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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拿起這本書,代表你應該挺喜歡看書的吧。你可有改變自己人生的一本書?能夠斬釘截鐵地說「就是這本書改變了我」嗎?
我可以,那本書就是《哈利波特:鳳凰會的密令》。
說歸說,但這本書我連一行也沒看過。不光是這一集,整個系列我都沒看過。那麼,為何這本書能改變我的人生?這是因為我打工的書店店長,在《哈利波特:鳳凰會的密令》發售時得意忘形地進了一堆貨,結果只賣出一半,整個裡間都被庫存淹沒了,而且書還是買斷的,不能退貨,所以店長因為精神崩潰而離職了。實際上的虧損並不大,他卻崩潰至此,真是個軟弱的傢伙。
「我看他早就在找離職的藉口吧?」
書店老闆志津子女士是這麼說的。坐擁不動產的貴婦,即使面臨緊急狀況也十分冷靜。
「不如這樣吧,宮內,你來當店長。」
「不,我還是大學生,而且未成年耶。」
「這樣才好啊。就算書店出了什麼問題,也有少年法保護。」
「少年法保護的是我!不是書店!」
「時薪三倍。」
「我做。」
從那一天起,雖然我在名義上只是個工讀店員,卻接下了所有店長的職務;自大學中輟以後,我便正式成為店長。
當然,我也曾感到後悔。
前任店長早就在找離職的藉口──志津子女士的推測八成是正確的,因為這份工作實在太辛苦,就算時薪三倍也划不來。
首先,根本沒賺頭。舉個例子,賣掉一本定價六百圓的文庫本,你知道書店可以從中賺得多少錢嗎?毛利大約是兩成,一百二十圓;再扣掉各種經營成本,淨利頂多只有營業額的百分之一。這下子,你應該可以理解書店店員為什麼像痛恨蟑螂般痛恨扒手了吧?精蟲衝腦的處男國中生,只要偷拿一本A漫,二十本書的利潤就飛了,我們會那麼拚死拚活也是正常的。
說歸說,又不能為了防範扒手而增加人手。人事費用向來吃緊,所以人手永遠不足;工讀生好不容易學會工作,沒多久又辭職。
『啊,我找到其他薪水更高的打工了,所以我要辭職。』
才僱用五天的大學生打電話來辭職的情況可說是屢見不鮮。
「店長,你不能想想辦法嗎?」
每當班表又出現空缺,老鳥工讀生吉村小姐便會一臉厭倦地如此說道:
「教育新人要花時間啊!新人來來去去,我根本無法工作,老實說,這樣還不如別僱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