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機關: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 •核准文號:財北國稅松山營業字第0960211565號
 
   
 
根據財政部令 台財稅字第0972400122號之「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於博客來消費開立之二聯式統一發票將以託管方式,不主動寄送,若需發票正本,請來函來電客服中心索取,或至「我的帳戶」索取,博客來亦會將發票號碼上傳至政府平台及「我的帳戶」中,供讀者查閱。
 
 
一.發票狀態說明
在商品出貨且您已收件後,博客來即會開立電子發票(團體採購除外),並寄E-MAIL通知客戶,讀者即可於訂單查詢頁查詢您的發票資訊
 

 


二.電子發票作業重點說明

1.

所有二聯式發票(即未打統編),皆於發票開立 (商品出貨)後,以E-mail方式通知客戶,並於訂單查詢頁呈現發票檔,如您有需要,可於收到商品後,查詢訂單並按下索取正本按扭 ,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等資料後,即可索取發票正本。
2.
如您於訂購時選擇將發票捐贈,依據法令規定,已捐贈的發票無法索回,如有退換貨需求,博客來將會作廢該發票。
3.
捐贈發票的發票號碼末兩碼以**呈現。
4.
三聯式發票(有打統編、抬頭者),將於交易完成後,列印寄出至訂購地址。
5.
每逢單月26日系統將自動對獎(已索取/已捐贈/已作廢發票除外),中獎發票將於10日內以掛號寄至您的訂單地址(7-11門市付款,則寄至會員地址),並寄mail通知您。
6.

捐贈發票之實際受贈單位以開立發票當時受贈單位為主。


 
 
三.節錄「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說明之

根據財政部令 台財稅字第0972400122號 訂定之「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之第十九條:
營業人利用網路、型錄或電視購物頻道銷售貨物或勞務予非營業人且使用電子發票者, 應於網頁或型錄明顯處或利用電視購物節目播放方式,提供整合服務平台網站之網址, 並於交易完成前將下列事項告知買受人,提供買受人接收電子發票訊息或索取紙本發票 之選擇機制..(以下節略)

本作業辦法,全文請見電子發票作業平台公告之內文:「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有關電子發票作業可參見「電子作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