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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美典與文學研究論集(臺大出版中心20週年紀念選輯第3冊)

中國美典與文學研究論集(臺大出版中心20週年紀念選輯第3冊)

Analects of Chinese Aesthetic Classic and Liter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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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高友工先生的美典論述具有獨特的魅力和影響力,
穿透了各個不同世代以來的中國文學研究!
 
  高友工先生對於中國文學研究學界影響巨大,特別是其「美典」論述,廣泛啟迪了不同世代的讀者。高友工所創製的「美典」概念,既代表創作者的態度和理想,也包括同一文化社會欣賞者的審美態度與知覺觀念,掌握了文化社會中透過藝文或日常活動所呈現的文化理想與價值。本書涉及中國文學與藝術的各種美典,並勾勒了中華傳統文化各大美典的基本藍圖,是極為重要的文學研究論著。
 
  高友工一方面對於文學,以至人文研究的本質,有最為深入的考察,尤其對於其中所蘊含的美感經驗及其詮釋過程所作的周密分析,至今仍是最重要的理論探討。另一方面,他的美典概念乃是針對中國傳統的文學和藝術現象,提出的重要理論框架與詮釋,經歷此一體大思精的描繪,更能顯現中國文化的深遠意蘊。

  ★香港教育學院中文系講座教授陳國球、臺大中文系教授柯慶明專文導讀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高友工

 
  生於1929年,1952年畢業於臺灣大學中文系後赴美深造,1962年獲哈佛大學博士學位,並自該年9月起任教於普林斯頓大學東亞研究學系,迄1999年6月榮休止,為當代重要的美學家與中國文學的詮釋者。
 

目錄

臺大出版中心二十週年紀念選輯總序╱項潔
如何閱讀高友工的「中國抒情美典」說╱陳國球
導言╱柯慶明
 
一、文學研究的理論基礎:試論「知」與「言」
(一)知識的分類:技能經驗和現實
(二)「現實之知」和「分析語言」
(三)「分析語言」的局限
(四)「經驗之知」
(五)想像活動的三層次:觀念、結構與功用
(六)哲學的理想
(七)「文學研究」與「文學批評」
 
二、文學研究的美學問題(上):美感經驗的定義與結構
(一)「經驗」的內在對立
(二)「經驗」的結構
(三)「經驗」在「人文研究」中的意義
(四)美感經驗的「感性」與「知性」材料
(五)美感經驗的「過程」與「領域」
(六)美感經驗的「快感」基礎
(七)美感經驗的美的境界
 
三、文學研究的美學問題(下):經驗材料的意義與解釋
(一)概說
(二)觀念單位:直覺印象
(三)結構原則:等值通性與延續關係
(四)外緣解釋:目的與境界
 
四、中國文化史中的抒情傳統
(一)抒情傳統之美學問題
(二)先秦以迄六朝美典之萌芽
(三)唐之律詩及草書二美典之對應
(四)五代及宋之繪畫美典的合流
 
五、中國語言文字對詩歌的影響
(一)中國語言的問題
(二)口語文化與文字文化
(三)中國的文字文化
(四)意象與動感
(五)兩種句型
(六)藝術的類型
(七)詩歌的形式意義
(八)節奏與節律
(九)對仗與空間
(十)文字與口語
(十一)語言的定義
(十二)中國的文字語言
附錄一:律詩的美學
 
六、小令在詩傳統中的地位
附錄二:詞體之美典(演講節要)
 
七、中國戲曲美典初論――兼談「崑劇」
 
八、從〈絮閣〉、〈驚變〉、〈彈詞〉說起――藝術評價問題之探討
 
九、中國之戲曲美典
附錄三:中國敘述傳統中的抒情境界――《紅樓夢》與《儒林外史》讀法
 

導讀

如何閱讀高友工的「中國抒情美典」說(摘錄)

陳國球(香港教育學院講座教授)
 
  「抒情美典」與中國文化史
 
  高友工「美典」論最重要的三篇文章是:一九八五年五月在美國紐約大都會博物館舉行的「詩書畫三絕」研討會發表的〈中國抒情美典〉,後來增改成長篇英文論文,與研討會其他文稿同收入一九九一年出版的Words and Images: Chinese Poetry,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文字與意象:中國詩歌、書法與繪畫》);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六日在《九州學刊》創刊年會上發表的〈試論中國藝術精神〉,文章在一年後出版的《九州學刊》刊載。最後一篇是二○○二年三月刊於《中國學術》的〈中國文化史中的抒情傳統〉。三篇文章中的第一篇(英文)與第三篇(中文)發表時間相隔十多年,但似乎是同一文稿的不同版本。〈中國文化史中的抒情傳統〉一文在結尾部分還提到「詩書畫三絕」的問題,似是早年紐約大都會博物館會議主題的呼應。此外,全文分四節,文中屢屢提到這是四次系列演講之講稿,很有可能是指一九八七年七月高友工到臺灣參加清華大學主辦的「文化、文學與美學」研討會時所作之四次演講。這篇中文論文到二○○二年才正式發表,應該包含了高友工多年來對中國文化之「抒情精神」的思考積聚。至於〈試論中國藝術精神〉的討論角度則變化較多。三篇文章一脈相承,可以並參。
 
  「美典」一詞,是高友工所首創,用以對譯一般稱作「美學」的 “aesthetics”。高友工對這個術語作過不少解說,最為簡明的是:美典並非美學。美學是研究美是什麼?美感是什麼?甚至於藝術是什麼的一種學問。它的答案應該是通過哲學性思考的活動。因此從康德到黑格爾以至於現代哲學家都可以研究這方面的問題。美典則是某一人群、族群、甚至於某些個人對於藝術品的反應和評價。而這種評價往往或明或暗地顯示一些原則、典範。討論這種問題的往往是歷史學者、人類學家。
 
  這個說法再次印證了高友工的「後設」立場;對於藝術品作出反應和評價,其實就是進行「(藝術/文學)批評」;只不過,高友工關心的重點不在批評家的個別反應,而在於這些反應和評價的集體表現,成為可以傳播的「原則」或「典範」:
 
  它不僅是一個個人對美的獨特看法,而是有意無意地演變為一套可以傳達繼承的觀念。美典……不必是個人有意識的分析結果,它可以是無意地蘊藏在作品本身,而經由對作品的欣賞而傳播。而我們的討論正是奠基於這種客觀的現象之上,進而推想藝術家主觀的創造過程。因此,雖然「抒情」論述必然與藝術家的創作過程(以特定媒體抒發內心情感)相關,但高友工的切入角度是這些創作過程背後、潛藏於集體意識中的典則與規範。正由於「美典」牽涉到「傳承」和「典範」的意識,也就免不了「歷時」層面的思慮;高友工由此進入文化史的論述,也是順理成章的表現。
 
  此外,我們還要注意高友工對「抒情傳統」、「抒情精神」和「抒情美典」幾個相關的觀念所作的區分。高友工以為中國自有史以來有一個以「抒情詩」為主而形成的一個傳統,這就是中國的「抒情傳統」。「抒情詩」之成主導本來是中國文學史的現象,但在這傳統醞釀出來的「抒情精神」卻無孔不入、浸潤深廣,以致自古代雅樂以迄後來書法、繪畫都有所體現;由是此一抒情精神乃成為中國「抒情傳統」的中流砥柱。至於「抒情美典」,則指向與「抒情傳統」相關的一個「假設的理想架構」,高友工解釋說:
 
  抒情傳統中的詩篇可以是不符合抒情美典的。這一方面由於抒情傳統是較廣義的,而抒情美典也可以說是我們假設的一個理想架構。另一方面又是因為傳統是不斷在演化,它所表現的美典也有階段、層次的差異。
 
  根據高友工的義界,「抒情美典」是研究者的一個理論構築;其構築的根據是「抒情傳統」(以抒情詩的特性為主調的文化傳統)中的藝術品之被「欣賞而傳播」,而藝評家所留下的欣賞心得以至相關的論述,就是可供分析的「客觀現象」;透過分析就可以「進而推想藝術家主觀的創造過程」,以至創造過程中的「美感經驗」。這也就是「抒情美典」研究的進路。
 
  高友工的論述是以理論為先導,「 抒情美典」 的理論關懷是「 美感經驗」 , 以「 自我現時的美感經驗」為藝術品的本體或內容,而這經驗之保存方法是「內化」(internalization)和「象意」(symbolization)。然而,他又承認另有一種以藝術作品的「展現」(display)和「代表」(representation)為探索重點的「敘述美典」。「抒情美典」以「創作過程」所經歷、「欣賞批評」所再經歷的「美感經驗」為中心;而「敘述美典」的焦點則是創造的「成品」,著眼於「目的」。但高友工提醒我們不要以簡單的「二分」視之,因為兩種美典是「兩種不同的觀點和視野,層次不同,目的也不同」。他又認為這兩種「美典」關聯到兩種人生觀,可以是個人信念的選項,也可以是不同環境制約下之個別抉擇,所以不是必然互相排斥的。然而,高友工又相信個人的決定「往往受文化的影響和限制」,因此有必要在中國文化史的脈絡下討論「抒情美典」,從而認識「抒情傳統」;他認為在中國文化史脈絡中,「抒情」而非「敘事」,是傳統的主潮。他說:
 
  講抒情傳統也就是探索在中國文化(至少在藝術領域)中,一種內向的(introversive)價值論及美典如何以絕對優勢壓倒了外向的(extroversive)美典,而滲透到社會的各階層。
 
  高友工長於思辨,對「抒情美典」在理論層面所牽及的各種元素以至其關聯互動,都能作出細緻而深刻的歸納或推衍,整理出這個「假設的理想架構」;然而高友工也意識到「理論不能只在真空中存在」,「有了歷史的現象,理論架構才有了例證,而免於空疏」;換言之,如果沒有了具體歷史的印證,則高友工的「理想架構」無論如何體大思精,只會是個人私有的玄想。因此,他希望把「抒情美典視為一個文化演化的產物」。職是之故,中國抒情傳統的演變,以及相應的中國文化史關聯,就成為高友工美典論述的成熟期之重要標誌。在相關的三篇論文中,可以見到高友工如何追蹤中國的「抒情美典」在文藝史上的表現,並提出了不少可以發人深思的觀察。以〈中國文化史中的抒情傳統〉一文為例,從第二節開始,高友工先後探討「先秦以迄六朝美典之萌芽」、「唐之律詩及草書二美典之對應」,以及「五代及宋之繪畫美典的合流」。如果衡之以現代已成專門之學的中國詩史、書法史、繪畫史、音樂史等,一定會覺得高友工的敘述和分析非常疏略,甚至選擇討論的對象不足代表這些藝術專門的歷史表現。可以說,這種批評其實是錯認了高友工的論述宗旨,也不明白他所謂「美典」的意義。上文已經提到,高友工是在追蹤已進入文化傳統集體意識的藝術典式,而這些典式表現在「創作者甚至欣賞者對創作、藝術、美以及欣賞的看法」。他認為在中國的抒情傳統中,他所歸約的「抒情美典」,在不同時期寄寓於不同的藝術門類中,適時順勢地演變發展。因此,他是以藝術的理論─―代表某個時期創作者、鑑賞者的「看法」─―作為觀察的對象,而不是在析述藝術史的現象。比方說,先秦時期的詩歌和音樂,作為抒情藝術都有可觀的成就,但最早建立系統理論的是當時的音樂,所以他就以音樂的論說作為「抒情美典」的省察對象;這不等於說當時的詩歌不能代表「抒情傳統」。又如講「草書美典」以唐代為重心,目的不在講唐代張旭、懷素的草書,而在於唐代張懷瑾、孫過庭的書法理論。這些文藝理論經過高友工以「抒情美典」的理論框架加以詮釋以後,彷彿顯出更深遠的意蘊。
 
2016年4月
 

詳細資料

 

內容連載

導言(摘錄)
柯慶明
 
高友工同樣重視「美感經驗」,以為「文學研究的對象」,並「不局限於文學作品本身」,因而他的理論分析「把重心置於文學鑑賞時的美感經驗上」。這自然和他對「分析之知」的批判,與他對「經驗之知」的肯定有關。他視「美感經驗」為「最典型的經驗活動」,因為「美感經驗」「是導源於一個外在的,共同的藝術(或自然)媒介。因此若此『經驗』體現了一種『知』,至少可以從我們對這外在的共同『媒介』的認識和對這『經驗』的想像來了解這個『經驗之知』的性質」;同時如同他所指出的:「莊子思想不落言詮地提出了在美感經驗中求道德生命之體現。在美的境界之中,我們經驗的只是經驗而已,但是此一經驗卻已體現了一個我們所已解釋、了悟的價值」,以為:「最後或許我們能以藝術的美感經驗來體會智慧的某一境界」。因此,他主張:「至低限度要在『知識論』中予『經驗之知』一席地,才可能進而論『經驗、價值』以至『智慧』」,因為這些「對象是完全存在於主觀領域,不能簡化為客觀知識」,「完全擺脫它的『主觀性』,就會喪失了『人文研究』的本義」。
 
高友工從西方分析傳統的局限,指出:「講科學化的文學研究因此儘量避免『經驗』的部分,把注意力轉移到可以客觀觀察的材料上去,從純粹的內容結構分析,到作家背景、歷史考證、語文詮釋」,「但卻忽略了最重要的『美感經驗』的一環,即是我們讀者對作品本身的反應」。但高友工的理論卻絕非狹隘的「讀者反應理論」,而是更為廣遠的「人文研究」,其「目的不僅是在追求客觀事實或真理,而是在想像自我存在於此客觀現象中的可能性。因此『人文研究』中的客觀性只是一種工具或手段,而其最終目的即是一種『價值』的追求,『生命意義』的了解」;因而,「『人文研究』,也可以說是根據客觀知識、材料來創造個人的經驗」,「是要建立一個主觀經驗的客觀條件和肯定相對價值的絕對地位」,「研究工作使我們能確定客觀條件,從而體現一個新經驗,體驗一種新的價值,這價值至少在這些客觀條件下是有它的絕對地位的」。
 
這種「主觀經驗的客觀條件」的論點,亦見於他論「創作經驗」與「再經驗」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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