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根據日本2009年度的《犯罪白皮書》顯示,警方認定2008年全年度發生的犯罪案件數量為253萬3351件。
其中主要罪名如下,統計數量皆包含未遂案件:
殺人 1,297件
強盜 4,278件
傷害 28,291件
毆擊 31,641件
詐欺 64,427件
強制性交 1,582件
強制猥褻 7,111件
車禍過失致死傷等 714,977件
這些案件不僅使被害人成為媒體焦點,不少被害人家屬也會遭受媒體的採訪攻擊,形成二次傷害。
另一方面,經常遭人遺忘的是,有這麼多起案件,就代表背後同樣存在著這麼多的加害人家屬。
任誰都覺得「我不會成為加害人」,然而,自己不犯罪,並不代表不會因為家人犯罪而成為加害人家屬。
例如小孩犯罪的家長、配偶犯罪的丈夫或妻子、父親或母親犯罪的兒童,連同親戚犯罪的人一併算起來,每起案件背後其實牽連者眾。
加害人家屬往往必須承受來自社會的巨大壓力。
例如因為家人犯案而失去工作、反覆搬家;小孩必須不斷轉學,無法過正常生活。更不要提一天到晚響個不停的無聲電話、遭到網友人肉搜索住家地址或公司等個人資料,以及住家遭到塗鴉等各種難以想像的毀謗中傷。
不少加害人家屬因為熬不過殘酷的現實而自殺,例如連續誘拐女童並加以殺害的殺人犯宮崎勤,其父便是跳多摩川自殺。被害人家屬的嘆息與痛苦不計其數,而加害人家屬的人生也隨之陷入深淵,再也無法恢復平靜的日子。例如犯人是十四歲國中生的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導致兩人死亡、三人受到輕重傷;長崎市國中一年級男學生殺害四歲男童的長崎誘拐殺害男童事件,與畠山鈴香所犯下的秋田連續兒童殺害事件等等,都是日本人記憶猶新的案件。這些案件背後都有加害人家屬,而這些人是如何面對親人犯罪,又是如何度過往後的人生呢?
本書將聚焦於至今乏人討論的加害人家屬,分析這些人被迫背負的十字架之沉重,以及他們贖罪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