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獎簡介

 

                              英若冰/ 特稿

諾貝爾獎是第一個國際性大獎,自西元1901年即開始每年頒發給在物理、化學、醫學、文學和世界和平上有傑出貢獻的人士。獎項包括一枚黴章、證書和獎金。1968年起,瑞典銀行為了紀念諾貝爾獎的創辦人阿弗烈.諾貝爾(Alfred Nobel),又成立了經濟獎。

剛開始頒獎時,常出現三個以上的得獎者平分這個獎項,自1968年起,諾貝爾基金會便規定每個獎項的得獎者不能超過三個人。

早先,死後的人如果是在當年2月1日之前被提名,是可以得獎的。自1974年起,只有在10月被公布得獎,卻不幸於12月10日頒獎前逝世的人,才可以得獎。

關於諾貝爾獎的獎金也是眾人所關切的話題。1901年剛頒獎時,獎金約在15萬800元克朗(瑞典幣)。1923年時縮水情況最慘, 剩下11萬5,000元克朗。百年後,今年的諾貝爾獎的獎金已高達900萬克朗,約100萬美元。隨著獎額的水漲船高,諾貝爾獎的影響力也舉世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