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恆:評高行健的劇作《夜遊神》


文/胡耀恆(台灣大學戲劇所所長)


《夜遊神》﹐1993年11月完成於巴黎,這齣戲的靈感來自高行健在歐洲的旅行。 「燈光昏黃,霧雨迷濛」的假想世界,其間人事變化如夢似幻,光怪陸離。 高行健說:「本劇借用了一些魔術的手法、、、、無需向觀眾交代是否合理」。透過這樣的安排,高行健希望能在舞台上呈現「一些古老的主題,諸如上帝與魔鬼,男人與女人,善與惡,救世與受難,以及現代人之他人與自我,意識與語言」等等。 高行健沒錯,本劇的確對一些問題提出了敏銳而深刻的論點,但是我們的印象是,上的混淆。

像大多數高行健的劇本一樣,本劇中的「人物」並無姓名,也無個性。他們只是代表著不同的社會地位、 道德標準,以及氣質頃向。 劇本開始時, 劇中的主人瓮「夢遊者」在做夜間漫步,他撞到街店門口的一個紙箱子,驚動了裡面睡著的「流浪漢」。糾纏不清時,「痞子」出現,藉口罵他不會走路而要「砸了你丫挺的狗臉」。 接著「妓女」出來找尋顧客,暫時轉移了痞子對夢遊者的糾纏,卻不料「那主」突然從街旁黑門洞前伸手,掐住夢遊者的喉嚨,逼問他和流浪漢的關係,隨後又威脅他不得離開原地。 就這樣開始了一連串撲朔迷離的事件,其間除了主角之外,劇中人先後都被殺死,又都先後復活,甚至於主角「夢遊者」最後也從幕後傳來「一聲喑啞的嚎叫」,才為本句劃上了休止符。

本劇最大的企圖,顯然是講述一個人感性枯竭、良知溟滅、道德淪喪的過程。 在劇本開頭,主角頗有正義感和同情心,在結尾時,他不僅三俱喪失,而且在理論上可以變成殺人不眨眼的混世魔王。 這種改變,古今中外累見不鮮,小而一個普通的殺人犯,大而至於一個種族的滅絕者,要都經過類似的心理歷程。

讓我們先從簡單的人物開始。睡在紙箱裡流浪漢,老朽昏庸,嗜酒如命。劇中有關他的「刻劃」很多。他專攢各種各樣過期了的彩票,相信有一天他還可以中獎。他說一切都「靠心願支持」。 妓女遭人強暴,他視若無睹,聽而不聞。迷惘的夢遊者向他問路,他的指點是「原先怎麼走還怎麼走」,「順街照直走就得,碰鼻子拐彎。」 (13-14頁)當夢遊者向他吐訴心中的疑惑與苦悶時,他只展現種種不同的笑容,沒有其它的回報。夢遊者氣憤怒中殺死了他,他「笑容依然凝固在臉上」。就這樣, 高行健用了一連串的卡通手法,突顯了一個醉生夢死的人物。

和流浪漢相反,痞子代表野蠻和侵略。他無錢卻硬要玩弄妓女,接著強暴了她。後來他趁機槍聲殺了比他強有力的那主,接著又被夢遊者俟機殺死。復活以後,他再度蹂躪妓女,可是一等那主出來(前面說過,死者可以復生),他就只能銷聲匿跡。 那主初看很像一個地下暴力集團的頭子,細看又像是一個極權政黨的黨魁,反正他的威力足以鎮攝痞子,他玩弄妓女,可以使她心滿意足。 可是他最大的特點是要宰割別人的思想。從一出場,他就逼迫夢遊者要把一個箱子從黑色的大門內搬到對街去,而箱子裡裝載著代表思想的頭顱。後來他告訴妓女說,思想要裝進箱子才不會亂滾。 以上這三個男人都是劇中主人翁夢遊者的敵人:流浪漢可能麻癖他的感性,痞子可能傷害他的生命,那主則可威脅他的生命,又要奴隸他的思想。

劇中惟一的女性妓女,可以說是夢遊者慾望的對象,也是他的朋友和批評者。起先,她只把他視為可能的嫖客,後來為了逃避痞子的糾纏,她願意不計渡資跟夢遊者回家,即使她和那主相好之後,她仍然誠懇的對他說:她「其實還是喜歡你的,一個大孩子。」 p.52妓女這種態度的轉變,在她窺看黑門以致被槍擊死亡以後。復生以後,她變得更為世故,更蔑視思想。她告訴夢遊者說,他的思想給予他大多的約束,使他連和女人調情都顧慮重重,她說他只有在妄想時才能肆無忌憚,真玩時就懦弱不堪。 她的結論是:他已經變成一個可憐的男人。

夢遊者承受了上面這些人接二連三的諷刺、傷害、和威脅以後,觀念和行為兩方面都起了激烈的變化。 他本來只是一個平凡的人,既無特殊的才華,也無高超的道德。這晚他出來散步,本來抱著「走哪算哪」的心情, 既無目的,也無方向, 然而在這個充滿暴力與色情的世界裡,他為了自衛和自保,最後變得比痞子、比那主更為可怕,更為可恨。

當痞子玩弄強暴妓女之時,夢遊者忍不住脫口一句三字經:「真他媽的--!」他的正義感,他的同情心,使他衝動的想有所行動。 「你所以還活在世上,還像個人樣,只因為你多多少少還在思想」[p.20)。 然而他繼續思考的結論卻是「他人於你,無關痛癢,他人是他人的事,你只是你。」 在妓女被殺之後,他再度面臨同樣的窘境,幾經思考,他決定還是不報警比較安全省事。妓女看透了他,對他的批評入木三分:「你那點兒良心早已泯滅,是的,祇剩下一點懦弱罷了。」 (p.50)

夢遊者即使對他人的事不聞不問,暴力卻衝他而來。 痞子、那主都一再給他侮辱,甚至威脅他的生命。當他趁機殺死痞子後,他不由感到一種殺人的快感。他說與其等人殺你,不如你先殺了他。他說:「慶幸之餘,不免又有些詫異、、、(45頁 全抄到)、、、 幸災樂禍。

可是在同時,一種罪惡感襲上心頭,為了承擔責任,夢遊者就守在犯罪原地,在黑暗中等待執法人員逮捕。天快亮時,流浪漢持著酒瓶回來,夢遊者急著對他頃訴,藉以減輕心頭的
重擔,可是這位麻木不仁的老人,起先只有大而化之的濫調,繼而報以各式各樣的笑臉。夢遊者憤怒中掐死了他,成為真正的殺人犯:他以前殺死痞子可以說是出於自衛--也許稍嫌過當,他現在殺死老人則於情於理於法都難以脫卸罪責。但他一番思索之後,竟然找到了的藉口。他說:

「你在罪惡之上、、、66頁,全抄至、、、你不去想也就得了。」

這段話意味著他自視為超人 (superman),無須接受常人的行為規範與道德標準。痞子。那主都曾要把他們殺人後的屍體丟進紙箱,讓清道車收拾了事。夢遊者不僅學會了他們「毀尸滅跡」的手段,他更有他們所沒有的意識型態作為行動的支持。這種超人觀念,可怕又復可恨,大而言之、尼采的超人觀念就曾被納粹黨徒利用,作為消滅次等民族的藉口。 他們殺人如麻,卻自認是替天行道。小而言之,夢遊者即使殺了人,他再也不會感到良心的不安,他要脫罪就變成簡單的技術問題:

你得在天亮以前,趕在、、、67頁、、、一了全了。
有了這種思想的「武裝」, 他準備回家,安然收聽晨間有關這件殺人案的新聞。 可是在地鐵的天橋上出現了一個蒙面人,套著和他同樣長可及膝的寸衫。 這人擋在天橋上,不由分說,開始和他扭打。接著在地鐵來車聲中,「舞台燈暗,一聲喑啞的嚎叫。」 這個嚎叫的人想必會被輦死。是不是夢遊者?我們不得而知,劇尾只留下一個有趣的懸疑。 其實,重要的不是他的死活,而是他的轉變已經完成:他已經徹頭徹尾的墮落. 妓女對他的批評,在他活著時將是他額頭的烙印,在他死後將是他訃文的重點:「你那點兒良心早已泯滅,是的,祇剩下一點懦弱罷了。」

這個劇中劇就此全部結束,舞台上又回到第一幕幕起時火車車廂的情形。透過本劇,高行健希望能在舞台上呈現「一些古老的主題,諸如上帝與魔鬼,男人與女人,善與惡,救世與受難,以及現代人之他人與自我,意識與語言」等等。這些主題,大多見之於劇中主人翁的聯想, 也是歐洲一般火車乘客所讀所談所想的問題。夢遊者和他們沒有不同。問題是,假如他們也遭遇到同樣的情況,會不會秉持自己的良心?(本文摘自《百年耕耘的豐收》,作者授權同意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