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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與香煙

小女孩與香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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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文壇大師米蘭.昆德拉愛不釋手的黑色幽默極品!

再也沒有比這件事更荒謬的了!
一根煙居然……

這可不是什麼生命的重大抉擇,
但他們絕對沒想到,
同樣是抽一根煙,
卻讓自己走向截然不同的命運……

死刑犯德西黑在行刑前提出最後的願望——抽一根煙。這個願望原本看起來平淡無奇,但因為政府規定所有公共場所一律禁煙,連監獄也不例外,於是這個要求成了難題,德西黑也因此成為媒體和大眾關注的焦點,菸草公司更將其視為提升形象的救星,還特地為他準備了一間戶外吸煙室,讓他能夠享受臨終前的煙草滋味。

就在德西黑進入吸煙室前,他用花朵在桌上排了『生命萬歲』幾個字,在媒體強力的連線報導下,全國民眾無不驚呼這位死刑犯對生命的熱愛!而德西黑原已即將走到盡頭的命運,也因此出現了重大的扭轉……

同一時間,市政府的一位中年員工因為躲進廁所偷抽煙時被一位小女孩發現,原來只是違反禁煙規定,卻竟然被渲染成對小女孩伸出魔爪!中年員工的女友找上德西黑的女律師幫忙辯護,沒想到卻反而讓中年員工越陷越深。中年員工成了戀童癖的話題人物,只不過,此刻媒體力量將他推向的,是再也無法回頭的深淵……

『麥迪西大獎』得獎名家杜特荷特以一針見血的觀點,精準地切入現代人對於生活和媒體的迷思,犀利的黑色幽默風格,贏得文壇大師米蘭.昆德拉的大力推薦。翻開第一頁,彷彿就能看到最荒謬的生命奇蹟與媒體百態,都在裊裊的煙霧中飄散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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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生於1960年,從小喜歡文字創作,對音樂也具有高度興趣。1977年進入大學研習音樂理論,曾與許多著名樂手一同合作,並曾於1999年擔任里昂法國音樂節的顧問。

  1985年發表首部小說《失眠》,之後投身記者工作,為報紙期刊撰文。1989年開始推出關懷社會議題的作品,並以幽默、嚴肅等不同筆觸,試圖呈現現代社會中所隱藏的各形各色荒謬弊病。

  1997年出版的《幽默時光》榮獲法蘭西學院最佳短篇小說獎;2001年的《法國之旅》更為他贏得法國文壇四大文學獎之一的麥迪西獎!

  目前杜特荷特的作品已被翻譯成全世界十數種語言版本,並依然為《費加洛日報》、《瑪麗安》雜誌、《巴黎競賽》雜誌撰文,以及擔任〈法國音樂〉週末節目的製作人。

譯者簡介

張穎綺

  台灣大學外文系畢業,譯有《祕石議會》、《死亡黑線》、《假如這是真的》、《嫉 妒所未知的空白》、《看火車的男人》、《雙面路易》、《寒冷赤道》、《你有沒有看見我的馬?》、《記憶無非徹底看透的一切》等書。

 

無以避開的際遇謬點 鍾文音(小說家)

  一個微物『菸草』,串連起這本小說最荒涼與荒謬的情節,際遇像是『蝴蝶效應』混沌般之無法理解。作者藉著微物子題卻對照出命運母題。側寫出人性的卑微與自私以及媒體的卑劣與瘋狂。

  同時作者也欲圖表達人權與反戰精神,諷刺西方世界的民主與自以為是的媒體可真到了極點呢,讀來甚是拍掌叫好。

  這本故事裡的『我』一夕之間從白領階級的知識份子淪為遭到監控的被告等情節,常讓我聯想起卡夫卡經典小說《審判》,這本書的故事也帶點卡謬《異鄉人》的無奈況味。

  主人翁的生命因為一個小小環節而轉了個大彎,卻遍尋不著究竟是哪裡出錯了?這人生究竟是如何被啟動了『荒謬的瞬間』?

  我們是再也回不去了,這一切終究是無法回到原點了。但不管如何,小說告訴我們,人還是要爭取最後的自由,即使只是『想抽一根煙』的卑微願望。

 

詳細資料

  • ISBN:9789573323945
  • 叢書系列:CHOICE系列
  • 規格:平裝 / 176頁 / 15 x 20.8 x 0.88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第一章
兩項條文看來皆無可議之處……只不過兩者導向的結論南轅北轍。根據國家法律,犯人德西黑‧強森引用監獄行刑法第四十七條,要求在死刑執行前抽最後一根煙,他有權主張這項權利。而監獄所長關勞京,援引內部法規(監獄管理條例)第一七六條第二項,禁止他抽這根煙。再者,一年以前,由於幾個公共衛生保護聯盟的施壓,此增修條文也禁止獄內的抽煙行為。當然,捍衛死刑犯健康之舉令人困惑,甚至不無殘忍之嫌,不過該措施對多數人有益,因此並未遭致反對。從另一個角度看來,第四十七條條文雖已走入歷史,卻確實賦予犯人吸幾口煙、完成臨終前最後遺願的權利。

德西黑‧強森一臉固執,顯然不在乎抽完煙後即將面臨的命運。執行室的等待室裡,沈默的對峙展開,一方是死刑犯,頂著雷鬼頭的高大年輕黑人,神情冷靜異常,一方是監獄所長,法律系畢業的越南裔男人,不久前才獲命接管這座現代化監獄,他得負責確保每年十餘名死刑犯的行刑順利。他矮小的身軀似乎因不安而緊繃。他想完美達成任務,不犯一點錯誤,既擔心違法,又得當機立斷做出決定,他以洩露不安的機械性語調再次重複:

『強森先生,我請求您遵守監獄的規定,說出實際可行的最後願望。』

一身螢光橘色獄衣,雙手被銬住的德西黑‧強森面無表情,毫無挑釁或是不馴的態度。他一臉無辜,在審判期間,他以同樣的神情宣稱自己沒有在離家不遠的小巷殺害四十三歲的警察,並搶奪財物,讓陪審團心緒動搖。德西黑一臉鎮定,眼神散發真誠,結實雙肩上的頭抬得直挺挺,他倒是補了一句:『我偶爾會碰見那個傢伙,說實話,他是個有種族歧視的混蛋。如果我想殺人,一定會選他這種人!』因為罪證確鑿,這句曖昧含糊的宣言聽來像自白,不過這句話隱含的騎士精神讓旁聽的民眾心生憐憫,德西黑接下來的一句話更激起同情:『別要求我哀弔這個傢伙的死,他騷擾孩子,從不幫助他們。我呢,我這一生從未傷害過任何孩子!』

陪審團成員意見分歧,最後檢察官扭轉全局:德西黑在案發當時處於失神狀態,警方在他的旅行車下找到兇器,此外,他對罪行坦承不諱。他得為罪行付出代價。這一天早上,無辜的神態再度出現,這次由關勞京應付,德西黑的冷靜讓他氣惱,對方更一再重複:

『所長先生,條文上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

他邊說邊把第四十七條條文影本遞給所長:刑罰規章的幾行文字規定『死刑犯可在受刑前滿足不違世俗的最後願望……』『世俗』的定義有待討論,不過條文裡舉出幾個明確的例子,比如『喝酒,抽煙……』憑著這條半世紀前通過的法規,德西黑‧強森瞪著銅鈴大眼,堅定地表示:

『我只想抽根煙。先生,我有權利抽煙。』

聽他這麼說,任何人都會相信對他而言,真正的問題並不是十五分鐘後就要被處決,不是在青春年華就死去,而是非得拿到自己有權獲得的東西不可:對他來說,是一根香煙,每年奪去全世界數百萬人生命的香煙!

會員評鑑

4.5
9人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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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則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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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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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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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7
頗令人深思的一個作品..作者已幽默的手法要反諷媒體+群眾幾乎就是等於目前社會所定義的正義現象,也暗指憤世忌俗的人其實他們的心中也有他們的觀點只是可能不被社會大眾所接受罷了! 雖說我同意作者的觀點,也就是每個人的觀點其實都值得尊敬但想像如果這種憤世忌俗的人是你的同事或是你的下屬時..你是否也會感覺相當的挫折呢~雖然你心中可能也認為他的觀點也是對得..但你要如何推翻你已經推動的案件或專案呢!沒辦法成年人的世界裡是無法講出真正心裡的感受,尤其你的觀點又不被大眾所接受時...你只能應付者..披著跟大家一樣的化妝衣已祈求能融入大家所認同的社會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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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2010/07/08
通常小說當中會有三股力量,人物、非人物素材與氣氛。

先簡單敘述一下本書的兩個人物。首先是一名殺警且十惡不赦的即將執行死刑的黑人犯,他在行刑前引用古老法條要求在死前抽最後一根煙,但不巧的是,監獄法的另一條規定則明定監獄內不得吸煙,於是兩方開始了詭異的攻防,最高法院、憲政危機、總統特赦…..竟然因為一根香煙而獲得了特赦,諷刺的是還成為人民心中的偶像。另一個人物是在市府擔任基層官僚工作的中年男子,他不過只是在廁所禁煙區偷抽了一根香煙,且被誤闖男廁的小女童看見他在如廁中脫下褲子一邊享受吞雲吐霧的模樣,卻陰錯陽差地被視為強暴女童的大惡棍,進而被形塑成人民公敵。

本書的非人物素材是香煙,同樣是在不該抽煙的地方抽一根煙,無惡不作的死刑犯不僅僅被特赦,還成為媒體寵兒宛如人間救世主。在廁所偷抽根煙的愛發牢騷的上班族卻因為抽一根煙而被社會集體毀滅其人生、名譽與性命。

這本書的第一個氣氛在於「大眾行為」,先下一個結論性的公式:「群眾+媒體=社會亂象」,殺警的死囚不過在媒體面前表演出無辜的一面和講一些大眾想要聽的話,電視前面集體腦殘的觀眾便輕易地原諒他過去的罪行,只要能夠藉畫面去造神,即便這當中有菸草公司的商業操弄、政客總統的聲望考量和死囚本身的表演,大眾都可以輕易地原諒他所犯的罪行,作者成功\地營造出「大眾行為」的愚昧和可操弄性。然而,另一個倒楣的傢伙不過只是略為憤世嫉俗地講了幾句「犯眾怒」的言語,社會群體的心理卻容納不下其刺耳的聲音和不討喜的外表,只憑小女童的一面之詞就認定他是性侵兒童者。

第二個氣氛在於「毫無理性的是非標準」,本書有兩個反諷點,一是諷刺禁煙法令,二是諷刺社會對小孩的那股歇斯底里毫無止境的溺愛。尤其是後者,近年來包括台灣,似乎都有過度伸張兒童權的趨勢,任何人、任何商品或任何事情只要有觸犯到「損害兒童權益或可能性」,都得無條件投降,本書更是拿出這些現象來嘲諷一番,譬如連走路經過幼稚園都必須得面帶微笑或至少不能露出不愉快的撲克臉,連主張「厭惡小孩」的自由都被剝奪。

讀完本書之後,有兩點感慨,一是「強勢之弱者」的力量無限上綱,如不抽煙者運用各種道德與法律的力量排斥抽煙族群,如將兒童的權力凌駕在其他人權之上,本書也把小孩的純真無限上綱到神聖不可侵犯的高度,讓人不禁想著,小孩個各都是天真無邪嗎?相同的,抽煙者難道都是不可原諒嗎?當然,本書是採取極端反諷的手法,但是卻直指人心地探討出種種社會議題,並用黑色幽默的誇張劇情去嘲笑大眾集體心理的荒謬表現。

我舉一段作者的誇張似的文體:「草地邊緣築起兩公尺高的柵欄。四個角落分別站著幾名荷槍實彈的警衛,鏡頭特寫他們臉上的防毒面具; 負責此次活動人員配置特殊裝備,以避免煙霧的傷害,菸草公司也為他們提供了額外的津貼…..」夠誇張吧!為了躲避二手煙,警衛必須戴上防毒面具,而且還要菸草公司支付相關的額外津貼,彷彿把這些被迫在好幾公尺之外吸死囚一根二手煙的警衛當成戰爭中的敢死隊之類,由此可見作者在本書隨手捻來的反諷橋段。

第二個感慨是本書巧妙地反諷出現代社會在媒體與輿論之下所表現的「集體弱智」,大家似乎已經流於「聽好話」與「看好看的畫面」,而不再願意去做更細緻更深層的「獨立思考」。這讓我想起台灣近來三個現象:一是只想聽無須動腦的「好聽的話」,如一昧地相信中國的讓利言語,而討厭聽到在野人士的風險預警。二是喜歡聽無須用腦的「心想事成與正面思考」,認為只要心理堅定地信仰,無須太多努力便可以「心想事成」。三是喜歡聽「財源滾滾」、「股市上萬點」的討喜言論,卻不願意紮好馬步去學習正統的財經理論。

一個完美的虛假社會,除了有虛假的媒體外更得要有廣大的懶惰觀眾,並且加點所謂的「普世價值」就成為操弄人性與指揮群眾的最佳工具了。反正大眾想要的通常不是真相,而是他們想聽的話想看的畫面。作者在本書巧妙地運用香煙、小女孩與媒體等元素,以諷刺的劇情與反差極大的人物構思出這麼薄薄一本,卻又兼具思考性和娛樂性的作品,更難能的是,本書所引申的許\多深度問題可以讓讀者不斷地順著思路思索下去,同時又可以兼顧著閱\讀的簡單性,這麼一本荒謬到不行的作品,實在遠遠超乎我的想像之外呢。

當然,本書除了兩個命運截然不同的主角外還有第三個故事線條-荒謬的恐佈組織,為了避免過度曝露劇情,我就不便做過多的講述,只能說,透過這個第三條故事軸線,讓荒謬的劇情更加荒謬,也巧妙地避免眾多小說的「虎頭蛇尾」的宿命。

厲害的小說家在於「將簡單的事情複雜化」或「把複雜的人物劇情簡單化」,兩者乍聽之下似乎有點矛盾,但是小說不就是描寫各種矛盾或製造各種矛盾,並藉由矛盾去探討作者的創作中心靈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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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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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5

若問我什麼樣的讀書心得最難寫,我會說,心靈探索、以及內容簡單的故事最令人沒輒。《小王子》和《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讀了不下三次,但閱\讀心得卻一直無法下筆,理由無它,故事太簡單,道理太深奧,就像伊索寓言或哲學小故事一樣,從任何面向都能找到你須要的解答,因此我拙劣的文筆無法一一顧及,這也算是對自己寧缺勿濫的堅持吧。

這本《小女孩與香煙》著實是個可怕荒謬的故事,也是如上所述簡單的故事,並且個人認為諷喻式的幽默,竟能道出如此邪惡的烏托邦,當看似天真的孩童,實際上以無形的社會價值與自私自利的道德輿論,操弄了整個國家和政治時,是多匪夷所思的一件事,甚至成為一種變相的階級鬥爭──或說長久的父系社會變成幼童所主導,孩童竟也充滿了反撲的能量。然吊詭的是說謊的孩子沒被指正,說實話的大人卻成了階下囚。

如果「香煙」指的是社群結構的制度,那麼「小女孩」肯定是指反對制度的組織或團隊。試想,如果說出《國王的新衣》的裸體真相時,非但沒人有勇氣坦誠國王沒穿衣服,反倒一致指控說實話者對國王不敬,那可真是死路一條。

然而,接下來還有誰膽敢說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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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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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3

  我們都用知識來認識這個世界,也認識自己。但所謂的知識,其實是被人所解釋出來的,而我們生存在這樣一套解釋知識和用知識認識自己及世界的機制裡,建構出我們以為的公平、正義、良善... ...。

  一個社會是該被關懷與期許\,但是,我們用來看社會的眼光是否早已不自覺被侷限?我覺得成人和小孩都應該讀這本書,因為,為有互相理解,我們才能在這張知識的網上,有更清晰和靈敏的觸角發現自己的核心價值。

  社會也許\從來都未不公不義,相對的差別只是我們眼中的知識所分判。如果開始改變,跳脫以往的格局,或許\這本小說是足夠震撼自己,將眼界提升到某種高度的開始。

  願讀小說不只帶來知識,還有從知識中焠鍊出有益於整個社會和自己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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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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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7
一開始,這本書的介紹讓我覺得很有趣,所以想買來看看,只是這種歐洲式黑色的幽默,有點不習慣,總覺得結局有點讓人惆悵,主角真的是蠻寃枉的.
雖然我不抽煙,但我還是同情那個男主角,隨著故事的發展,覺得有些感同身受,小女孩不見得是天真的,抽煙不見得一定是錯的,壞人不一定是有不好的下場,有名的律師不一定是有實力的,社會不一定是公平的,輿論不一定是對的...看完了這本書,讓我對一件單純的事,會有更多面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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