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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孩子讀懂文學的19堂課

教孩子讀懂文學的19堂課

How to Read Literature Like a Professor: For K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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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讓愛看小說的孩子,同時獲得輕鬆寫出好作文的能力;
讓少看小說的孩子,懂得利用劇情線索,發現輕鬆寫讀書心得的魅力——
《教你讀懂文學的二十七堂課》作者湯瑪斯‧佛斯特教授精煉閱讀重點,
不管孩子愛看的是《暮光之城》還是《魔戒》,讀懂文學真的有訣竅!

  ◎哈利波特是唯一一個身上有疤的小說主角嗎?
  ◎在《暮光之城》的愛德華之前,還有哪些你聽過的吸血鬼?
  ◎《波西傑克森》裡的希臘眾神,在哪些故事中出現過?
  ◎《納尼亞傳奇》學了《聖經》什麼?
  ◎為什麼故事裡的主角(比如說《魔戒》的佛羅多)總是那麼倒楣?作者都故意整人嗎?

  ——湯瑪斯•佛斯特教授說:一切都不是巧合,事出必有因!

  湯瑪斯•佛斯特教授在美國密西根大學教文學及寫作二十五餘年,以豐富的學識與教學經驗,整理出十九個讀懂文學的大絕招。本書列舉多部知名的當代作品,包括《哈利波特》、《暮光之城》、《頑童歷險記》及《波西傑克森》等,以最淺顯易懂(又有趣!)的方式,帶領年輕讀者走入文學世界;搭配閱讀書單,一邊練習切入文學作品的角度,一邊實際去應用。在文學的世界裡,一切事物都有兩層意涵:一個是字面上,一個是字面下:只要學會看見字面下的意涵,讀懂文學就再也不是難事!

  從讀書心得到大學的第一門課,作者透過各式各樣、平易近人的範例,提點讀者文學裡的多重含義;引用的體裁橫跨短篇故事、詩作到電影劇本等,讓每個人都能輕鬆成為專業讀者。

  本書不僅提供青少年讀者必讀的經典作品表列,也提供實作練習的機會——瞧,哪怕是吸血鬼或是英雄救美的冒險故事,都有令我們大開眼界的知識深藏其中——別讓孩子錯過挖寶的機會!

名人推薦

  台大外文系副教授 李欣穎
  台中市磊川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校長 林玉珠
  親子教育家、建中資深名師 陳美儒
  實踐大學應用外語系講座教授 陳超明
  台大外文系系主任 梁欣榮
  北一女校長 張碧娟
  科普作家 張東君
  兒童文學資深研究者 游珮芸
  作家 番紅花
  (依姓氏筆劃排列)
  共同推薦

  這本書一定可以激發你的想像力、挑戰你的智力和好奇心!――親子教育家、建中資深名師 陳美儒

  孩子不會在這本書裡看到研究文學的論述,但是會發現非常有用的文學指南。讓孩子能一邊閱讀一邊思考,啟發他們更廣泛地閱讀。――《圖書館週刊》
 
  這本輕薄短小的文學指南提供了孩子一扇正確的窗口,能接受文學微風的洗禮――而且絕對不會把孩子嚇走。 ――《書單雜誌》
 
  本書篇篇直指重點,而且沒有閱讀年齡的限制……我覺得每個孩子都該讀這本書,尤其是愛閱讀的孩子。――讀者Marcella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湯瑪斯.佛斯特(Thomas C. Foster)


  1975年開始教授文學與寫作,於密西根大學福林特校區任教近21年。教授內容包含古典及當代小說、戲劇、詩以及創意寫作,從學生身上學到的文學課甚至超過從前修讀的課程。他曾著述多本關於20世紀愛爾蘭及英國的小說、詩歌作品,著有紐約時報排行榜暢銷書《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現居美國密西根州東蘭辛市。

  作者個人網站:www.thomasfoster.com

譯者簡介

廖綉玉


  輔仁大學翻譯學研究所中英筆譯組畢業。
  曾任金融機構翻譯人員,喜歡在文字堆裡打滾。

  譯有《廚房屋》、《生命就當這樣美好》、《凡爾賽蠟雕師》等書。

  如蒙賜教,請寄信箱:imlisaliao@gmail.com
 

目錄

推薦序
導言

第一課 每趟旅程都是一場追尋(不過也會有例外)
第二課 你是我的貴客:聖餐禮的二三事
第三課 你是我的佳肴:吸血鬼的二三事
第四課 凡結構方正者,必為十四行詩
第五課 我好像……在哪裡看過它?
第六課 有疑惑?可能典出莎士比亞喔
第七課 還是有疑惑?這次可能是典出聖經喔
第八課 糖果屋、糖果巫,傻傻分不清楚
第九課 神啊!這真是太希臘了
第十課 雨非雨、雪非雪、春非春
第十一課 這是象徵嗎?
第十二課 凡事都脫不了政治
第十三課 地點是很重要的
#期中報告 只有一個故事
第十四課 我有缺陷,我不同凡響
第十五課 瞎眼必有因
第十六課 心病不只是心病,疾病不只是疾病
第十七課 別只用眼睛看
第十八課 他是認真的嗎?談談反諷
第十九課 隨堂測驗


推薦書單
謝辭
 

推薦序

19堂課讓驛動的心貼近文學 / 親子教育家、建中資深名師 陳美儒


  根據文化部在今年三月發表的一份統計表示:台灣每人每年平均閱讀兩本書,韓國十本,日本八•四本。

  如果說,說話乃出自本能,閱讀能力的養成則來自習慣;既然是習慣,就要從小做起。

  知識是相通的,背景知識越廣;讀起教育體制內的課本也就越輕鬆;如果說「課外閱讀」是一枝具有神奇法力的「魔杖」,那被點中的孩子在學習和才能,將更發揮潛力,領悟力變得更靈敏。

  俄國當代著名的教育心理師蘇霍‧姆林斯基,對青少年的閱讀一直有長期的觀察與研究,他曾明白的表示:「青少年的智力發展,取決於良好的閱讀能力。」他認為缺乏閱讀能力的孩子,將會阻礙和抑制腦部連接性纖維的可塑性,使得神經元之間無法順利聯繫;換句話說,不善於閱讀的人,往往也就不善於思考。

  姆林斯基依他二十多年來的研究觀察指出:為什麼有許多孩子在童年時期表現聰明伶俐、理解力強,可是到了少年時期,卻變得智力下降,對知識追求感覺乏味無趣,腦力反應顯得僵硬不靈活呢?這一切肇因主要來自,這些小時「了了」的孩子,因為不愛課外閱讀也就「大未必佳」了。

  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和美國教育家布魯納,透過很多調查研究證實以下兩點關鍵「學習」:一、人類思路發展與語言系統的發育有著絕對密切的關係。二、學習新的知識必要依賴已有的智力背景。

  「閱讀」是一種以語言符號為媒介,其中包含著豐富的、超越現實生活內容的活動;因此會讓閱讀者「語言系統」發育得更好,同時可以使得他們的「智力背景」更為豐富,從而誘發他們的思維能力及學習新知識的能力更為活躍且強化。

  從以上的行為科學理論或研究見證,凡是從小有大量課外閱讀的孩子,他的智力狀態與學習能力就會更好;有趣的閱讀不只讓孩子變得聰明又幸福,更豐富了孩子的生命。

  由木馬出版社出版的《教孩子讀懂文學的19堂課》作者湯瑪斯.佛斯特(Thomas C. Foster),之前曾寫了《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這樣看來十分「無趣」的書名,卻奇蹟似的吸引了無數閱讀者的目光;有別於一般文學創作的內容呈現,更將它推上全美暢銷書排行榜。

  文學,是人類心靈、思維、情感、夢想的結晶;作者又將如何牽引這群正值青春年少、心情驛動,成天沉溺在3C電動遊戲的崩世代、小屁孩,走入文學的美妙殿堂?

  「每趟旅程都是追尋」這是作者開宗明義的第一堂課,他舉《魔戒》、《鬼靈精》、《頑童歷險記》、《星際大戰》這些皆已拍成電影的名著,闡明文學著作中的「追尋」,其真正的原因始終都是為了:了解自己。

  在「吸血鬼的二三事」裡,作者說:我們不妨從吸血鬼的始祖德古拉伯爵談起,他擁有詭異的魅力,有時候性感無比卻又散發危險神祕氣質,專挑美麗的未婚女子下手,重拾個人的青春活力,而這些受害的女子則隨即步上他的後塵四處害人。

  作者由德古拉吸血鬼祖師爺,延伸到二○○五年史蒂芬妮寫的《暮光之城》現代吸血鬼愛德華,接著要閱讀者想想莎士比亞著名的悲劇《哈姆雷特》裡,哈姆雷特的父王鬼魂為何總在三更半夜出現在城堡?

  名聞遐邇的《西城故事》改編成世界巡迴的音樂劇,也拍成電影,你曾想到它是《羅密歐與茱麗葉》的現代版嗎?一九五○年出版的《獅子‧女巫‧魔衣櫥》那終年冰封的納尼亞王國,其實述說的是:人類生活必然面對的痛苦、悲傷、內疚、寬恕與希望;而這永遠存在於世的傳說。

  一八三一年出版雨果的《鐘樓怪人》和古希臘《伊底帕斯王》的跛腳與《哈利波特》臉上的印記;他們都有天生的缺陷,是許多人眼中的怪咖;卻也因為這般「遺憾」,進而造就了他們的不同凡響。你可以窺見探得這些畸形和疤痕,背後隱藏的玄機嗎?

  《教孩子讀懂文學的19堂課》作者在書本末尾,還認真的拋出一系列推薦書單,有基本入門的文學名品,也有必讀的童話故事、值得用心去看的電影。

  春風化雨任教建中紅樓已逾三十五年,我一直帶領理工醫二、三類組,一腦袋科學邏輯思考的青少年叩關國學文化的殿堂;不希望他們長大後變成「科學怪物」,不希望他們生活中只有「數學XYZ」,只有「物理質能不變」,只有「化學氧化還原」。

  我始終相信,唯有文學的力量才能柔軟人心,唯有人文的修養才能真正美化生命;所以我總是鼓勵這群驛動的少年心,能廣泛課外閱讀,拋開3C螢幕靜心閱讀。

  美儒老師願全力推薦由木馬出版社出版《教孩子讀懂文學的19堂課》,相信它一定可以激發你的想像力、挑戰你的智力和好奇心;閱讀是可以十分快樂的,它也是一種有趣的遊戲。

導言

他是怎麼辦到的?


  林德納?那個懦夫?

  沒錯,就是林德納那個懦夫。不然你們以為惡魔該長什麼樣?如果他渾身通紅,拖著一條尾巴,頭上有角、腳上長蹄,那麼就連傻子都知道得拒絕他的提議

  我和學生正在討論韓絲貝莉的劇作《烈日下的詩篇》(A Raisin in the Sun)。當我暗示林德納是惡魔的化身時,大家立刻七嘴八舌提出文章開頭的那些問題。

  楊格一家是住芝加哥的非裔美國人,他們在白人社區買房子,頭期款也繳了。林德納是一名懦弱的白人。他個子矮小,手拿一張支票去拜訪楊格家,他(以及全社區的鄰居)希望這家人收下支票,搬出社區。

  起初,主角華特.楊格自信滿滿地回絕林德納的提議。華特的爸爸才剛過世,楊格家領到一大筆保險金,他認為家中經濟無虞。然而,才剛送走客人,華特就發現有三分之二的保險金遭竊。突然之間,林德納羞辱人的提議變成楊格家的救贖。

  西方文化裡,與惡魔交易的故事淵遠流長,其中大多取材自《浮士德》的故事。在這個古老傳說裡,惡魔以一生的富貴與歡愉交換浮士德的靈魂。浮士德興高采烈地答應交易,痛快地享受美好時光。然而,當惡魔將他瀕死的靈魂拖往地獄時,浮士德後悔莫及。《浮士德》的故事常被改編,每個版本裡的惡魔都提供了主角心心念念之物(如權力、知識、能打敗洋基隊的快速球),條件則是要主角放棄自己的靈魂。

  在韓絲貝莉的版本裡,雖然林德納在提議買下楊格家時,並未向華特索求靈魂,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要求華特出賣靈魂,但他的所作所為就是這個意思。華特可以從家人面臨的危機解脫――只要他承認自己不如這些新的白人鄰居,承認自己的驕傲、自尊、人格都能被金錢收買。

  如果這不是出賣靈魂,什麼才是出賣靈魂?

  但是,華特成功抗拒了惡魔的誘惑。他認清了自我,並看清這項交易真正的代價,及時醒悟,拒絕林德納的提議。華特打敗心魔以及拿著支票來訪的惡魔,成為英雄。他通過考驗,並未墮落,而且保住了自己的靈魂。

  在我與學生的對話過程中總會出現這種情形:兩方面面相覷,我臉上寫著:「什麼?你們看不出來?」學生臉上則寫著:「看不出來啊,根本是你編的吧?」基本上,我們讀的是同一個故事,但分析文本的方法不同。

  這感覺很像是我自己憑空捏造出一套詮釋文本的方法,但一切只是因為我的閱讀經驗比較豐富罷了。多年的閱讀經驗讓我累積了一套「文學閱讀法」,這套法則有一組特定模式、慣例和規則,我們可以學習以這套法則閱讀文學作品。

  小說和故事有一套龐大的慣例與規則,包括角色、故事節奏、篇章結構、觀點等等。詩也自有許多規範,戲劇亦然。這三種文類都有共通慣例。如春天通常有著相同的涵義,而白雪、黑暗、睡眠亦然。

  只要文本中提到春天,我們都會出現相同的概念,例如青春、希望、羔羊、蹦蹦跳跳的孩童,不勝枚舉。若是繼續琢磨,或許還會觸及其它概念,譬如誕生、新生、復甦。

  好,先假設你說的對,世上真有一套慣例,能帶領讀者開啟文學閱讀的大門,但該怎麼做才能了解這些慣例?

  就跟那些登上卡內基音樂廳的音樂家一樣:多加練習。

  在讀者初次閱讀一篇小說時,總會把注意力放在情節與角色上:這些角色是誰?他們做了什麼?碰到什麼好事?遭遇哪些厄運?故事情節會牽引著讀者的情緒。他們或喜或懼、或笑或哭、或樂或憂。這種反應是每位作家都夢寐以求的。

  然而,當文學系教授在閱讀文本時,雖然情緒也會受內容影響,但主要還是把注意力放在其它要素上,並且會不斷提出別的問題。例如:喜悅或焦慮的情緒從何而來?這個角色是否似曾相識?是否在哪裡看過這個情節?如果你能學會提出這些問題,就能以全新眼光來閱讀並理解文學,而你的閱讀經驗將會更有收穫,也會更有趣。
 

詳細資料

  • ISBN:9789863590224
  • 叢書系列:木馬文學
  • 規格:平裝 / 196頁 / 15 x 21 x 0.98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第一課】

每趟旅程都是一場追尋(不過也有例外)


好,這樣說好了:假設你正在閱讀一本書,故事發生在一九六八年的夏日,主角是某位平凡無奇的十六歲男孩――姑且稱他為基普.史密斯吧。基普期盼著青春痘能在入伍前全部消失。而現在,他正騎著單車前往超市買吐司。他的單車無法變速,煞車還是那種超遜的腳煞車,所以騎這輛車很糗,騎著它幫媽媽跑腿,更是丟臉。一路上,他碰上幾件令人不爽的事:比方說他跟德國牧羊犬起了衝突,接著在超市停車場發生的事更讓他覺得倒楣透頂:他在這裡看見夢中情人凱倫坐在東尼.富斯豪嶄新的克萊斯勒跑車裡。她笑容滿面,兩人正打打鬧鬧。

基普本來就討厭東尼,因為東尼姓富斯豪,而不是平凡無奇的史密斯;因為東尼那輛鮮綠色的跑車速度媲美光速,因為東尼這輩子活到現在,從來不必工作。笑得開懷的凱倫忽然轉頭,看見不久前約她出去的基普,她瞥了他一眼,又回頭繼續笑得花枝亂顫。

基普走進超市購買媽媽吩咐的「神奇牌」吐司,就在伸手探向吐司的那一刻,他決定向海軍陸戰隊的徵兵官員謊報年齡――即使這代表他將前往越南打仗。他一定要離開這個落後的小鎮。如果他留在這裡,永遠都不會有任何變化,這裡唯一重要的就是你爸有多少錢。
以上是個怎樣的情況?

如果你是教文學的老師,而且不是個腦袋秀逗的文學老師,就會知道剛才讀到的是一則騎士遇上敵手的故事。

換句話說,剛剛上演的是一齣追尋的戲碼。

不過這看起來只是一個普通男孩去超市買白吐司啊。

沒錯,但請你思考一下,構成追尋的要素是什麼?不外乎騎士、險路、聖杯、惡龍(至少一隻)、邪惡騎士、公主。看起來沒錯吧?我認為追尋有這些要素就夠了。在剛剛的故事裡,基普就是騎士,凶惡的德國牧羊犬就是險路,「神奇牌」吐司則是聖杯,嶄新跑車無異於惡龍(相信我,一九六八年出產的克萊斯勒跑車厲害到會噴火),東尼就是邪惡騎士,凱倫則是公主。

聽起來似乎有點牽強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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