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銀行分享卡 享受生活,輕鬆分期
即日起至2011/12/31日止「博客來」全館消費刷大眾銀行分享卡(不含售票網及法人團體採購),可享8期0利率及0手續費

使用方式:
將商品放入購物車後,在付款方式步驟 需選擇「信用卡線上刷卡一次付清」 ,進入下一步後,於信用卡付款平台(如右圖所示)填入您的「大眾銀行分享卡卡號」等授權資訊。大眾銀行會依據 與您預先約定之授權設定自動辦理分期。

授權約定請洽:
大眾銀行客服專線 0809-028-888


※了解反詐騙資訊保護您!

「大眾銀行分享卡」消費分期付款約定條款

  1. 『消費分期付款』相關費用:
    • 「消費分期付款」分期期間每期應付手續費率依大眾銀行規定收取。
    • 變更設定手續費:每次NT$50。
    • 清償處理費:分期8期之分期款項得隨時一次提前全部清償,免收清償手續費;其餘期數之分期款項一次提前全部清償需一次繳付未清償部分期數之全部分期手續費。
  2. 「消費分期付款」消費自動分期功能限正卡持卡人方得設定,附卡同正卡之設定。
  3. 『消費分期付款』12期、18期及24期之自動分期金額下限設定,每期應付之分期金額不得低於NT$1(含),但 8期之自動分期單筆刷卡金額下限不得低於NT$999(含);且8期之自動分期單筆刷卡金額上限不得逾NT$200,000(含)。若持卡人帳戶額度未達NT$200,000則以該帳戶額度為準;同一帳戶額度使用「消費分期付款」分期8期之累積未清償消費總金額不得逾NT$500,000(含)。
  4. 本約定條款之「消費分期付款」不適用於大眾銀行其他信用卡分期專案之分期消費款、預借現金、賭金及各類分期預借現金、購物儲值金、循環信用利息、退款、分期手續費、延滯金、年費…等信用卡衍生之相關費用 ;另8期分期付款除不適用上述項目外,並同時不適用於代繳稅款、水/電/電信/瓦斯費等公用事業費用、學雜費及本行代銷、代扣款之基金及保險費等款項。
  5. 大眾銀行保有最終核准與否及隨時變更或終止本服務相關規定之權利。
※本活動由大眾銀行提供,用卡問題請直接洽詢大眾銀行客服專線0809-028-888。

大眾銀行分享卡特色

8期特約商店 8期 12期 18期 24期
第1-8期手續費全免 0% 0% 0% 0%
第9期起每期手續費率 - 1% 1% 1%
總費用年百分率 0% 7.30% 12.28% 14.68%
分享卡消費分期付款以消費金額10萬元為例,彈性分12期,第1~8期手續費全免,第9期起為該筆消費金額X1%,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為4,000元,總費用年百分率為7.30%。 註: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 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授信 條件而有所不同。 2.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預借現金利率。 3.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99年9月1日。
  • 8~24期,由您決定。
  • 您可依個人的消費習慣與需要,決定多少金額以上進行自動分期處理。
  • 除此之外,您更可以設定8期、12期、18期、24期四種分期最低金額,讓您的大筆消費都能享有最適合的分期方案!
  • 消費自動分期手續費:第1~8期手續費全免,第9期起為該筆消費金額X1%。
  • 若您不想分期也OK!單筆刷卡消費後24小時內,即可變更為全額付清或變更分期期數。
  • 以上卡片設定請洽大眾銀行。
信用卡循環信用年利率最高為20%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5%+NT$100
註: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98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