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修.史卡德柏尼.羅登拔殺手凱勒伊凡.譚納

跟屍體過意不去的樑上君子
柏尼.羅登拔 (Bernie Grimes Rhodenbarr)
登場作 《別無選擇的賊》 
代表作 《喜歡引用吉卜齡的賊

只要把自己放進別人的住處,我就會不自主的心癢癢,而且一旦沾到別人財產據為己有的時候,這種興奮也會冒出來。我知道這樣非常不道德,有些日子也會心生悔意,不過這事沒得解決。我名叫柏尼‧羅登拔,我是小偷,我愛偷東西。愛就是愛。 ∼《衣櫃裡的賊

現年三十五歲,五月底生的雙子座,單身,身高不及六呎二,運動神經佳,曾因偷竊失風被捕,蹲了幾年苦牢,出獄後仍以此維生的樑上君子柏尼.羅登拔,是個現代紐約小偷紳士。

柏尼行竊前有一個習慣,在前往光顧的人家門前按很久的電鈴──雖然他不知道電鈴是不是壞了。之前就是因為如此,開鎖進門後與吃著英國鬆餅的屋主撞個正著,連閃躲的機會都沒有,直接進了牢房。即使如此,他還是愛偷東西,愛就是愛。

做案前先改穿輕便的衣褲,套上行動方便的膠底鞋,曾不小心透露是Puma而非Nike的。為避免留下指紋,雙手戴上在手掌與手背分別劃出一道開口的橡膠手套(防手汗透氣用),後來跟著時代進步,改換薄膜式的立可丟手套。身上會攜帶開鎖工具,並在每一次開鎖過程中,對屋主安裝的鎖頭評價一番。

有了曾經坐牢的經驗,柏尼總是小心謹慎地準備每一次的行竊計畫。他的原則是:即使有再周全的潛入路徑,還是有被目擊到的風險,那又何必累死自己像隻老鼠般爬來鑽去?從正門進攻才是最直截了當的做法。柏尼曾自傲地說道:「有些人擅長迎擊曲球,有些人會變數字魔術,我會開鎖。對大多數人來說撬鎖可是勞心勞力的過程。你幾乎就要搞到手指麻木兩手抽筋,而且搞不好你乾脆把鎖弄壞,或者一腳踹門而入。除非你剛好有這魔指。兩個鎖加在一起花我不到兩分鐘。沒話說。這就叫天賦。」開門進去對柏尼來說不是問題,但麻煩事往往在跨過那道門檻之後。

進到行竊對象家中後,柏尼不像有些賊跟戀人一樣,喜歡一直進進出出;或追尋房間主人的心路歷程,感受房間擺設傳遞的訊息。他會全神投入周遭的環境裡,花好幾分鐘的時間遐想,琢磨如果我是這裡的主人,會過怎樣的日子。「這雖然很蠢、很孩子氣,也很浪費時間;但這麼做可讓我輕鬆一下。」柏尼解釋道。

接下來的事情可就不輕鬆了。他是個極為倒楣的賊,老是在「工作」時蒙受不白之冤。現場躺著一具溫熱或冰冷的屍體,警察剛好找上門或不小心留下「嫌犯可能是柏尼.羅登拔」的證據,逼得他百口莫辯,只好扮演起偵探的角色,找到謀殺案的真凶徹底讓自己脫罪。

在作者勞倫斯.卜洛克的筆下,安排了這樣一個固定追捕柏尼的警察,雖然口口聲聲說「羅登拔太太的兒子不會殺人」,仍老是找柏尼的麻煩。因為他知道,柏尼是個「真正偷得到值錢東西的賊」。從系列第一本《別無選擇的賊》開始,便要求柏尼交出贓款的一半,甚至暗示他「我老婆需要一件毛皮大衣」來敲一頓竹槓。但他不是個腦筋死板、是非不分的惡德警官,最後還是會聽從柏尼的推理,逮捕案件真正的犯人,放這個算是搖錢樹的賊一條生路。

自《喜歡引用吉卜齡的賊》開始,作者確立了這個系列的書名與故事主軸,讓柏尼有個特定的行竊目標。例如文學家吉卜齡的小說,哲學家史賓諾莎的書,藝術家蒙德里安的畫,美國職棒傳奇人物泰德.威廉斯的棒球卡,傳說中推理小說作家雷蒙.錢德勒題字給同行達許.漢密特的成名小說《大眠》等。柏尼.羅登拔也在此書中轉行於紐約東十一街上,當起「巴尼嘉二手書店」的老闆來;從只偷不搶的「夜賊」搖身一變,成為具有文化氣息的「雅賊」。除此之外,新夥伴卡洛琳.凱瑟也在這一部作品中加入,她是一位與柏尼擦不出火花的女同性戀,兩人各自感情上的發展為小說添加了不少趣味。

柏尼.羅登拔要算是美國推理小說大師勞倫斯.卜洛克筆下,最遵循古典推理小說辦案的系列偵探。小說以遇上謀殺案為開端,柏尼擔任偵探角色貫串全書,最後再將所有嫌疑犯齊聚一堂,推理出事件真相,將犯人繩之以法。其中還開了不少推理小說作家與偵探的玩笑,例如安樂椅神探尼洛.伍爾夫,密室之王約翰.狄克森.卡爾,冷硬派作家羅勃.B.派克等,又以好友女作家蘇.格蕾芙頓最常見,在書名上開了不少無傷大雅的玩笑。

柏尼破案的手段雖然不那麼光明正大,卻符合小偷這個職業的方便性,進出各個關係人不可告人的世界中。他跳脫出古典神探行事規矩的侷限,又不遵循怪盜濟弱扶傾的俠義形象,行文風趣幽默,將舊有的題材注入了新生命,在美國當代推理小說閱讀上佔有一席之地。 (本文出自《偵探蒐藏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