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托爾斯泰而言,真正的藝術是能反映出人類真實的情感,而故事的核心價值正是如此。每一個藝術作品都是一個故事,不過這種廣義的藝術並不是本章的重點;本章的重點在於說故事的藝術(The art of storytelling),這裡的藝術(art)指的是一種技藝--這會是設計一個好故事的關鍵。所有的藝術都需要技藝,大家都喜歡聽悅耳的音樂、欣賞美麗的畫作、閱讀引人入勝的小說,但不是每個人都能作曲、畫圖、寫作。即便會繪畫,也不是每位畫家都可以成為畢卡索;當然,也不是每位有故事的人都可以成為托爾斯泰。每一種藝術的表現形式都具有特定的技藝與知識,故事也不例外。若未能熟悉說故事的技藝,往往會落入刻板印象的濫用,讓故事成了了無新意的陳腔濫調。教人怎麼說故事的工具書很多,其中最經典的可算是羅伯特‧麥基於一九九七年出版的《故事:材質、結構、風格和銀幕劇作的原理》(Story: Substance, Structure, Style, and the Principles of Screenwriting),書中提到幾個故事關鍵的重點,直到今日仍值得細細品嚐。
‧「故事」論述的是原理,而不是規則。
說故事的藝術所傳達的是一種故事原則,而不是規則。兩者之間有根本上的差異,任何一個好的故事作品都不會是完全按照一部經典劇本為範本去改寫,而是把握說故事的藝術奠基的原則加以創造。「急於求成、缺少經驗的作家往往遵循規則;離經叛道、非科班的作家破除規則;藝術家則精通形式。」(McKee, 1997: 3)
故事的原則是故事創作的精髓,掌握故事組成的關鍵要素,就像作曲家必須先熟悉樂譜的原理才能創作。次級的作曲家只能創作出乏味、平淡無奇的曲目;前衛一點的作曲家能打破傳統、發展出一些新奇的曲風,但不一定能被大眾接受;只有真正的藝術家能精通各種樂曲揮灑自如。作曲如此,寫作亦然;以填鴨式的教育培養年輕學子的寫作能力,他們往往會有為賦新辭強說愁、陳腔濫調的表現,如此超齡而世故的書寫不但無法感動人心,反倒讓人覺得矯揉造作,或缺乏真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