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文化叢書 唐律通論 蕭縣徐道鄰學
一 讀唐律有四益說
唐律疏義註一一書,世人但知其為一中國古代刑法典,視之如宋刑統元典章然,能以之與明清律等觀者已希矣。而余則有意上書政府,定唐律為大學生必讀之書,尤願當世之士,能人人皆一取而讀之,其理有有四:
註一:《唐律疏議》 原名律疏;又名唐律、唐律疏義、故唐律疏義,是東亞最早的成文法之一。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編,亦為中國現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共三十卷
一、我國積弱者近百年,其原因固在於科學不發達,而尤病於政治太落後。而人民之政治程度如何,則又完全視其守法精神為斷。我國之漢唐,普魯士之建國,日本之明治維新,方其國勢發揚之頃,蓋無不有全國上下守法精神之基礎。我國人民法治觀念薄弱,已不只百年,如不能於今即有所更張,即據有全世界最多最新之武器及機械,軍旅不能堅精,工業不能發達,而富強無從而致也。而現代之法律學,淵源於羅馬法系者也。重權力,偏箇人,務形式,其對於社會之影響,大可懷疑,西洋近代論法律哲學者,已久並之矣。唐律本於禮教,合乎道德,以社會為本位,以義務為原則,合乎輓近所謂公法觀念者也。故讀唐律可以培養合乎現代理想之法律觀念,此其一。參下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