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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律師文書:新進律師寫作入門

關於律師文書:新進律師寫作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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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在律師生涯中,雖然撰擬文書占去相當大比例的時間,但國內迄今鮮有專門參考著作,以致新進律師須耗費相當時間摸索。

  為了讓新進律師可儘快掌握律師文書的撰寫要領,本書詳細說明律師文書的特性及基本架構。並由三段論法的架構,分別說明勾勒思考、言必有據、簡要慎重等基本原則。

  希望藉由本書,新進律師能將寶貴時間致力於法律問題的研析,而非文字或句型的修飾。

作者簡介

吳至格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主要負責證券交易、政府採購等刑事案件及公共工程相關之民、刑事訴訟與仲裁,曾代表國內主要工程公司處理二期航站、第二高速公路、濱海公路、雪山隧道等重大公共工程爭議,並承辦包括特別費案、二次金改案等社會矚目案件。目前除擔任臺北律師公會會刊《在野法潮》編輯委員外,亦常於其個人臉書(www.facebook.com/mezgerwu)上發表關於法律及執業心得的文章。

 

目錄

理律法律叢書序
李念祖推薦序
林誠二推薦序

前 言 001
1 律師文書
2 基本原則(一) --勾勒思考
3 基本原則(二) --言必有據
4 基本原則(三) --簡要慎重
5 基本原則(四) --段落分明
6 法院書狀       
7 民事起訴狀
8 民事答辯狀
9 民事準備狀
10 民事上訴狀
11 刑事書狀
12 校 稿
13 圖 表
14 證物及附件
15 附註(註腳)
16 與當事人間聯絡
17 結語:一些建議

附 錄223

1法律統一用字表
2法律統一用語表
3公文書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
4司法狀紙要點
5民事訴訟書狀規則
6標點符號用法表

後 記 237

 

理律法律叢書序

  1999年夏,理律法律事務所捐助成立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理律法律事務所長期致力於社會與文教公益事務,成立基金會,是為了更有系統、有效率,也更專注、持續地將理律的資源運用到公益服務上,這是理律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實踐。

  理律法律事務所創立於1960年間,在數十年提供專業服務的過程中,深感提倡法治觀念於社會的重要性。法治觀念若未根植,不僅守法精神難以落實,立法闕漏、乃至執法失當,也在所難免。凡此種種,對從事法律工作者而言,不僅增加了業務負擔,也斲傷了法律的理想與尊嚴;就社會而言,法律制度非但未能定紛止爭,甚且成為公義的障礙,毋寧是極大的諷刺。

  有鑑於此,本基金會乃以提倡及宣導法治為宗旨,舉辦或贊助法治議題之座談、研討與學術論文,並出版相關之叢書或刊物;在贊助法律人才之養成方面,除了設置獎助學金,贊助法律學生之學習與競賽活動以外,每年並舉辦兩岸「理律盃」校際法律學生模擬法庭辯論賽,結合學生課堂上與實務上的學習,多方面協助推廣法治教育,期能有助於培養法律人才的寬廣視野與專業能力。

  在學術界與實務界廣泛投注心力下,法學論著及刊物可謂汗牛充棟,惟社會的演進瞬息萬變,法律議題的新興領域有如雨後春筍,實務變化與特殊案例亦與時俱增,徒生難免有應對維艱梗概之歎,胥賴學術界與實務界本諸學理或經驗攜手共進,分享知識泉源。

  基於此一認識,本基金會忖將理律法律事務所同仁提供法律服務歸納的心得,加上在法律學院所擔任教席、講授法律課程累積的材料,以及參與法律政策的研究分析,佐以相關法律之最新理論與國際立法趨勢,集腋成裘。此外,理律舉辦或贊助專題研討會的成果,由與會賢達共同編纂之書冊(例如前曾與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定期共同舉辦「傳播與法律」系列研討會,出版一系列傳播法律知識之書籍,先後約有10年),亦循適當規劃列入「理律法律叢書」。

  理律法律叢書將理律在實務上累積的知識資源提供予有意修習相關課題的讀者參考,並藉此拋磚引玉,邀請法律界先進賜教。深盼假以時日,本基金會的努力對於法治的提昇有所助益。

李念祖推薦序

  刑事訴訟,也許是最悠久古老的法律領域;直到今天,刑事訴訟都還像是令到人們對於法律產生畏懼感的一隻恐龍。刑事訴訟報復的色彩過重而保障公平正義的機制不足,應是主因之一。自一九九九年司法改革會議之後,刑事訴訟制度開始朝當事人進行主義與對審制度移動,歷經十餘次修法,已然呈現出迥異於以往的面貌與專業要求,也漸漸認識並檢討其中報復的遺跡,開始重視保障權利正義的功能。雖然法學界對於未來如何發展的方向辯論極大極多,但是不能滿意於訴訟環境的現狀,同時確認走回頭路也不是個辦法,應該已是沒有共識中的主要共識。刑事訴訟的改革,同時也帶動了民事訴訟的改革。如果刑事訴訟朝向對審制度移動,尚且不可逆轉,基於法官原該被動聽訟的道理,民事訴訟自然更有理由往當事人進行主義發展,可是民事訴訟至今不能普遍實現集中審理,即屬必須再進一步從事檢討改革的現象證明。

  本書的作者,吳至格律師,是理律法律事務所年富力強,好學敏求,反應靈活,而在訴訟法實務界中出類拔萃,引領風騷,最為活躍的合夥人之一。當年與他共事未久,我即知此君絕非池中之物。他可謂是臺灣本土法學與實務環境嚴格教育養成的優秀新世代代表,也是理律同仁視為堪寄大任而可領袖群倫,獨當一面的少壯中堅人物。他執行律師職務,經過了十五年的歷練,正是處在臺灣訴訟法制進行改革大幅變動的年代,也就提供了至格成長與成就專業人格的背景條件。本所辦理的訴訟案件,包括民事、刑事與公法訴訟案件,有其共通性,就是案情跨越的時間維度深長,所牽涉價值衝突與權利正義保障的面向至廣,總是需要在龐雜的卷證資料中抽絲剝繭,而且必須藉重團隊的力量才能有效進行代理或辯護工作。至格則是從初期每每在團隊中作為不可或缺的堅實支柱而引起注意,終於成為組織與指揮團隊的靈魂人物,在高度艱難複雜的民商訴訟與仲裁案件中,長期鍛煉出成熟而高超的專業身手;本所近年以來辦理的重要刑事案件無數,由於他幾乎是無役不與,對於刑事訴訟如何才能有效保護權利正義,尤其深具心得。

  最為難得的是,至格基於高度的社會理想與研究熱忱,長期致力於法律專業寫作,他經常發表長短不一的散文式文章,不論是在部落格、臉書或是在法律專業刊物上,平易清新,總能見微知著而具有高度可讀性。這本書則不是散文,而是至格將多年來從事訴訟實務的珍貴專業心得,寫成專門著作。其選題選材,巿面上似乎並不多見;能夠維持一貫平實近人而又清新可人的風格,則是令人激賞。這本書對律師界而言,稱得上老少咸宜。資深的前輩可以藉以印證發生大幅變化的訴訟制度,提高了那些專業實務要求;後起之秀們,則不妨將此書當作是避免誤走冤枉途徑的引路指南。在企業裡負責處理法務工作的專業人員,更可從而了解訴訟案件中應該躲開什麼樣的實務陷阱,甚至引為選擇並指示律師為企業處理案件的重要參考。對於不是習法的讀者,從書中也可以從律師的日常工作面臨著什麼樣的挑戰,了解司法訴訟的真實現象。

  這本書是理律文教基金會叢書中的重要出版。基金會是公益法人,至格獻身法律實務工作,品賞也體會專業甘苦,累積了心得,卻毫無藏私之心,自然也是一種公益的情操。訟期無訟,可能還是過於高遠的理想,但是前人從事有系統地著述,指點後人減少跌跤的機會,當是促成訟期無訟的實際門徑。我乃樂於向各界關心法治的朋友們推薦這本好書,希望讀者能從書中瞭解更多的司法實務現狀,破除或減輕因將法律程序視為恐龍而生的畏懼感。是為序。

林誠二推薦序

  在數十年的教學生涯中,為了不與實務脫節,本人亦常擔任仲裁人,看過無數仲裁書狀,在仲裁程序中,亦可看到本案相關的契約、備忘錄、律師函……等,深知寫作能力對於一個執業律師的重要性。多年來,本人與學生談及律師的工作與生活時,年輕的律師不免抱怨大部分時間都花在寫作,資深律師則會感慨年輕律師的寫作能力,更體會到不少律師是在工作中自行領略、摸索。

  美國的法律教育一向重視實務操作,關於legal writing的課程、書籍眾多,期末考試常常要求學生撰寫法律備忘錄或上訴摘要。然而,受限於時間,目前大學法律教育,僅能著重於學習如何正確地適用法律,國內關於法律寫作的課程、書籍均甚為有限,課程內容只能介紹司法書類,無法充分訓練寫作技巧,亦欠缺關於司法書類或律師文書的參考資料。

  每個國家的法律教育、司法體制均不相同,國外關於legal writing的著作,並不能適用於我國,為了提升我國司法、律師品質,我國自應儘早重視、介紹及訓練實務寫作技巧。

  本人接觸不少理律法律事務所的律師與案件,對於理律的敬業、品質,印象非常深刻。至格從大學起即隨本人研習民法並擔任本人助理,協助彙整資料及繕打講義,而不論考上律師、進理律工作、戀愛、結婚,至格也都會與本人分享他的喜悅與成長,至今已逾二十年,其間聯絡不斷,教學相長。本書的內容,是至格將其多年來在理律所學的心得彙集成書,無私分享後進,相信對國內法律文書品質的提升,必定有所助益,本人亦驕傲有至格這位學生,更樂為之序。

謝詞

  2002年到2003年間,在紐約陪讀了一年,為了增加留職停薪正當性,想到國內並無關於legal writing的著作,於是動筆寫下這些文稿。

  原本打算寫得差不多後,再找些美國legal writing的著作補充完成,結果當然可以想見,回國後根本沒任何進度。

  當時執業也才數年,雖然找了些資料,花了些時間,十年前文稿仍難以卒讀,但既然繼續混下去也不是辦法,就整理發表吧!縱然執業年資尚淺,以學長的身分分享心得,應該對學弟、妹們多少有些幫助吧?於是在陳長文律師、理律文教基金會李永芬執行長的鼓勵與支持下,經由陳毓芬律師、胡文馨小姐的細心校對,這些文稿方能得見天日,早日付梓。

  這些寫作的心得,是來自李家慶律師、周麗珠資深顧問的耐心叮嚀;來自李念祖律師、宋耀明律師及我的指導律師蔡東賢律師的費心提點,及其他眾多理律學長、姊的細心修改、言辯說理,謝謝他們的心血與無私。

  除了感謝我的母親及家人的支持外,更要感謝同時也是摯友的老婆,在理律最大的收穫,就是與宜君相識相知,相戀相守,執手偕老。

 

詳細資料

  • ISBN:9789571448404
  • 叢書系列:理律法律叢書
  • 規格:平裝 / 256頁 / 16 x 23 x 1.28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1律師文書


一、 律師文書的特性


律師生涯和文書是脫不了關係的,律師在當事人初次面談時,必須筆記要點;指導律師或資深律師可能要求準備內部備忘錄;當事人(尤其當事人為公司或行政機關)如係詢問法律問題,此時必須撰擬法律意見書,分析法律規定及提供建議;當事人如有訟爭,不僅在訴訟程序前要分析實益、策略及勝敗,有時另須代為催告、警告或終止的意思表示,訴訟程序進行中,更有一連串的書狀,其間尚可能須撰擬開庭報告、查帳信等,上述這些與律師執行律師業務直接或間接相關的文書,都可以概稱為律師文書。

提及律師文書,通常第一印象即是艱澀、專業的用語及詞句,其中原
因及如何改進,涉及教育、習慣等諸多問題,固非本書所欲討論的重點。
然而,觀察律師文書的特性,並找出造成此等特性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有
助於撰擬得體合宜的律師文書。

律師文書與一般文書最主要的差別,在於其特殊的「文風」及「體例」。此等特殊的文風及體例,或歸因於諸多因素,例如教育、習慣等,但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在於律師文書有其特殊的「讀者」及「目的(用途)」。

律師文書的讀者,決定或影響律師文書的文風;律師文書的目的(用途),決定或影響律師文書的體例。

二、律師文書的讀者

律師文書的讀者,決定或影響律師文書的文風。

就一般文書而言,可以發現讀者及作者是相互影響的。然而,律師文書的讀者,由於其地位與律師(作者)並不相當(例如法官、當事人);或與律師對立(例如對造、對造律師)。

故就律師文書言,是讀者決定或影響作者(或文書的形式內容);如用好聽一點的說法,可以說:律師為達到撰擬文書的目的,其形式內容,只好遷就律師文書的讀者,至於實質內容,仍是律師影響律師文書的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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