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為止,我那位專靠產銷英倫之霧大衣(London Fog overcoat)發財的房東,依然堅拒賣出我們的建築物,好讓人改建成天花板挑高的大廈。他遲早會後悔的,但目前為止他仍然有幾名成衣商房客,這些人的生意小到不可能遷往亞洲或中美洲,而且不知為何,他們也不願跟隨產業趨勢,轉型成按件計酬的家庭代工。建築物的其他部分則充當生活兼工作空間,租給瑜珈老師、紀錄片製片人、平面設計師以及作家藝術家。仍在隔壁辦公室賣外套的老傢伙,每當瞧見披掛鏈條、穿著高達大腿的皮靴、宛如瑪麗蓮.曼森(Marilyn Manson)第二的小夥子重重踏過大廳以便前往公共廁所(手上還抓住一管牙膏呢),表情總變得難看無比。但他們又能如何?這會兒我們全卡在這兒,卡在經濟全球化的嚴酷現實以及歷久彌新的搖滾視聽美學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