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在我還沒有發表任何作品之前,已經想過一定要寫一篇小說。
小說的主題、主線,甚至主角我都不清楚,只知道開始的一幕必定是一場葬禮,一個父親的葬禮,兒子剛好撒下一坯土,而視點居然是從下而上,看到零零碎碎的土撲面而來,破裂了一片藍天。
因此,我知道那是我對我父親的憤怒。他在我兩歲的時候拋下了我們,跑到我至今依然覺得遙不可及的地方。他和我們唯一的連繫就是隔一段時間寄回來的家用,不夠,不定,零碎得就像葬禮上的土。
有一段時間,我以為我已經不再憤怒。
在我剛滿三十而又決定像他一樣離開香港的一年,我以為我可以像另一個成年男人般與他對話。但他,已經變了老年人。他回信了,罕有地,說不想再想起以往的種種,只想安靜的度過晚年,因此,不想見我。
我在不甘與不忍之間,始終沒有輕舉妄動。
直到今年二月,我打了電話給他,竟然是因為我媽的死亡。我把消息告訴他,他大概也很錯愕吧,然後問我,剛寄回來給我們過年的家用收到了嗎?半世紀的恩恩怨怨,一時之間,他如何承受而又做出恰當的反應呢,大概也不可能有任何恰當的反應。但我當時清清楚楚的感覺到我的憤怒,帶著年年月月的重量,聚到我身體之顛。我的指頭抓緊,我的舌尖快要裂開。
我姊姊看到了,把電話接過來,然後叫爸爸不要擔心,我們會打點喪事,待一切辦妥再告訴他。姊姊詭異地安靜,對我說,這大概就是男與女的分別吧,女的,總是心腸軟。
我不肯定我媽是不是心腸軟。我只知道她必須以一種硬的姿態才能夠過日子。畢竟在那個年代,一個女人帶著兩個孩子,可以選擇的姿態其實真的不多。媽很少談到她的選擇。有一次,在她沒有八十也有七十的時候,她說,當時沒有改嫁,真笨。媽從來沒有說過追求她的是怎樣的男人,是一個還是兩個還是幾個。只是不斷告訴我和我姊姊不想我們變了「油瓶仔」。有時候也想,假如我真的有個繼父,我會不會因此少了一些對我生父的憤怒呢?唯一我比較肯定的,就是我必須記住我媽大半生沒有白過,因此,我才可以不太責怪我爸。
於是,我決定書寫,證實她的大半生沒有白過。
在我媽去世之後,我沒有想過寫甚麼。終於執筆,有兩個原因,一遠一近。遠因是有人送了一本書給我,是Paul Auster的《孤獨及其所創造的》。我每天睡前都在看,但不出一兩頁就睡著了。有一次,我坐火車帶了書慢慢的看,慢慢的,悲從中來。作者寫的是他剛去世的父親。於是,我懷疑,我先前看一兩頁就睡著,不是因為我累,也不是因為書悶,是我逃避。而近因,就是《突然十年便過去》出版,編輯叫我寫序。
我想,我媽,可能就是我的序。
要寫好這個序,可是非常困難。看,我從文首到這裡,轉彎抹角,彷彿有一種邏輯,卻也不無混亂。也許,就當是我媽對我的影響吧。假如她是前言,也不必然決定後語。
縱然,在艱難的生活下,我相信她寧願看有把握的故事。所以她喜歡荷李活(編按: Hollywood港譯,即好萊塢)片,尤其愛看動作片和恐怖片。後來,我猜測她在電影裡頭那個說英語而簡單的世界裡,看到她的男人。我從來沒有問她。而她從我兩三歲起一直帶著我和我姊姊去看電影,有時一天兩場。我還清楚記得奇連伊士活(編按:Clint Eastwood港譯,即克林伊斯威特,美國演員及導演)電影裡的血跡。我也記得最後一場和她一起看的電影是《2012》,當時她八十三了,外出都要靠輪椅,但那一次,她撐著拐杖可以跑到洗手間。我從來沒有問她電影對她的意義,但我很明白是她生存力量之一。
我從我媽身上漸漸體會流行文化與日常生活的關係。後來,我參與了製作流行文化,然後,也開始進行當中的研究。
當然,假如我的事業由我媽選擇,她一定另有嚮往。
我寫歌詞寫了十多二十年,她從來沒有親自讓我知道她看過我的作品,只是偶然的會對我說哪位親戚哪位鄰居在電視上看到我的名字。我學會了那是她表達以兒為榮的方式。至於我唸博士,對她來說,更是匪夷所思。我媽較多說的,就是仔啊仔,如果當天你留在政府工作,今天一定賺很多錢了。
儘管如此,我媽從來沒有阻擋我認為重要的選擇。
在種種小事情上,例如去哪家酒樓吃飯,甚麼時候應該回家,我媽處處顯示她的霸道,也是焦慮。但在大決定上,她都由得我。我小學畢業,她想我報讀工業中學,因為我們窮,可能我還未唸完中學已經要出來工作幫補家計,有門手藝總是好的。但我沒有聽她的。後來,我選了文科,入大學也選了文學院,而不是她所期望的法律系。後來,我才醒覺她一定非常非常失望,當時我只管做自己認為該做的事。
我叫我媽失望的應該很多,而我所知道的應該比她親口告訴我的多。有一次,家裡不尋常的剩下我和她,然後她又說起我沒有結婚生子的事情,說沒有機會抱我給她的孫是她做人的最大遺憾。
面對如此粗暴的指責,我也只能還以粗暴。
我說,你當初不也是個走上異路的人嗎?
跟很多我所認識的家庭一樣,我媽很少向她的子女提及自己的往事。例如她與我爸的糾結,從來沒有告訴我。我只能間接聽回來,加上自己的推理與幻想,然後就成為我所相信的歷史:她在還是少女的時候離開了自己的家,搬到了一個相熟男生的家,後來又跟他們一家去了香港。我媽本姓周,到香港後跟了這男生一家姓成,誰知後來又嫁了給姓周的,誰知後來這個姓周的與另一個女人在另一個地方經營了另一個家。剩下她,與我,和我姊,在香港。
當中的曲折她都沒有多說。我惟有認定她當時一定是個離奇的少女。
而這個離奇的少女在我認識她的最後幾年,變得充滿牢騷,不是抱怨周身骨痛,就是哀嘆百無聊賴。她躺在床上的那種孤獨,往往令我想起更早年的她,患了抑鬱症,不是睡覺,就是罵人。
那時我只有十多歲,突然失去了堅強的媽媽,因此我害怕軟弱。有一次,我媽批評某個婦人,說她只能共富貴,不能共患難。我覺得她在說我。而後來,我又三番四次神經質的證明我也可以矢志不渝。
對於我媽近年的孤獨,我無能為力。幸好在她體力還可以的時候,我說服她來阿姆斯特丹探我。那一年的夏天特別明媚,她開心的坐在輪椅上跟我們到處觀光。我問她吃西餐還是中菜,她說,當然是西餐,中菜隨時在香港也吃得到。有一個下午,我們坐在路邊咖啡店,我媽對旁邊一家雜貨店很有興趣,於是一個人撐著拐杖蹣蹣跚跚的走過去,儘管言語不通,她還是滿載而歸。
我已經很久很久沒有看過如此活潑,如此有生命力的媽媽。
在阿姆斯特丹機場送別的時候,我強烈的覺得,可能我不會再見到如此的她了。我不知所措。我媽握著我的手,說:仔,我知你乖。
我常常覺得「乖」這個字很奇怪,像缺少了甚麼似的。對,是一雙腿。可能是我先學會了「加減乘除」的「乘」。而假如我是乖仔,我媽是不是良母呢?然後,我發覺,跟「乖」一樣,「良」對我來說也是不完整的字。我想到了「娘」。我不是不明白,女良成娘,但我更覺得是娘必須拋棄作為女人一些珍貴的東西才成就了良。
所謂的美德難道都是殘缺,都需要拋棄才能成就的。
我不寫了,累了。
那一天,我為了思念,跑到一個我認為最值得我坐下來思念的地方,從傍晚一直坐到天黑,暮色居然爬到我眼裡。我在紙上試圖寫下我所記得關於我媽的事。這頁紙後來放在我新買的牛仔褲袋裡。染了藍。
紙上很多的筆記:銀鐲子,耳挖,蘿蔔糕,新師奶……我都沒有寫下來。先前撒下一坯土,後來一點一滴的執拾起來。這樣的事談不上完成不完成。
只能繼續。
紙上若隱若現的藍,就當是一個約定。
《孤獨及其所創造的》裡有句話說得很好:試圖說關於任何人任何事都是一種虛榮。於我,虛榮也許是我稍有把握的真實。
周耀輝(二零一零年六月四日至七日,赤柱/銅鑼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