮明,如果在生活裡遇見類似的情景,還會產生一種既視感的錯覺。所以說看書真的蠻有趣,思覺上奇妙的感受,那是難以言喻的,而且我長大才知道(或感覺),其實沒有很多人熱愛這種”思覺”體驗。第一個例子就是喜歡閱讀的人很少(這有數據可以佐證),我現在常常反省自己應該是個怪咖,很少社交生活(白話文:沒朋友?),所以只好與書為”友”,正常人在我這個年紀有自己的收入,應該要夜夜笙歌,party animal,至少要常常跟人聚餐有約,趁步入家庭生活前把握最後的時間狂歡。

我是下班回家看書,寫讀書心得,從事這種完全靜態又獨自的活動的時間越長,相對就能判斷他身處於人群的時間越少。漸漸的,我在書本裡看到其他的”讀書人”往往也是遠離人群的姿態,盯著銀幕或扉頁,不然就在筆電前敲敲打打,好聽一點叫觀察者或樂於獨處,說穿了就是跟主流不搭嘎,超寂寞耶~閱讀這種小眾興趣不像看球賽,可以很直接地跟周圍的群眾融為一體(至少在比賽的當下),小酒館裡隨著球賽進行而慷慨激昂,這種畫面不會出現在讀者之間,就算是讀者的聚會,也是安安靜靜地聽講者說話,末尾一段Q&A,然後各自散場。

第二個例子就是”走路”這件事了,歐美最負盛名的旅遊大師之一Pico Iyer在Youtube影片《A Travel Writer Shares His Best Tips》中提到的第一要訣就是走路! Walk, and walk, and walk! 他說最佳的寫作靈感來自於走路。Pico Iyer寫的旅遊文學被許多人譽為極品,文筆之優美,travel writing at its best。我讀過他的文章,真的一流! 我也很愛散步,自從來台北工作後,常常下班就走4公里回租屋處,台北真的超好逛耶~超多巷弄可以鑽,忠孝東路走9遍膩了,還有八德路和南京東路可以走。現在看新聞街訪的背景,常常還能認出來那是哪裡。這種因為移動而產生的微妙心情,空間和時間的收縮和延展,就是走路最大的樂趣啊~可是我問過太多人,他們想到要走路就累,熱啊,流汗啊,無聊啊,誰那麼白癡大熱天在馬路上走動搞得滿身大汗? 我可能就是那個白癡哈哈~

有一些心境真的要長大以後才懂,原來我那麼不安於室,還有一種可能啦,閱讀和走路是相輔相成的惡性循環,因為閱讀太靜態了,完全脫離現實世界,所以只好出去走走路、透透氣、沾沾人氣,確保自己還活在有活人的世界。偏偏連走路這件事往往都是一個人進行,可能結論就是天生孤僻,唉~

Youtube上面有一種頻道,專門上傳在世界各地走路的影片,台灣也有喔,”Taiwan Walker”的影片就很讚! 這種影片通常是拿著運動式攝影機第一人稱漫步在世界知名的城市或旅遊景點。透過他們的鏡頭,我們也身歷其境探索著,彷彿觀眾正在旅遊。這些攝影者很會捕捉情境,例如漫步於曼哈頓,他們還會選擇在午夜、雨天、下雪的冬夜、清晨等不同時間去攝錄,這種影片很適合發呆放空時觀看,撫慰一下work from home的沉悶。

更有甚者,有一個頻道叫The man in seat 61,他專門乘坐世界各地的火車,把火車內部的畫面錄下來,順便捕捉沿途的窗外風景,一般商業的旅遊紀錄片往往驚鴻一瞥,這種素人拍攝的影像彌補了商業剪輯的缺失,提供沉浸式的感官之旅。我發現自己很愛處於”移動”這種狀態,但我每次跟別人說我很喜歡搭火車,他們好像都無法理解,搭火車只是疲勞的通勤方式。每個人看待及體驗世界的方式,真的天差地遠啊!

講回來彼得梅爾,這本書《有關品味》(Expensive Habits)是他為Esquire雜誌撰寫的專欄文章集結而成,Esquire雜誌的讀者取向為成熟男人,對美酒、跑車、女人感興趣,事業有成的菁英男士,或正在商業世界嶄露頭角的青年才俊。編輯請他針對有錢人的消費習慣和品味為主題,寫一系列的文章,他就去試吃鵝肝醬、坐加長型禮車(limousine)、住高級旅館、買高級衣物配件、去高級酒莊品酒、抽雪茄、坐私人飛機、…等。他甚至還寫了一篇文章探討為什麼包養情婦是世界上最勞神傷財的”品味”。他針對一些有錢人專屬的生活型態做了一番精闢俏皮的詮釋,例如家裡的傭人本來應該是為了減輕自己生活上的不便而雇傭,但因為豪宅太大就必須雇用很多傭人幫忙打理,這樣一來,還得提供他們食衣住行,經過一整天辦公室的案牘勞形,回到家想要好好的放空休息一下,卻發現到處都是傭人沒有隱私,心情很煩躲到圖書室想安靜一下,這時就會有傭人躡手躡腳地走進來開始擦拭書架、撣灰塵,因為他們想讓主人看到自己的辛勤付出,期待獲得肯定和重視;想去泡澡就會有人默默地走進來幫忙更換毛巾,結果整個夜晚就這樣毀了。這是我第一次讀彼得的作品,很喜歡他的這種dry humor! 字字珠璣,戲謔幽默的筆桿子,難怪他會風靡全球~我們大部分的平凡人應該一輩子都不會有這種”昂貴品味”,不過透過彼得的妙筆生花,讀者得以用文字去想像一下這種生活風格,正是閱讀的樂趣所在吧。

我讀的是1998年宏觀文化出版社的版本,這間出版社連google都沒有任何資訊,可謂年代久遠,不過封底內側的夾頁透露一點蛛絲馬跡,策劃人是鍾芳玲女士,她在1997年在美國舊金山參與一場彼得梅爾的新書見面會,彼得的幽默帶給眾人難忘的一夜。話說自從Ted x Talks旋風席捲全球以後,透過演說分享觀點成為一種潮流,越來越多人會把演講上傳至Youtube,現在Zoom讓錄製視頻更加容易,影片取名為「A night with…」,與世界各地的人交流,這才符合網際網路發明的初衷啊! 鍾芳玲女士也是華語世界知名的書癡,去年我在圖書館偶遇她的書,目前還在待讀清單上,找時間再來拜讀一下~

這本書已經有很多人寫詳細的心得了,我就不重複重點整理了。反正閱讀心得本來就很free style,我也很懷疑真的有人會看XD,既然閱讀無法跟人交談,純粹喃喃自語也是一種內心表述。其實啊,這本書我是五月初疫情爆發前一個禮拜在宜蘭火車站前的”舊書櫃二手書店”入手的,一本書況極佳的書才80元,沒理由不買。這間店的選書很棒,希望能長久經營,下次去宜蘭玩再去光顧一下。我本來以為是黃春明老師的店重新營業,問老闆才知道這是另一間書店。宜蘭真的很有風味耶~我在店內的時候有一個人來抱了一疊某位宜蘭當地攝影師的攝影集回家,我稍微瞄一下,覺得這種地方氣息濃厚的區域誌,不論是文學或攝影,特別有溫度耶! 這跟看國際新聞很像,坦白說中東動盪干我啥事,數十年來都是那副鳥樣,幾乎沒有平息的一天,這輩子大概也看不到所謂的區域和平了。就算想要參與其中也力不從心,這就是為什麼國際新聞對大部分閱聽人來說都變成打發時間的”娛樂”,它只是一種跟自己的生活毫無瓜葛的”資訊”罷了。反觀當地人的創作,題材都是左鄰右舍的日常生活,使在地新聞(local journalism)成為當地公共生活的城鎮廣場(village square),這顯得更有意義。

每次逛二手書店看著架上泛黃的老書,都會覺得有一種懷舊感,我好像特別熱愛懷舊風格的舊物,英文的形容詞叫vintage,這跟旅遊文學也有關連,旅遊文學是19世紀末隨著火車發明,20世紀初汽車和飛機問世以後,人類得以快速廉價的四處移動才逐漸普及開來,二戰以後,旅遊成為一種新型態的娛樂活動,歐美大眾能夠四海遊走,進而催生了60年代背包客的浪潮。商業旅遊也蓬勃發展,當年還沒有網路,旅遊大都透過旅行社代辦,旅行社為了推廣行程,他們會繪製旅遊海報吸引客人。21世紀的今天人手一機,旅行社的宣傳圖像改以高解析度的相片取而代之,那種vintage travel poster成為過去式,挺可惜的。這跟今日全美戲院的電影海報類似,手繪的圖畫,總是帶有一絲匠人的溫度,不若snapshot隨手一拍,視覺文化氾濫成災。我蠻推薦把這些海報一次20張拿去彩色列印貼在牆上,每年換一輪,就會營造出一種獨有的室內旅遊遐想。

旅遊文學真的是一個會讓人上癮的文類,應該沒有其他類型更適合讓讀者反思生命的意義,人生就像一趟旅程嘛~至少我透過眾多旅遊作家的文字去旅行,獲得程度不一的慰藉及省思。彼得梅爾的《山居歲月》據說吸引許多英國退休的夫妻到普羅旺斯置產,希望換個生活環境,讓生命重新開始。很可惜彼得梅爾已經遠去,世上少了一位極具巧思的生活觀察家,但新一代的個體生命正在前往法國撰寫個人的精采篇章,搜尋彼得的訪談時,意外看到一支影片〈The prettiest French village? A visit to Menerbes in Provence〉,介紹彼得居住的村莊Menerbes,即《山居歲月》中的小鎮。這個影片的年輕人是一位叫Oliver Gee的澳洲青年,熱愛法式文化所以搬到巴黎居住,透過廣播、podcast、Youtube頻道、寫作,追求和經營自己的法式浪漫,娶了法國姑娘,有了可愛的孩子,他也熱愛走路,製作一系列巴黎街頭的walk show,也寫了一本回憶錄《Paris on Air》,之後再用Kindle買來讀一讀。關於法式生活的臨摹,有另一本《巴黎到月球》(馬可孛羅出版喔~~)也是旅遊文學的經典著作,生動捕捉花都世紀末的華麗,1995~2000年代的流動饗宴。距今已隔20年,我很好奇2020年代的巴黎,是否跟當年有所差異呢?

C'est la vie,廣告台詞的金句,閱讀是一種成本極低的生活品味。聰明的,就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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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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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1
價值不菲的生活習慣

彼德梅爾的【有關品味】讀後記
文/蘭若精舍.柳藏經

曾經看過一個咖啡廣告,它其中有一句話深深打動我的心靈,它說:「如果有一天你能夠分別細微的不同處,你也能達到品味的極致!」我一直很難區分這段話的真實意涵,直看到彼德梅爾(Peter Mayle)所寫得這本書《有關品味》(Expensive Habits),心裡好像在浮光掠影中,突然捕捉到浮華世界裡的一點迷情。

在吳淡如的《跟我到海角天涯》一書裡,她說:「彷彿有人把夾在她眼皮和瞳孔中的某一片濾鏡抽開,世界忽然開闊起來。」看彼德梅爾的書,就是這種感覺。書裡面他談的一些習慣,雖然窮耳目之娛與口腹之慾,極盡歡享感官的享受,但奢華不是他的重點,而是在於享受的人為什麼會去享受,而提供服務的人又用怎麼樣的心態去迎合與照顧他的客人。

書中提到如何取得這珍貴魚子醬,而它嚥下肚的那一刻,你是怎麼與歷史人物同消萬古愁?為什麼富人總愛在料理裡首選松露,那神秘性感的味覺,如何激發你的感動神經?為何戴帽子就要戴巴拿馬的神奇草帽,讓你頂上的風景多了耀眼迷人?而喀什米爾羊毛圍巾又有什麼與眾不同處,為何當手腳身體都凍僵時,為什麼你的粉頸玉項依然暖烘烘?穿著訂製衣、訂製鞋又有何令人愉快的感受,能讓你的腳趾頭也可享盡尊榮?為何要喝上一杯純釀單一麥芽威士忌與30年的陳年葡萄酒,加上青春喜悅之泉的香檳呢?這本書裡讓你深知富人一擲千金,樣樣以數十、數百萬元計的東西,為什麼總是眉頭不皺的熱烈追求。

這一些窮奢極侈的富家品味,在他們享受著加長黑頭禮車與私人噴射機裡,含著哈瓦那雪茄,從這個地區到那個國度,從這個都會到那個城市,從這家飯店到那家餐\廳,巡弋著私人渡假城堡,儘管僕役如雲,有著無微不至的照顧,他們內心空虛依舊,因此他們豢養他們最昂貴的寵物,可能花光他所有金錢的「情婦」,一切都是感官上的最終極的刺激。他們享受在城堡中,也困守在城堡之中,用最頂尖的一切滋潤自己,成為財富的守門者,一旦你侵犯他,他會用最棒的律師,告到你傾家蕩產。在這本書裡,可以看見他詳盡的記錄著。

我最喜歡的,就是彼德梅爾書裡所擁有的最棒品味,那是他所推崇備至的「寫作的雅癖」!他說:「作家僅次於失意的政客,算是世界上最愛表達意見,也最愛發明的牢騷大王。他舉目所見,盡是苦難與不公。他的經紀人不(夠)愛他。空白的紙張是他的死對頭。出版社是最愛賴帳的小氣鬼。評論家個個是他的大冤家。老婆不了解他。連酒保也不了解他。」很精闢的一段論述,其實更重要的是,作家總認為自己最好的作品在下一部,而現在你就湊合點看。

彼德梅爾又說:「我不知道別的作家是怎麼想的,但我是寧願待在我自己的工作室裡朝不保夕過日子……踽踽獨行的生命追求,不論代價何其高昂,其誘惑都難以抗拒。」天啊!這真是最高檔的品味,沒有什麼比用生命來奢侈更為昂貴。當然,有時當然也會腸枯\思竭,靈感盡失。所以呢?如果有彼德梅爾所說兩種歷史上最悠久的天然迷幻藥,那是最好的。可以激發我無限的潛能,誘發出我創作的天份,你問我到底是什麼東西這麼好用?讓我代替彼德梅爾告訴你,那就是「女人」和「酒」!但我告訴你,這兩種品味兩極,因為有了好女人就不需要守著好酒,而有了好酒消磨就找不到好女人了!

看完這本書的心情是雀躍的,因為我知道我不需要那種富人昂貴的品味,我在書中的最後看到了彼德梅爾最價值不菲的東西,那就是個人的生活。只要願意用心過自己的生活,那已經是最富有的滋味,從此你的人生也會變得可口起來,那心中最動人的味道,是別人無可取代的魚子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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