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台灣治理與決策創新
觀諸各國,治理典範與決策制度創新構成驅動社會在新時代全球化巨變中重要的成長引擎,而目前我國侷限於僵化的技術官僚專家政治與社會對立之僵局風險治理狀態,與之背道而馳。尤其,從全球科技競爭面向來看,我國近年已逐步從著重在製造業經濟生產之「效率驅動」,轉向資訊、服務與知識密集之「創新驅動」發展【68】。因此,面對知識經濟與科技不確定時代,如何創新我國科技治理系統、進行創新的決策制度安排,為當務之急。
事實上,除了傳統上政府與人民之公僕與主人關係、政府將民眾視為「消費者」外,在面對越來越多全球化風險與科技爭議事件中,公私部門的創新、公民有「知」權利、公民有要求政府部門負起更多的責任與義務、公民有責任參與國家的決策以共同創造更好的永續社會,為目前學界思考政府部門創新重要的思維(Bason, 2010)。而政府決策制度的設計,更應當從傳統的內部決策、計畫決策、單一領域決策轉向創新性的與公民互動決策、多元領域決策、開放價值應重視衝擊評估、體察公民感知、朝向社會永續轉型之決策典範(Sanders & Stappers, 2008; Bason, 2010)。
(一) 建構「科技治理白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