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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台灣的發明

一、本土文學的「同志現代性」

《同志文學史》全書主張就寫在書名:同志文學史是台灣的發明。雖然宰制台灣的三大強國─中國、日本、美國─都曾經產出豐富的同志文學作品,但這三個強國並沒有提供「現成可用」的同志文學「史」範本(model)給台灣仿效。時期綿長、作品繁盛、作者眾多的「同志文學史」是無心插柳的台灣土產,見證了一種「立基於同志文學」的現代性(modernity)。

我「暫時」將「同志文學」定義為「讓讀者感受到同性戀的文學」,並且將「同志文學史」定義為「立足於同志文學的公眾歷史」。我強調「暫時」定義,是因為定義總是隨著時空變化而變遷:我相信定義的工作不可能「一勞永逸」,而必須「多勞不逸」。在本書敘述歷史的過程中,我將持續微調多種字詞的定義。

這部《同志文學史》只談台灣不談中國。讀者可能好奇:難道中國沒有同志文學史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許維賢教授的研究正好可以代替我解答這個問題。許維賢在中國境內長期考察「同志書寫」,出版《從豔史到性史:同志書寫與近當代中國的男性建構》。許維賢的書名點出,中國的同志書寫遭受現代性衝擊,出現斷層:舊中國的男色文學被歸為「豔史」,新中國的同志書寫則受到「性史」管轄。許維賢指出,在現代式性史稱霸的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直要到一九九○年代才開始出現公開發表的「男同性愛書寫」,但這些遲到的作家卻被中國主流文壇一直嚴重忽視至今。許維賢觀察的中共同志文學,跟我研究的台灣同志文學,享有截然不同的命運。稍後我將解釋,至少享有一甲子歷史的「同志文學」可以上溯到六○年代,「同志文學『史』」更可以上溯到五○年代。不像在中國,同志文學在台灣並沒有被文壇長期忽視;例如,白先勇《孽子》出版之際已經廣受文壇正視。《同志文學史》專心聚焦在現代性促生的台灣文學,並不談許維賢已經奮力試圖爬梳的中共同志書寫。中共建國以來的同志文學並沒有展現出讓台灣得以仿效的繁榮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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