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書說明民法債編通則規定及制度之篇幅,粗略而言,係依最高法院民法債編通則相關判決之數量多寡而定;即判決越多,可謂即實務重點所在,應說明較多;反之,較少或毫無最高法院判決者,則僅精簡說明。作者期望本書得以幫助讀者理解民法債編通則法律規定,並且在面臨個案之法律問題時,能夠獨立思考及尋找法律依據,並依解釋、補充及各種論證方法,在提供具體理由下作成論斷。但無論如何,對讀者而言,本書應當僅是入門性質的讀物;作者期望,三年、五年或最晚七年,讀者已有能力親自閱讀英文(或其他外文)著作及判決。
作者感謝歷年上課學生的聽講與問答,尤其願意主動獨立思考,並質疑或挑戰作者看法的學生們;作者所教的根本遠不如她(他)們教作者的。但國考通過,才是真正競爭及努力的開始;而且凡事須謹慎依(過去及持續)所學方法進行研究思考。最後,若非三民書局主動要約,作者不可能有意願及機會完成本書,作者謹在此對三民書局及編輯人員致上謝意。
楊芳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