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上帝被認為全知(omniscience),無所不知。
比無所不知,畧遜一些的活生生的生命體,非「基因」(gene)莫屬,基因智慧之高,非人類所能想像。茲舉以下數例,以證此言之不假。
人類基因體(genome)的破解工程,由一九八四年美國發起的國際「人類基因組計畫(Human Genome Project, HGP)」活動,大約投資了三十億美元,直到二○○六年五月,全部二十三對染色體測序工作完成。目前只推估人類基因(gene)的總數約為二萬至二萬五千個,精確數字還須科學家集體努力,才能解讀出來。
解讀只是「發現」(discovery),創造才是「發明」(invention)。發現較簡單,只要方法對了,鍥而不捨就可以;發明較難,需要有高度的智慧和創造力才成。光要破解人類基因的密碼序列,就用了成千上萬科學家幾年的努力,更何況要「發明」一個又一個的基因密碼呢!
人類最早發現電的原理,首推「電學之父」威廉•吉伯特(William Gilbert),他著有《磁學》(一六○○年)一書。而動物中電鰻、電鰩、電鯰等,在地球上出現並放電的歷史,少說也有幾千萬年。其基因瞭解電並儲電、放電、充電的智慧,比人類領先幾千萬年。
人類祖先自從尚處低等動物階段演化出神經細胞開始,也就是距今數億年前,就能以電傳導訊息到中樞神經。今天我們的心臟中的竇房結(sinoatrial node),能自動地、有節奏地產生電流,每分鐘頻率約六、七十次。可知道人類基因的電智能高於人類本身極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