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緒
本書「中國文學史新講」,乃是針對中國文學作品自先秦至晚清,亦即民國之前,其演變過程與發展面貌的歷史回顧。著重的主要是,論述分析各種不同體式的文學類型,諸如詩歌、文章(包括散體古文與駢儷之文)、戲曲、小說諸文類之發展演變大勢,並介紹不同時代之文壇現象,以及探討各時代重要作家作品於文風流變中之承傳與開拓,期使在歷史進展過程中,掌握中國文學各種體式文類之時代風貌及演變軌跡。
中國文學史之編寫出版,東西學界均不遑多讓,一般或以日本學者古城吉貞於1897年出版的《支那文學史》,以及英國學者Herbert A. Giles於1901年出版之A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為開山之作。惟以中文撰寫者,則當推林傳甲(1877-1921)為京師大學堂國文課程編寫之《中國文學史》講義(於光緒30年──1904印行,署名林歸雲)為先驅,至今已超過一百年歷史。不過,作者林傳甲於序言中自稱,乃是仿日本早稻田大學《支那歷朝文學史》(東京:博文館,明治三十一年──1898)之意而成書。按,林傳甲的文學史,主要是依據中國傳統學術範圍為體例,其中包羅傳統圖書分類之經史子集,故而舉凡文字、音韻、訓詁、文章、群經,乃至金石、書法等均涉及,實際上類似有關中國國學之微型百科全書。
其書之基本格局乃是按照時代先後,說明各類文體,介紹知名作者,尚缺少作品本身發展之「史觀」。其後有黃人(1866-1913)於1905年,繼而曾毅於1915年,先後出版的《中國文學史》,始將詩歌、戲曲、小說諸文類收入,或可視為中國文學史撰寫的里程碑。爰及謝無量《中國大文學史》、胡適《白話文學史》(上卷)、胡雲翼《中國文學史》、鄭振鐸《插圖本中國文學史》、劉大杰《中國文學發展史》諸著之陸續問世,中國文學史的格局體例,方正式成型。近數十年來,海峽兩岸均不斷有學者致力於中國文學史的編寫撰述,有的屬多位學者的集體成果,有的則是個人成就。雖各有側重與貢獻,惟格局體例已大致定型。
當今所見一般中國文學史的格局體例,大多以朝代之更替來劃分文學發展的階段。如先秦文學如何,兩漢文學如何,魏晉文學又如何等等;對於某一朝代之文學現象,亦提供時代背景,點出文壇風氣,尤其是針對個別著名作家之身世遭遇、人格思想及其文學整體成就之詳盡介紹,貢獻均有目共睹。不過,本書則擬從不同的角度觀點出發,亦即嘗試從不同文類的文學作品本身之源流演變為筆墨重點,論述中國文學之發展演變狀況。
當然,中國文學始終與其所處之朝代,有難以分割的關係。可是政治的「朝代」並不能完全等同於文學的「時代」。何況文學的發展演變乃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能因為朝代旗幟的突然變換更替,隨即展現出各自截然不同的風格特徵。不過,撰寫中國文學史面對的首要難題是,任何「史」的論述,畢竟離不開因朝代之輪替而可能產生的時代現象。因此,本書的結構,基本上仍然依循時代先後次序,且將朝代的稱號列入,以備讀者的掌握。諸如:中國文學的淵源始自先秦,起步與飛躍於兩漢,成熟於魏晉唐朝,蛻變於宋元……等。惟論述之際,則擬以某時期某種文學類型之形成發展的高峰,為筆墨重點,並追溯其前源,瞻望其後繼。例如,中國詩歌中一些重要的類型,諸如擬古詠史、綺情相思、遊仙隱逸、田園山水、詠物宮體等,其主要的類型特徵,均形成於兩晉南朝時期,於是依其成型之先後,分別作為論述兩晉南朝詩歌發展之重點,並追溯各詩歌類型之前源背景與發展方向。又如,文言短篇小說發展之高峰是唐代的「傳奇」,因而論及文言短篇小說之發展,則留待討論「唐代」文學之際,方以傳奇故事為筆墨重點,並且追溯其前身,亦即魏晉六朝文人筆記中志怪、志人故事之發生,以及唐傳奇之後,兩宋乃至明清文言短篇小說之繼承與演變概況。其他文類,諸如散體與駢體文章、戲曲、白話小說,包括話本短篇、章回長篇等,亦盡量如是。或許可以與坊間以朝代劃分文學發展階段,且以諸朝代中個別主要作家的成就為關懷重點之文學史,有互補之益。
本書之撰寫,實源自分別在新加坡大學及台灣大學任教期間,曾先後為中文系及外文系同學講授中國文學史課程之講稿,邊寫邊講,且逐年增補修改清理。由於中國文學史的範圍龐雜,而筆者的專業有限,因此主要還是在前賢或當今學者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增添一些個人的認識與見解,意圖從宏觀角度,將中國文學中諸文類作品發展的大概趨勢與演變軌跡,掌握脈絡,理出頭緒而已。至於歷代著名個別作家之身世遭遇與其作品之個人風格特徵,已有其他文學史或相關專書專文可供參考,故而除了少數的例外,均不作詳細的介紹。當然,對於個別作家的文學成就,實不容忽略,惟本書重視的乃是,個別作家作品流露的時代特徵,其在中國文學發展過程中扮演的承先啟後角色,以及其中顯示的發展演變痕跡。
進入中國文學「歷史的回顧」之前,或許應該先思考一番,什麼是「中國文學」?在中國這樣一個古老民族文化中孕育出來的文學作品,會顯現哪些令人矚目的傳統特質?中國文學整體的發展演變,是否可以歸納出一個大概的總趨勢?其作者主要包括哪些類群?作品中又有哪些常見的場域背景?
一、中國文學的傳統特質
本書所稱「中國文學」,乃指民國以前的傳統古典文學作品,大概包括幾個主要的文體類型:亦即詩賦(涵蓋詞與散曲)、文章(包括散文與駢文)、戲曲、小說,各有其類型之文體特徵,並且擁有各自的文學傳統與審美趣味。這些不同體式類型的文學作品,當然又會因時因人因地,而有其個別的發展脈絡與風格特徵。不過,既然均在華夏民族的文化土壤之中孕育滋長,又始終用同一的語言文字撰寫,整體視之,必然會呈現某些有異於其他民族地區,或與其他非漢語所寫文學作品的不同風格與傳統特質。
倘若從宏觀角度觀察,所謂古典中國文學,或許可以歸納出以下幾種傳統風格特質:
(一)歷史悠久傳統持續
如果將中國文學放在世界文學的大螢幕上來觀察,最突顯的特質,就是中國文學歷史之悠久,傳統之持續不斷。這是現今的任何西方國家之文學史所望塵莫及者。雖然當今西方文學史家,往往視西元前數百年的希臘神話與荷馬史詩為其文學源頭,惟值得注意的是,此後卻因在不同地區民族意識的興起,加上各地區方言的強勢發展,遂紛紛形成不同族群語言的「國家」,乃至產生不同國家地區自有的文學傳統,各有其文學史的範疇。美國漢學家海陶瑋教授(James Robert Hightower)即嘗於其論〈中國文學在世界文學中的地位〉一文中指出,在西方諸國家之中,如果論及英國文學,通常從第八世紀初的英國史詩〈貝奧沃夫〉(Beowulf)開始;法國文學,乃從十一世紀的法國傳奇詩〈羅蘭之歌〉(Chanson de Roland)開始;西班牙文學,則從十二世紀的西班牙傳奇詩〈熙德〉(Cid)開始;義大利文學,則從十三四世紀義大利詩人但丁(Dante, 1265-1321)的作品開始……。反觀中國文學,僅從《詩經》中收錄的作品算起,已有三千多年歷史,其傳統始終持續不斷。這當然和中國文化傳統之持續,文字之統一,不無關係。
其實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中國的政治社會,於治平之間亦曾屢經危機動盪。包括政權的分崩離析,各種內亂外患,導致朝代的盛衰興亡,社會的紛擾不安。其間還經過少數民族的征服統治,不同族群文化傳統的激盪。例如第四至六世紀時,鮮卑與突厥族長期統治北方,形成南北政權的對峙。第十至十三世紀,契丹與女真族又佔據北方領土,並導致五代十國之紛爭;第十三、十四世紀,蒙古族又統治中國;第十七至二十世紀初,源自女真的滿洲族入主中原。但是,由於秦始皇統一文字的貢獻,加上漢民族華夏文化之堅紉性和包容性,彷彿是一個可以接納並消化不同族群文化的大熔爐,一方面吸收外來族群文化的影響,同時又成功的保持了自己文化的連貫與完整,而且一直不斷的自我充實,自我更新與繁衍。相應的是,中國文學雖也不斷發展、演變,但是,卻始終保持其同樣的書寫文字,同樣的古老傳統,同樣的民族特質。
(二)文學範圍雜而不純
西方國家的文學傳統,主要是以「純文學」為正宗,包括詩歌、小說、戲劇,加上具有審美趣味與藝術性質的文章,便是認可的「文學」範圍。但是中國文學的範圍則頗為龐雜,而且始終顯得雜而不純,乃至往往文、史、哲不分,只要具有一點文學色彩,或審美趣味,無論歷史著述,哲學論著,均可歸屬於文學範圍。就是一些實用性的文字,諸如哀祭、碑文、墓誌銘、詔告、章奏、疏表等諸「應用文」,通常亦視之為「文學」作品。甚至當今各種版本的中國文學史,幾無例外,都會把歷史著述諸如《尚書》、《左傳》、《史記》,或哲學典籍諸如《論語》、《孟子》、《莊子》等論著,攬入文學發展史的論述中。此外,即使單篇文章亦如此。
著名者例如,諸葛亮〈出師表〉,乃是人臣上君主的公文,韓愈〈祭十二郎文〉,則是祭奠死者,哀悼往生之祭文……,這些章表、哀祭之文,均屬具實用目的之「應用文」,也同樣視為文學作品。這當然和中國傳統的「文學」觀念本身即雜而不純有關。
按,中國「文學」觀念之形成,乃是漸進的,緩慢的,而且腳步經常是搖擺不確定的。當然,先秦時期,尚無獨立的「文學」觀念,即使「文學」一詞,其含意亦不同於當今,通常是泛指整個學術文化。兩漢時期,隨著重視辭章才智的辭賦之盛行,「文」與「學」,亦即「文學」與「學術」方開始分離,只是名稱仍然有些混淆。文學一般稱「文章」、「文辭」,或簡稱「文」;學術則稱「文學」、「儒學」,或簡稱「學」。
試看司馬遷(前145-前90?)《史記.孝武本紀》中有云:
上鄉學術,招賢良,趙綰、王臧等以文學為公卿。
司馬遷所謂「文學」,應該是指「儒學」。又見班固(32-92)《漢書.公孫弘傳贊》:
文章則司馬遷、相如。……劉向、王褒以文章顯。
按,班固此處所稱「文章」,當指現今所謂「文學」,其中所舉代表人物,司馬遷雖是史學家,不過亦有散文及辭賦之作,其餘諸如司馬相如、劉向、王褒三人,皆屬當世的辭賦名家。可見班固所謂「文章」(文學)與「文學」(儒學),已經開始有所區別。此後東晉范曄(398-445)的《後漢書》,於〈儒林傳〉之外,又特別另設〈文苑傳〉,有意將儒林學者與文苑作者分別立傳,由此似乎說明,至少在觀念上,當時之「文學」與一般「學術」(主要指儒學),已經開始分途。
不過,這種分途並不徹底。事實上,魏晉以後,文人士子心目認知中,文學的範圍仍然雜而不純,其中可以包含許多非文學的成份。即使以「文學自覺時代」見稱的魏晉,亦如此。例如曹丕(187-226)〈典論論文〉即嘗云:
夫文,本同而末異,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
蓋曹丕所舉各種文體,從今天的觀點,除「詩賦」一類屬於純文學範圍,其他奏議、書論、銘誄,都是具有實用目的之應用文,至多只能歸於「雜文」的範疇。此後又如陸機(261-303)〈文賦〉,專門討論文學的創作過程,舉出十種不同文體,包括詩、賦、碑、誄、銘、箴、頌、論、奏、說等。其中也只有「詩、賦」屬純文學。同樣的,蕭統 (501-531)《昭明文選》,分文章為三十八類,劉勰(465?-520?)《文心雕龍》,則列三十三體,甚至爰及清代姚鼐(1731-1815)《古文辭類纂》,劃定十三大類,其中亦均包括大量具實用目的之應用文體。中國文學範圍之雜而不純,可見一番。
當然,南朝時期的文人士子,曾經引起「文筆之辯」,討論純文學與雜文學之分界問題。所謂「文」,一般指情思婉轉,並能引人詠嘆之美文,所謂「筆」,則指章奏論述之類具實用目的之應用文。可惜這樣的分界,並未得到穩固的發展,也始終未能形成文論者長遠的共識。乃至中國文學的發展過程中,文學與非文學的因素,一直彼此交織滲透,相互縈繞糾纏,從來未曾斷然分開。甚至直到當今出版的文學史,包括本書之撰寫,論及先秦兩漢文學,均不會將諸子論著及歷史著述排除在外;論及唐宋以來的文章,也不免概括章表書奏或說理議論之文在內。倘若與只重視「純文學」的西方文學史相比照,仍然顯得「雜而不純」。
(三)作品反映現實人生
在近代西方文學觀念中,文學作品是「創造」出來的,作者則是「創造者」,因此「虛構」與「想像」乃是文學作品不可或缺的要素。無論抒情詩、史詩、戲劇、小說,其中所反映的,均屬虛構的,想像的世界,不能視為作者現實人生中實際發生的情況。可是中國文學,包括詩歌、文章、戲曲、小說,無論其取材的範圍,或宗旨的表達,往往與作者個人在現實生活中的人生實際經歷與感受,密切相關,同時讀者也期待,從作品中,應該可以讀出作者本人在現實生活中的觀點立場,或人生經歷和人格情性,甚至其所處政治社會的局面。
其實早在《孟子.萬章》,已經從讀者的角度簡要點出:
頌其詩,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
所言或許可以說明,中國文學的傳統讀者,如何視作品與作者本人之人格情性、身世遭遇,及其所處的時代世局,密不可分。換言之,文學作品並非憑空想像「創造」出來的,而是作者所處日常現實政治社會狀況,或個人生活經驗的真實反映。作品中所言,乃源自作者在現實生活中,切身的經驗與感受,因此,可以「頌其詩,讀其書」,而「知其人」,甚至「論其世」。上引《孟子.萬章》的觀點,始終深入人心,或許由此亦可以解釋,何以中國文學作品往往視為研究作者的身世遭遇,或其所處時局現象的珍貴資料,乃至為作家編著「年譜」,撰寫「詩文繫年」,以及考證詩文背後的「本事」,探索戲曲與小說中人物角色的「影射」或「真相」,至今仍然是中國文學研究的重要門類。
正由於文學作品反映的往往是作者在現實人生中之經驗感受,乃至促使「抒情詩」成為中國文學的主流。
(四)抒情詩是文學主流
所謂「抒情詩」,是指抒發作者個人的人生經驗感受或情懷意志為筆墨重點之作。中國文學的範疇雖然繁雜廣闊,惟其中則以抒情詩之成就最高,同時也一直是中國文學的主流。按,中國詩歌(包括詩、詞、散曲),均以短篇見長,而且多「重實」,往往以個人的抒情言志述懷為宗旨,即使「山水詩」中景物狀貌聲色之「客觀」摹寫,以及追述歷史事件,緬懷古人事跡的「詠史」「懷古」之章,甚至有關獨處空閨女子的「怨情」之訴,也往往與作者的身世遭遇,或當前的生活處境與心情懷抱,密切相關。像西方學者一再推崇的古希臘或古印度那樣純粹客觀敘述的史詩,或長篇敘事詩,則闕如。其結果是,中國敘事文學始終不發達,戲曲與小說均起步遲緩,而且長期被排斥於正統雅文學的大門之外。中國可說是一個特別重視「詩」的國度,中國詩歌的抒情傳統,始自公元前數百年之《詩經》,從來不曾間斷,雖然歷經朝代的更替,少數民族的征服統治,甚至一直延續到今天,還有人在作詩、填詞、寫曲,以抒發己懷。
此外,中國詩歌從量的方面看,也沒有任何西方國家的詩壇能出其右。從質的方面看,雖然範圍比較狹窄,例如沒有史詩,敘事詩又不發達,可是與西方同類型的抒情詩歌相比,也毫不遜色。
再者,中國詩歌之普及性,亦超越其他國家地區。例如在西方社會,詩歌創作通常視為一件最富想像力,最崇高的文學活動,乃是極少數具有文學修養的知識菁英之專利。然而在傳統中國,無論作詩填詞寫曲,則是讀書人的家常便飯,幾乎每個讀書人都能夠即興賦詩,依曲填詞。而且,中國詩歌與社會生活、政治環境關係之密切,亦是其他地區文學所罕見。
諸如朝廷宗廟祭祀大典,通常要頌詩;同僚宴會,送行告別,要賦詩;友朋男女,因離情相思,則以詩相贈答酬和;行旅外出,造訪名勝古蹟,往往會即景起興題詩;就連科舉考試,也要考詩,詩作得好,居然是步入仕途,獲取功名的重要條件。此外,春秋時代各諸侯王國之間的外交場合,經常會藉賦「詩」、頌「詩」來表達意思,聽聞者居然也能明白其旨意。這種「詩歌外交」,亦是中國所特有。詩歌與社會、政治關係如此密切,恐怕也只有中國才有。
詩歌的普及,還可從其他文學體式類型諸如小說或戲曲中,通常包含大量的詩、詞、曲諸韻文,得以證明。其實無論唐人傳奇、宋元話本、明代擬話本、明清長篇章回小說,都往往穿插著詩、詞、曲等韻文。而中國的戲劇,基本上是以曲辭為主體的「詩劇」,其中金諸宮調、元雜劇、明清傳奇,劇中人物角色的唱曲,乃是全劇的精華,故一般均稱之為「戲曲」。另外不容忽略的是,即使辭賦,亦是融韻文和散文於一爐。詩歌在中國文學中的主導性與普遍性,是其他國家地區文學中,難以找到的。
(五)政教倫理色彩濃厚
中國文學在其漫長的發展演變過程中,與政治教化、倫理道德,始終維繫著密切關係,也可說是很難擺脫儒家強調的政教倫理之影響。這當然和傳統中國作家多在儒學教育下成長,加上儒學在傳統中國政治社會與思想觀念方面地位之穩固,而且與儒家又特別重視「實用」的文學觀相連。
其實早自先秦儒家,就已經明確表示重視文學的政治教化功能。例如《論語.陽貨》引孔子語云:
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
爰及漢儒的〈詩大序〉,則更進一步把詩的功能衍化成:
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先王以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
漢儒這種繼承先秦儒家詩教,強調文學的政治道德教化功能之實用文學觀,從此屹立不倒,引起後世文論者不斷呼應,相繼附和,即使偶而出現一些異議,也從未受到真正的挑戰。
雖然「文學觀」大多是針對文學的創作現象而歸納產生,惟觀念的提出,難免會對文學創作產生一定程度的引導規範作用,進而影響作者的審美傾向,以及作品的內涵旨趣。甚至南朝以後,在許多作者與讀者認知中,文學已經可以獨立成科了,這類強調政教倫理的文學觀,仍然不絕如縷,對中國文學的整體發展,影響既深且遠。乃至中國作家創作之際,往往偏重與政治社會、倫理道德相關連的內涵題旨,流露的通常是作者心懷君王社稷的群體意識,以及對政教倫理的依附。不僅是那些明顯反映或批評政治社會的詩篇如此,即使個人情懷意念的抒發,乃至大凡自然山水田園的詠嘆,友朋男女的離情相思,也往往難免和作者在政治上「出處進退」的人生道路相關,或與社會倫常息息相通。至於源自市井通俗文藝的戲曲和小說,甚至更多表現具有勸善懲惡,教化人心的宗旨,乃至其中人物角色往往忠奸分明,而且結局通常宣揚邪不勝正,在在顯示作者對於社會道德倫常的執著關注。中國文學與政教倫理的密切關係,是其他地區文學中罕見的。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中國文學作者雖然難以擺脫儒家政教倫理觀念的束縛,惟於作品中公然或僵硬刻板的說教論道,則並非作者抒情述懷之際常用的方式,同時也並不符合讀者的品味。
(六)含蓄委婉韻味為高
中國文學雖然往往以政教倫理為依歸,在作者情懷意念的表達方面,則講求抒情言志述懷之際感情的節制,乃至作品內涵情境的流露,通常以含蓄委婉為高。其實這也和傳統儒家的道德理想和行為規範有關。正如〈詩大序〉所云:發乎情,止乎禮義。
所謂「發乎情」,指情有所動,心有所感,而「止乎禮義」,則指在禮義上符合倫理道德的規範,自我節制。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作品雖然「發乎情」,卻不能「失控」。由於儒家思想體系講求的是,社會群體人際關係之和諧與穩定,任何個人情懷意志的過度膨脹,都視為可能對社會的和諧穩定造成威脅,甚至破壞。
且看《論語.八佾》中所錄孔子於對《詩經.周南.關雎》之稱揚:樂而不淫,哀而不傷。
按,就〈關雎〉本身之內涵視之,其實是男女愛慕之辭,其所以受孔子稱揚者,就是指其抒情的適度。所謂「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即指其音樂歌辭中抒發的哀樂之情,均不過份,而是適可而止。這樣的抒情之作,正符合儒家「中正和平」的理想,展現儒家「溫柔敦厚」的詩教。猶如《禮記.經解》中有云:
孔子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人溫柔敦厚,詩教也。」
所言「溫柔敦厚」的詩教,對中國文學的傳統觀念與創作風格之影響,可謂既深且遠。乃至以抒情詩為文壇主流的中國文學,很少浪漫激情之作;一個堪稱為「詩的國度」,卻少見狂熱奔放的愛情詩。
溫柔敦厚的詩教,自然也培養出一種中國文學特有的審美品味,導致含蓄委婉意境的追求,成為中國文學的一種理想特質。按「含蓄」,並非不欲人知,而是在字面上不說破,不明言,旨趣情味自在其中。歷來宣揚並形容文學作品含蓄委婉的辭語真是不勝枚舉,諸如:言外之意、味外之旨、韻外之致、象外之象、景外之景;或不著一字,盡得風流;或言在此而意在彼等……。重視的均是,讀者通過作品,與作者之間,無須明言而心領神會的互動關係。此外,又由於中國詩歌通常篇幅短小,一般詳細道來的長篇大論之作比較罕見,所以特別重視表情達意的含蓄委婉,力求作品言近意遠,遂可在短小篇幅中令讀者感到韻味無窮。於是作者創作之際,往往利用中文語法的靈活,語意的不確定,為讀者開放出想像的空間,可以引發言外之意的聯想,讓讀者自己去體味,去發現,並完成作品中可能隱藏的,或潛伏其中的言外之旨趣情味。即使漢大賦,通常洋洋灑灑鋪敘天子林苑之盛美,遊獵之壯觀,宮殿之華麗,其諷諫宗旨卻並不明言,而是「委婉」勸戒。此外,源自民間的通俗文學,諸如戲曲和小說,其作者對現實生活中人物的嘲諷,對政治生態的批評,以及社會風氣敗象的挖苦,乃至道德教訓的呼籲,往往也都是頗有節制,且適可而止。在中國文學的傳統中,無論作者、讀者,均以含蓄委婉,令人感覺有餘味,留下想像空間之作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