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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臺是誰的:釣魚臺的歷史與法理

釣魚臺是誰的:釣魚臺的歷史與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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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為何一座過去被稱為「無人島」的群島,在1970年代一躍而起,登上東亞政治的舞台,引發爭奪與佔領?

  釣魚臺列嶼一直是中日間最敏感的話題,釣魚臺本身的複雜性,加上中日之間超過百年的衝突,使得問題的存在至今仍無法可解。釣魚臺的爭議之處在於一八九五年之前,它到底算中國領土還是一塊無主地?甚至是否為臺灣的附屬島嶼?再者日本如何佔領了釣魚臺?是割讓還是對無主地的先占?在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後,釣魚臺有沒有在國際條約體系中劃給中國?中國在一九七〇年前有沒有主張過對釣魚臺的主權?

  到底,這一座島嶼,是誰的?

  本書從史料事實、戰後條約、國際法理三大面向切入,大量的資料統整、時序重建、戰後和談的時代背景、各方勢力心裡所打的如意算盤全都一一排列,最後援引國際法庭對於領土爭議的判例經驗,歸納出釣魚臺在法理上所代表的地位與意義,用客觀的角度進行分析,嘗試釐清這齣彷彿沒有結局的羅生門,也提供讀者在面對釣魚臺危機時,一個清晰而完整的新概念。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黎蝸藤


  美國維珍尼亞大學哲學博士,現於美國學術機構從事研究工作。近年專研東海及南海歷史、國際海洋法及東亞國際関係。他提出從中立全面的視角,持公正平衡的態度,在法理和歷史的框架之下研究和分析東海及南海問題,為解決東海及南海爭議提供了新思維。
 

目錄

第一章 清朝以前的釣魚臺
何人最早記錄釣魚臺?
明朝琉球冊封使的相關記錄
臺灣在明代不是中國的領土
鄭舜功和《日本一鑒》
明代海防中的釣魚臺
中國明代是否治理過釣魚臺?
小結

第二章 清朝時期的釣魚臺(一八九五年之前)
清朝的琉球出使記錄
清代臺灣地理方志中的相關記載
中國的地圖資料
外國相關的地圖資料和航海書籍
釣魚臺是否為臺灣附屬島嶼?
慈禧太后賜島于盛宣懷的騙局
中國官方材料認為釣魚臺屬於日本
小結

第三章 琉球與日本對釣魚臺認識、勘查與佔領(一八九五年之前)
十九世紀前琉球人對釣魚臺之認識
日本人對釣魚臺的認識
十九世紀時的琉球與釣魚臺
英國船隻沙瑪朗號對釣魚臺的測量
日本吞併琉球國與琉球的法定地位
日本對釣魚臺的勘查
中國的反應
一八八五年之後的日本登島記錄
日本兼併釣魚臺
日本以釣魚臺附近為集合地進軍臺灣嗎?
日本是通過《馬關條約》佔領釣魚臺的嗎?
日本竊占了釣魚臺嗎?
先竊占後割讓的理論成立嗎?
小結

第四章 釣魚臺的第一次日治時期(一八九五—一九四五)
古賀家族在釣魚臺的開發
釣魚臺成為沖繩、臺灣和鹿兒島漁民的漁場
釣魚臺日治期間屬於沖繩而不是臺灣
中國在一八九五—一九四五年之間關於臺灣、琉球和釣魚臺的記載
尖閣列島的命名與赤尾嶼的法律地位問題
二戰中的釣魚臺
小結

第五章 釣魚臺的美治時期(一九四五—一九七一)
戰後琉球群島的法定地位
從條約文本角度看釣魚臺的地位
從立法原意角度看釣魚臺的地位
美國管治範圍包括釣魚臺
琉球政府對釣魚臺的管治
日本對釣魚臺的態度
中國政府錯失六次取得釣魚臺的機會
民國政府對釣魚臺的態度
共和國政府對釣魚臺的態度
中國在戰後二十五年間不把釣魚臺視為中國的一部分
對中國承認釣魚臺狀態的解釋
小結

第六章 釣魚臺移交日本前後與第二次日治時期(一九六九年以後)
釣魚臺附近石油的發現
美日關於歸還琉球群島的協議
釣魚臺問題產生之始
中國大陸加入爭奪釣魚臺
美國對中國大陸的讓步
中日臺三方的反應
中國對領土資料的全面修改
中日建交和中國對釣魚臺問題的回避
《中日和平友好條約》與擱置爭議政策的提出
日本在一九七二年之後對釣魚臺的實控和管理
小結

第七章 釣魚臺問題的國際法分析
中國大陸、臺灣和日本的主要觀點
領土主權適用的國際法框架
經典案例 帕爾馬斯島仲裁案
帕爾馬斯島案所確定的幾個原則
釣魚臺在一八九五年之前是不是中國的領土
日本佔領釣魚臺的性質
戰後釣魚臺的歸屬
結論

第八章 釣魚臺危機的起源、分析與展望
從保釣運動到釣魚臺危機
釣魚臺國有化事件
釣魚臺危機
臺日漁業協定的簽訂
美國在釣魚臺問題上的關係和態度
釣魚臺的價值與東海大陸架劃界
中日釣魚臺之爭激化的原因
應當和平地解決釣魚臺問題
提交國際法庭是最佳的選擇
小結
 

序言

  中國在戰後在東海和南海都與鄰國有領土和領海糾紛。在東海與韓國有蘇岩礁之爭,與日本有釣魚臺之爭,在南海與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汶萊和印尼有西沙、南沙和黃岩島之爭。這些爭議無疑都是非常複雜的,其複雜程度由北往南依次遞增。釣魚臺問題在二○一二年以來迅速超越南海問題,成為中國與鄰國海疆爭議的最大熱點。與南海問題一樣,釣魚臺的問題出現的主要原因有二:第一,這些無人居住的海島在古代普遍缺乏關注,因此地位非常模糊;第二,在二戰後,並沒有就如何處理這些海島的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以致越拖越複雜。當然,釣魚臺本身有其獨特的複雜性,加上中日之間有超過一百年的衝突歷史,中國在釣魚臺爭議中處於下風。這使得中國人對釣魚臺的反應遠比對南海問題的大。

  釣魚臺成為領土爭端源於中國在一九七○年美國把琉球交還日本之際宣佈釣魚臺為自己的領土。此前二十五年,它一直由美國琉球政府所統治,再往前五十年,則一直由日本統治。

  釣魚臺問題非常複雜。釣魚臺本身只是幾個經濟意義不大的無人小島,島上的經濟價值大概在二十世紀初已經由日本人開發得差不多了。但是有幾個因素使釣魚臺的爭議大大超過其本身的價值。

  首先,在六十年代末,有報告指在釣魚臺附近海域蘊藏豐富的石油。儘管這一點還未能得到確證,但是東海海底有石油已經得到公認。

  其次,釣魚臺位於沖繩海槽西側。中國提出的中日間在東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劃界的分界線為沖繩海槽,而日本提出的則是中日之間的中間線。如果釣魚臺為日本所有,那麼日本提出的分界理據將會更加充分。

  最後,中日之間在近代有長期的戰爭史。中國在甲午戰爭被日本擊敗,在二戰中被日本佔領,死亡人數以千萬計。儘管最後日本戰敗,但是在日本投降的一刻,中國絕大部分國土都未能收復。在二戰後,中國一直指日本「並未道歉」,而日本政治人物則一再參拜被中國視為戰犯供奉地的「靖國神社」。自九十年代以來,中國的反日情緒逐漸高漲,中國視釣魚臺為甲午戰爭被日本搶去的領土。因此,釣魚臺在利益之爭外更帶有深刻的歷史根源和社會因素。

  有關釣魚臺的主權爭議的關鍵之處,如果按照時間順序,基本可以如此列出:

  第一, 一八九五年之前,釣魚臺是中國的領土還是無主地?如果是中國的領土的話,它是否為臺灣的附屬島嶼?

  第二,一八九五年,日本是如何佔領釣魚臺的?是割讓?還是竊占?還是對無主地的先占?

  第三, 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後,釣魚臺有沒有在國際條約體系中劃給中國?釣魚臺的法律地位是怎麼樣的?中國在一九七○年前有沒有主張過對釣魚臺的主權?

  在領土爭議中,歷史與法理研究是極為重要的一項。與南海問題一樣,如果只是看中國出版的相關書籍,讀者會覺得釣魚臺屬於中國乃是極為清楚明白的事,甚至會懷疑:日本在這樣明顯的不利證據的情況下還要和中國爭釣魚臺,是不是太過無恥和無理取鬧了?其實有這樣懷疑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在中國大陸少有詳細而客觀的關於釣魚臺歷史與法理的分析。原因可能是顯然的,大部分大陸體制內的學者都不願意與政府和自恃站在道德高位的「愛國主義」作對。當然,如果讀者讀的都是主流的日本關於釣魚臺的著作,也很可能會對中國爭奪釣魚臺產生類似的疑問。但與中國不同的是,在日本說出事實另一面的著作為數並不少,井上清、高橋莊五郎、村田忠禧等人的著作都是從傾向中國方面的角度出發而寫的。這使日本人民有了從對面角度瞭解事實真相的機會。這是日本史學界的驕傲,卻也同時令中國史學界感到羞愧。

  為此,我本著客觀、全面、科學和歷史的原則對釣魚臺的歷史和法理進行全方位的研究,寫成此書。所謂客觀,是指在態度上不偏不倚,不預設立場,既不偏向中國,也不偏向日本。因此,在這本書中,我既同意一些傾向中國的觀點,也反駁一些傾向中國的觀點;既同意一些傾向日本的觀點,也反駁一些傾向日本的觀點。所謂全面,是指檢視歷史證據的時候,不因為偏好而有所取捨。不能只挑選對自己論點有利的證據,而剔除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所謂科學,主要有三點:第一,對證據的分析要細緻而有說服力,比如不能看到某國一幅地圖上畫有釣魚臺就確定釣魚臺是屬於某國的,還必須考慮地圖上釣魚臺的畫法是不是能夠說明其領土歸屬;第二,對證據的分析上,要採用相同而統一的標準,不能寬鬆對待有利於自己論點的證據,卻嚴格審視對自己論點不利的證據;第三,不過分強調單一證據,而是全面地以統計的意識看待證據。比如在檢視地圖證據的時候,即便有一幅地圖上明確畫出釣魚臺是某國的領土,也不能輕易斷言釣魚臺是該國的,而是必須同時審視同時代的其他地圖證據,看看類似的地圖多不多,是否有普遍性。所謂歷史,就是要把整個釣魚臺的證據放在歷史進程的框架下看。比如在一八九五年之前,無論中日對釣魚臺的主權都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而非一刀切的過程,只有認識到這點,才能更好地理解為什麼釣魚臺的地位會有爭議。

  通過客觀、全面、科學和歷史的原則對釣魚臺的史料和證據進行分析後,就不難發覺:其實無論中日,對釣魚臺都不乏理據。釣魚臺到底更應該屬於中國,還是更應該屬於日本,實在不是可以簡單下定論的。這可能會令人沮喪,但這本來就是複雜的歷史原貌。

  本書共分八章:

  第一章: 簡單介紹釣魚臺的基本地理概況之後就直接進入正題,探討中國在明朝時期對釣魚臺的主權證據。
  第二章:主要分析中國在清朝時期對釣魚臺的主權證據。
  第三章: 分析琉球和日本對釣魚臺的認識和影響,並重點分析日本在一八八五年到一八九五年間佔領釣魚臺的前因後果和法理依據。
  第四章:介紹和分析一八九五年到一九四五年間日本對釣魚臺的治理,我稱為「第一次日治時期」。
  第五章: 介紹和分析一九四五年到一九七一年之間美琉政府治理釣魚臺時期,美、琉、日、中、臺各方對釣魚臺的影響,我稱為「美治時期」。
  第六章: 分析釣魚臺在一九六九年到一九七二年之間從缺乏關注一轉成為各方爭奪的前因後果,中日建交中日建交時對釣魚臺的外交處理,以及一九七一年之後日本對釣魚臺時的治理(我稱為「第二次日治時期」)。
  第七章:從歷史與國際法的角度分析釣魚臺的主權歸屬問題。
  第八章: 敘述和分析自一九七○年至今釣魚臺問題從保釣運動到逐步激化以致發生購島危機的來龍去脈,並就如何解決釣魚臺問題提出一些見解。
 

詳細資料

  • ISBN:9789571175997
  • 叢書系列:博雅文庫
  • 規格:平裝 / 592頁 / 14.8 x 21 x 2.96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日本在一八九五年正式把釣魚臺編入日本的領土之中。正如序言中所提出的:如何在國際法上界定這個佔領的性質是關於釣魚臺主權問題的關鍵之一。因此在這一章,我將從歷史的角度對日本佔領釣魚臺的過程仔細地進行分析。日本和釣魚臺的淵源很大程度上源於琉球,在日本兼併了琉球之後,日本才開始產生對釣魚臺的主權意圖,進而才經過十年的考察與等待後兼併了釣魚臺。因此,要理清日本與釣魚臺的關係,還必須從琉球和釣魚臺的關係說起。

三‧一 十九世紀前琉球人對釣魚臺之認識

與中國人一樣,來往於中國和琉球水道之間的琉球人也很早知道了釣魚臺。由於明朝和清朝限制民間海外貿易,琉球和中國的貿易大多是以「進貢」的形式進行,即琉球派出船隻向中國進貢,而中國則回賜價值相當甚至更多的貨物,另外琉球亦趁此機會向中國出口和從從中國入口其他貨物。這種進貢貿易只由琉球方面進行。而中國到琉球都是通過冊封使進行。因此,琉球在歷史上向中國派遣船隻多,而中國向琉球派遣船隻少。據日本人的統計,從明代到清代,琉球到中國方面的進貢船達到二四一次,而中國方面的冊封船只有二三次 【172】。可見,琉球人對中琉水路之熟悉,至少並不在中國人之下。從一系列中國使者的記載來看,琉球人顯然對釣魚臺非常熟悉。比如前章已經提過在明朝陳侃出使琉球時,因為中國人不熟悉水道,還必須依靠琉球人帶路才能出發前往。在清朝,琉球派出接引大夫伴隨冊封使到琉球,這些接引大夫可能既有禮儀性的因素,又有引路的作用。這些記錄正印證琉球人對中琉水路非常熟悉的論點。

儘管很多明代的中國史料都認為姑米島是琉球的界山,而這一點也為清代的史料所重複。我在此提出兩個例外,而它們在第一部分中也都被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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