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科學之路
早至人類出現於地球之前,細菌、病毒與疾病便已悄然存在,因此,疾病,可謂是如影隨形地伴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當遭受疾病侵襲時,人們便開始積極嘗試各種治療,進而造就出醫學的誕生。而在治療的過程中,所服用的、塗抹的、注射的各項物質,便是藥物。
藥物的歷史,可追溯至史前、遠古時代,當時的人們就懂得在受傷或生病時找尋各種草藥作為敷料塗抹或治病。神農氏嚐百草後所著的《神農本草經》;羅馬時期的藥理學家戴奧科里斯(Pedanius Dioscorides)所編撰的《藥物論》(De materia Medica);黑暗時期阿維森納(Avicenna)將中國、印度、波斯各地區的藥物知識集大成後的《醫典》等著作,皆為東、西方後來藥典的先驅,也為藥理學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往後的時間裡,不論是東方或西方,對於藥物研究皆有持續性的發展。直到18世紀,由於化學、生理學與生物技術的進步,才逐漸開始有了標準化藥物製程的開創;而至19世紀末,由德國藥理學家史邁德堡(Oswald Schmeiderberg)所著的第一本藥理教科書,裡面詳述藥理學的目的、各種定義的建立與劃分,此時的藥理學因而正式謂為成熟。
因著藥物的成分、劑量、服用方式關乎著人類的生命安全,所以,各國在面對製藥產業逐步發展的同時,各項相關規定與法條也相繼應運而生。1990年,由日本、歐盟與美國三個藥政法規單位成立國際醫藥品法規調合組織(ICH),藉由共同制定藥品法規指引,現今已是全球公認的藥品審查標準。
在臺灣,藥物的上市把關與相關法規的制定隸屬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MOHW)。為了能跟上國際組織的腳步,近年來,持續建構國際化藥品管理法規、在國內推動落實執行ICH各項規範,最終在今(2018)年6月於神戶舉行的ICH會議上,成為正式會員。
綜觀千年以來的藥物成分,從隨處摘採的植物熬煎成藥到如今能精準萃取或合成出各種藥劑,說明在科學日新月異的腳步中,也深深地影響著藥理學的進展。而與日俱增的法條與規範的訂定,是社會發展中對藥物安全最嚴謹的追求。畢竟,藥物的開發,本是為治療疾病、造福人類的美意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