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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畢舞夜:這種告別高中生涯的方式實在太屌了!

瘋狂畢舞夜:這種告別高中生涯的方式實在太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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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如果你真的想搖滾一下,一切都攔不住你。

  畢業舞會就在今晚。

  在此之前,派瑞只擔心兩件事,一是搞不搞得定大學入學的申請,二是能不能讓他的樂團有機會在紐約這個大蘋果嶄露頭角。可是老天似乎想在他告別青春歲月的關鍵時刻,來玩個大的。戈碧是住在他家的立陶宛交換學生,他媽一聲令下,硬是要他把悶不吭聲的怪咖戈碧帶去參加畢業舞會,派瑞這才發現麻煩大了。

  他大概沒料到,後頭的麻煩還真不是普通的多。

  戈碧並非那個外表不起眼的交換學生,事實上她有特別任務在身,天亮前,她必須親手把五個人送上黃泉路,就算派瑞抵死不從也由不得他。於是,在高中生涯即將結束的那一晚,派瑞成了國際美豔殺手的司機兼助手,穿著畢業舞會的體面燕尾服,開著老爸心愛的豔紅積架跑車,在深夜的曼哈頓神出鬼沒,捲入一場場驚心動魄的危險場景。一路上,除了高中校園裡的小混混之外,還得應付俄羅斯來的黑幫老大,槍林彈雨中,連年少的憂鬱都不知往哪擺,而這一切,都要感謝那位差點害他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的美麗異國女人。

  閱讀《瘋狂畢舞夜》,就像把油門踩到底,穿梭在槍林彈雨中,一路血脈賁張,只要翻開第一頁,絕對讓你欲罷不能。

本書特色

  這種告別高中生涯的方式實在太屌了!
  最扯的畢業舞會?最危險的舞伴?最衰的高中少年

  翻開本書,就像把油門踩到底,穿梭在槍林彈雨中,
  一路血脈賁張,絕對讓你欲罷不能。

  即將搬上大螢幕!

作者簡介

喬.施瑞柏 Joe Schreiber

  喬從小就愛東奔西跑,是個知名搖滾吉他手,闖蕩各國騙吃騙喝。年僅十七歲,就已經在紐約市度過了生平第一個難以入眠的夜晚。不寫小說時,他在賓州賀喜擔任磁振照影的技術人員,與太太和兩個小孩過著平淡安靜的生活。而且,他從來沒參加過高中畢業舞會。已出版作品:《死亡部隊》、《追亡者》、《吞噬黑暗》。

作者的問與答

  讀你的書會給人一種感覺,好像你寫書寫得很愉快,可以用這種方式來形容你和寫作之間的關係嗎?
 
  當然可以。寫作是為了滿足一種自我娛樂的慾望。起初,我是為了自己這位讀者而寫。假如寫出來的東西連自己都覺得無趣的話,我會先試著放鬆,再下筆時又會覺得有趣了。

  你最早期的作品是寫給成人看的。除了三部恐怖小說之外,還有一部以星際大戰為背景的科幻小說。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考慮寫青少年小說的?

  創作《瘋狂畢舞夜》的時候,我並不期待,甚至沒想過要特別為青少年這塊市場來創作。當時我正在替盧卡斯影業寫一本書,花了不少時間才完成。當時,我有點想在烏奇族和雷射槍以外,嘗試些不同的方向。我想寫些更有趣的東西,就像一九八○年代約翰.修斯那樣,既有動作情節,也有浪漫逗趣的橋段。

  你是到了什麼時候才驚覺,哇,我竟然寫了部青少年小說耶?

  我把《瘋狂畢舞夜》寄去給長年配合的經紀人菲莉絲.魏斯柏,她收到書之後立刻送去給幾位青少年小說編輯。最後,當赫頓出版社的瑪格莉特.雷莫女士決定買下這本書的時候,她告訴我:「(青少年小說這個領域的)環境真的很友善。你一定會喜歡的。」不過,那時的我完全沒概念自己寫的是青少年小說,我之所以會創作這本書,是因為這個故事很吸引我,而且讓我欲罷不能。

  立陶宛交換學生私底下竟然是個美艷殺手,這種主題真的超酷的,這個主意是從哪來的?

  長久以來,我都很容易被強悍的女性角色吸引,也一直很喜歡描寫這樣的角色。我希望戈碧的個性出人意料又引人入勝,最好張力十足同時又高深莫測,派瑞則扮演讀者代表人的角色,不斷和她互動,卻始終不知道她接下來會使出什麼怪招。這一系列作品的張力都來自於這兩個人,他們之間其實真的潛伏著危機,同時又很吸引人。派瑞是個高中生,在他青春歲月的關鍵時刻,戈碧對他的瞭解,某部分甚至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們之間的關係就是整部作品的敘事引擎,而這也是吸引我想跳進去繼續創作的原因。

  這幾部作品裡,你帶我們去了不少地方。《瘋狂畢舞夜》是以紐約市的街道為背景,而在續集《獵殺名單》中,派瑞和他的樂團去了威尼斯、巴黎和其他幾個歐洲城市。你和這些城市之間有什麼關係嗎?

  在有小孩之前,我太太和我的確曾經在紐約住過一陣子。更早,我是在密西根州念大學,但有朋友在紐約唸書。那時是一九八○年代,我們真的會跟瘋子一樣連續開四十八小時的車殺去紐約。當時我真的覺得紐約超酷的,簡直是個難以想像的地方。

  創作續集的時候,對於背景地點我們有過很多討論。和瑪格莉特討論時,我提議:「把派瑞丟到一個讓他更暈頭轉向的地方如何?」然後就藉機帶全家人去歐洲實地考察了。

  儘管這一系列書裡充滿動作場面,妙趣橫生,然而,種種暴力所導致的後果並沒有被忽略或約化到最小程度,尤其是在與派瑞一家人有關的時候更是如此。這是你刻意的安排嗎?

  沒錯,我並不希望這些作品讀起來像卡通。如果你想把刺激的動作場面和輕鬆有趣的片段結合,就可能會有失焦的風險。我希望情節是有後果的,不想讓讀者覺得像是在看鬧劇一樣,對這本書沒興趣。我是看《終極警探》這類電影長大的,我覺得它們很有趣,也很容易讓人著迷,但依然有勇氣的成分在裡頭,所以才能成為那類電影中的經典之作。

  這兩本書裡不約而同出現了音樂這個主題。對派瑞而言,樂團是他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獵殺名單》各章的標題也都是用年輕歲月(Green Day)、咆哮巴克來(Gnarls Barkley)、范海倫(Van Halen)和白線條(The White Stripes)之類樂團的歌名來取的。讀者是否能從中一窺你對音樂的偏好?

沒錯。我還滿常聽音樂的,寫作時比較少聽,潤稿時聽的比較多,但或多或少可以讓我對這本書的調性有所掌握。書中有些歌我很常聽,有些則不是那麼熟悉。我發現,自己一直很渴望接觸新音樂。我喜歡iTunes,在上面你常可以發現一些從沒聽過的新歌手,馬上把他們的專輯買來聽。一天當中,有時我會把同一位歌手的作品聽上二十幾次,所以才會對這些音樂有了那麼點小小的瘋狂。

  在不透露太多情節的前提下,我們能不能說,派瑞和戈碧之間還有後續的發展?

  嗯,我也想再回頭談談派瑞和戈碧這兩個人。有趣的是,這段關係還沒有完全告一段落。未來的路上還有些障礙等著他們去克服。我想,至少還有一個考驗在等著他們。

  你覺得,自己是在用寫作恐怖和科幻小說的經驗,替年輕讀者探索新的文學類型嗎?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寫了些恐怖小說,而且很幸運能以星際大戰為背景寫科幻小說,這兩類小說寫起來都很過癮。但往往要等到進行了三分之一左右,我才知道自己到底在創作些什麼。恐怖小說是我喜愛的類型,這點無庸置疑,而從我自己替八歲和十歲的孩子講恐怖故事的經驗來看,我知道我對這種東西有興趣。我不會把它排除在我的創作領域之外。

 

作者給讀者的話

  《瘋狂畢舞夜》為何是本非讀不可的小說?以下是作者喬?施瑞柏的十大理由。

  10.)  一開場就震撼十足。絕不誇張。全書第一句「你打中我了」,立刻把你丟進槍林彈雨中,地點是間半毀的法律事務所,熙來攘往的曼哈頓鬧區就在五百英尺之下,有史以來最慘不忍睹的高中畢業舞會之夜即將在瘋狂中告一段落。

  9.)  裡頭有你再熟悉不過的角色。派瑞?史都麥爾是個平凡的高三學生,除了擠進好大學之外,腦裡就只有和他自己組的尺蠖樂團玩音樂這件事(註:作者本身從沒玩過樂團)。他爸媽要求他帶家裡那位交換學生去參加畢業舞會,他以為這恐怕會是他這一生最糟糕的一個夜晚。事情可沒那麼簡單。(註:作者從沒參加過高中畢業舞會。高中時期的女友在畢業舞會前一星期和他分手,因此,最合理的推論是,畢業舞會當天晚上他應該是躲在家裡寫作。夠可悲吧?)

  8.)  作者很敢問問題。每一章開頭都附上一個大學入學申請的短文寫作問題。內容你一定很熟悉:「你是否希望能重回生命中某個時刻,讓一切重新來過?」這些問題大多是從真正的大學入學申請資料中蒐集來的真實問題(包括作者的母校密西根州立大學)。另外有少數幾個問題是作者自己捏造的。至於是哪幾個,他已經忘了。

  7.)  書裡有一位麻辣十足的女主角。「火神」戈碧佳?札克索斯卡斯或許會很含蓄的說,她不過是一位從立陶宛來的交換學生而已,然而,當棘手的情況出現時,她的手腳可比電影《妮基塔》的女主角更俐落,相形之下,《龍紋身的女孩》裡的女駭客莎蘭德簡直就像影集《唐頓莊園》裡的杜瓦格伯爵夫人般雍容華貴。

  6.)  從傑斯的40/40俱樂部一路殺到布朗克斯區,所有高速狂飆的狂野情節都發生在紐約市的某個晚上(註:儘管就作者所知,他從不曾真正陷入險境,但在他還是青少年時,曾徒步在紐約市裡晃了一整個晚上)。

  5.)  這本書有自己專屬的原聲帶,而且還有幾首歌是特地為這本書而創作的。不過,作者還在努力尋找願意演奏這些曲目的樂團,所以,如果你把這本書拿來放到耳邊的話,還沒辦法聽到悅耳的音樂飄然而來。再等等囉。

  4.)  書裡有一段鬥熊的情節。地點在布魯克林區。實際上真有這回事。

  3.)  派拉蒙影業正在籌畫拍攝電影,導演是喬許?史瓦茲(作品有「緋聞女孩」、「宅男特務」、「橘子郡男孩」等電視劇)。話說回來,先看原著小說總是比較酷的嘛,是吧?
 
  2.)  這本書的續集正在醞釀中。在《獵殺名單》中,派瑞的樂團第一次前往歐洲演出,他在威尼斯的一間酒吧裡和戈碧巧遇之後,漫天飛竄的子彈、血流成河的屍體,還有甩都甩不開的壞蛋馬上跟著出現。(註:寫作這本書的時候,作者利用這個藉口,帶家人到歐洲進行了為期兩個星期的「田野調查」。帥吧!)

  《瘋狂畢舞夜》非讀不可的首要原因是…

  1.)  這本書極富教育意涵。下次你開著偷來的積架跑車載著美麗的女殺手,三更半夜在曼哈頓街頭為了甩開死纏爛打的武裝敗類呼嘯而過時,你就會知道該怎麼辦了(註:作者並不鼓勵在真實生活中來這麼一下,不過先準備起來放,至少比到時候再來後悔要好囉)。

 

詳細資料

  • ISBN:9789862134344
  • 叢書系列:R
  • 規格:平裝 / 220頁 / 16k菊 / 14.8 x 21 x 1.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序曲

請描述某次重要的經驗或成就,以及它對你造成的影響。(哈佛大學)

「妳打中我了,」我說。
我整個人趴在地上,痛得差點沒暈死過去。她站在離我二十英尺遠的地方,一手握著自動手槍,一手拿著短獵槍,默默抹去眼角的血跡。時間是凌晨三點。第三大道八五五號四十七樓曾經是我爸的法律事務所,現在幾乎成了一片廢墟。幾名警察躲在沙發後面不敢輕舉妄動。

她的嘴巴在動,但我聽不見她在說什麼。震耳欲聾的槍響讓我暫時喪失了聽力。
我想起了我爸。
我深呼吸一口氣,辦公室的邊牆不知為何竟顯得有些扭曲。我快休克了。疼痛越來越劇烈,說不定在看到結果之前,我就已經暈死過去了。這樣也好──反正我向來不擅長收拾爛攤子。
她朝我走來,蹲在身旁,把我輕輕摟進懷裡,慢慢把嘴湊到我耳朵旁,好讓我聽得清楚。
「派瑞,」她說,「今晚我玩得很開心。」

1

你在青少年時期和你的朋友有何截然不同之處?請舉例說明之。(普及桑大學)

戈碧全是我媽的餿主意。
我沒有怪她的意思。事情會演變成這樣,不能全怪某個人。我不算是個有宗教信仰的人,然而,血光之災一旦開始蔓延,感覺起來還真有點像天主教說的罪一樣──你一點,我也一點,一個傳一個。別忘了坐在角落的那個人──他也有份喔!

如果硬是要把罪過怪在戈碧頭上,也不是不可以,不過,這就像怪上帝為什麼要下雨,或是怪地震為何偏偏挑上第三世界國家某些還住在土屋裡的人一樣。事情發生了,就這麼簡單。凡是想問出個所以然的人,就像常被發酒瘋的父母海扁的小孩一樣,一邊收拾殘局,一邊還在心裡替這一切編出各式各樣的理由。你大可以說,人類如果不這樣的話,那就太無聊了,對於某些在外太空觀察我們的外星人來說,或許如此。但對我而言,這實在太可悲、太悽慘了。

總而言之,這一切都是因為我媽在我這個年紀的時候,家裡也曾接待過一個德國來的交換學生。那個人現在是家庭諮商師,住在柏林郊外,我媽和她的感情很好,這麼多年來從沒斷了聯絡。我爸媽每次去歐洲,都會去找她和她先生,據我所知,每次只要一碰面,他們就會把以前那些老掉牙的事情全都挖出來,你一句我一句,笑得東倒西歪,可樂的呢!就在我上高三之前,我媽忽然心血來潮,覺得要是我們家也來接待一個交換學生的話,一定可以有很多文化上的交流。我爸下意識地順著她的話敷衍了幾句──老實說,我連他到底有沒有在聽她說話都很懷疑。
戈碧就這樣進了我們家。

戈碧佳‧札克索斯卡斯。
媽逼著我和安妮把她的名字重複寫上二十遍,我們還特地花了一番工夫,在某個立陶宛網站上,查出她的名字怎麼發音,免得把她的名字給叫錯了。不過,就算叫錯了,我也不覺得她會糾正我們。打從我們在甘迺迪機場的國際線航廈外接到她之後,她最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叫我戈碧就好」,而我們也乖乖照做,啥也沒多問。

回到家之後,我們把她安頓在走廊盡頭的客房,房裡不但有獨立衛浴,還有一台桌上型電腦,讓她可以和家人通Skype。我的房間就在她隔壁,晚上我在背SAT單字或絞盡腦汁準備大學入學資料時,常聽她和半個地球外的家人在聊天,鏗鏘低沈的聲音一串接一串,沒半個字聽得懂。
至少,我以為她是在和家人聊天。

不論你跟哪一群高中男生說「女交換學生」這幾個字,他們的反應保證會像一群原本在打牌的狗,忽然同時嗅到全新異國風味的狗餅乾,露出完全相同的表情。戈碧來之前,我常拿這件事跟小周還有其他人閒嗑牙──這是一定要的啦。在我們腦海裡,來的人是個散發著地中海風情的辣妹,眼波流轉,飽滿的嘴唇性感破表,玲瓏有致的身材猶如歐洲跑車般誘人,一雙修長美腿就算去當泳裝模特兒也沒問題。我想,在上大學前,竟然從天上掉下一個正妹千嬌百媚地教我功課,真是太爽了。

如今回想,我連笑都笑不出來。
戈碧比我妹高不到哪去,常把她油膩膩的黑頭髮擠成一大坨,塞在後腦杓上。
不過,那坨頭髮可有個性了,突出兩個像企鵝鰭狀肢的尖角,油亮黑光閃動,非得這樣才高興。她的臉完全消失在那副工業級黑色角框眼鏡後面,厚重的鏡片底下,一雙眼睛總是朦朦朧朧,沒什麼血色,和顯微鏡底下的阿米巴原蟲沒差多少。她的皮膚是死白色的,活像即食馬鈴薯泥,哪怕只是一小顆粉刺或疤痕,看來都讓人怵目驚心。有一次,而且就只有那麼一次,我十二歲的妹妹安妮好心地跟她分享一些化妝的技巧,戈碧聽了彆扭得跟什麼一樣,我們也只好假裝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

會員評鑑

4
1人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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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則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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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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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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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5
篇幅不大、厚度不厚,也因為這樣,翻到最後一頁,還自嘲自己多翻了幾頁,讓結局提早在腦海中上映,翻回前幾頁,才警覺整本書早已完結,但感覺上故事才剛起頭 而已,這只不過是小插曲的尾聲,後面還有更精采、驚心動魄的紐約大逃亡正要開始,故事就這樣畫上句點,某方面而言對我讀者真是太不公平。

我很喜歡書中的幾點:像是快速切入主軸劇情,沒有冗言贅字拖住事不關己的芝麻小事,是閱讀時更加容易進入狀況;看著男女主角用黑色幽默、且逗趣的鬥嘴內容,讓我不經發笑;最重要的一點,因為書中主角為了應付大學所要繳交的自傳及問題,就將整晚所發生的所見所聞,巧妙的與問題作一個結合,像是思考測驗卷上的閱讀題目、去理解詩人所撰寫的詩詞意義為何般,答案就在文章中,但全靠自己的理解與領悟。

我想書從頭到尾,除了槍林彈雨、奪命追殺、危機困境、死命復仇外,我想是要告訴所有現代人一句話:「人生得意須盡歡。」

我們就像書中的派瑞,聽從別人的命令行事、敢怒不敢言,就算有自己的想法及作法也不敢去實行,只因為別人已替自己鋪好未來將要走的道路,但那並不代表就要盲 目跟隨路標的指示向前,路是人所開闢的,但那並不限定為其他張三李四,或許他們這樣掌控一切是為了將來的自己,但那就不等於有需放棄自己,套具書封的句 子:「如果你真的想搖滾一下,一切都攔不住你。」

那麼,為何不讓被束縛的自己,掙開枷鎖,無拘無束的狂歡一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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