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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林之書

叢林之書

The Jungle 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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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曾獲四部電影改編,多次搬上大銀幕。
  ★本書生動描繪叢林百態,帶領讀者一探動物之間的互動。
  ★本書角色形象鮮明有趣、故事情節精采刺激,為一部引人入勝的佳作。
  ★本書廣受全球讀者喜愛,迄今已翻成三十多種語言出版。

  從小在叢林中長大的人類小孩毛哥里,先是被狼撫養長大,之後向棕熊學習叢林法則,好與其他動物和平共處。然而歷經種種叢林風波後,毛哥里雖成為動物們敬重的叢林之王,但他也萌生回歸人類社會的渴望。
 
 

目錄

第一章 毛哥里的兄弟
第二章 卡亞的狩獵
第三章 老虎老虎
第四章 白海豹
第五章 哩奇嘀奇塔維
第六章 象夫土麥
第七章 女皇的僕人
 

導讀

在兩個世界間徘徊的偉大作家


  吉卜林(Rudyard Kipling, 1865-1936)出生在印度,但卻是第一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英國作家。這位英籍作家從小在印度長大,受到當地文化的洗禮,因此創作出許許多多具有濃厚印度風格的作品,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寫給孩子的動物故事,如:《叢林之書》(The Jungle Book, 1894)及其續集《叢林之書續篇》(The Second Jungle Book, 1895)。吉卜林的故事不斷被翻拍成動畫、電影,就算過了一百多年,還是受到大人小孩的喜愛。

  除了小說之外,吉卜林的作品也橫跨各種文類、風格。他創作了大量充滿想像力的短篇故事,如:《山中故事集》(Plain Tales from the Hills, 1888);也有詩作,如:〈白人的負擔〉("The White Man’s Burden," 1899)、〈如果……〉("If-,” 1895);他也出版小說,如:《基姆》(Kim, 1901);在他的大女兒出生後,他陸續寫出了許多寫給兒童的故事,如:《原來如此故事集》(Just So Stories, 1902)。

  吉卜林的一生總是不斷在旅行,他的足跡踏遍了亞洲、歐洲、美洲,他對各地文化的深刻認知反映在他的作品中,閱讀他的作品,就彷彿跟著角色一起環遊世界。除此之外,許多以動物為主角的故事更是當時的動物故事先驅,成為兒童文學中的經典,而他的帝國主義思想雖然讓他受到了許多批評,並招來許多爭議,卻也成為他最獨特的風格。

  《叢林之書》:真實且殘酷的生存遊戲

  《叢林之書》於一八九三至一八九四在雜誌上連載,後來才集結成書,原版故事的部分插畫為吉卜林的父親所創作。全書一共有七個故事,每個故事前後分別都有相關的詩。本書前三個故事圍繞在主角「毛哥里」身上,以及他在叢林與村落間的生活。後面四個故事則為獨立的故事,每個故事間沒有關聯,角色、背景與發生地點也都不太相同,但是所有故事依然與動物相關,主題皆探討了動物與人類之間的關係。

  歷年來不斷有許多關於《叢林之書》是否為童書的爭論。雖然主角毛哥里是個孩子,動物主角也是童書中時常出現的元素,但是故事中卻不時出現相當暴力、血腥的描述,無論是老虎殘暴的掠食、狼群的打鬥,還是第二個故事卡亞魔性的催眠。然而去除這些要素來看,這本書中仍然有童書中相當重要的一個主題:主角的成長。毛哥里在與其他動物的互動中,漸漸發現自己和動物的不同,藉由叢林與村莊生活的對比,意識到自己獨特的身分,進而逐漸成長。

  吉卜林從〈毛哥里的兄弟〉故事一開頭,便站在動物的角度看世界。動物們各有自己的習性,狼爸爸在晚上醒來準備獵食、豺狼吃其他動物吃剩的東西、老虎則獵捕人類孩子。這些動物看似野蠻兇殘,但卻都遵守著共同的規則──叢林法則。另外,作者還為動物創造了他們自己的語言,例如:狂犬病是「德忘尼」、豺狼是「德洛革」,陌生的語言不時穿插在對話中,讓故事呈現了某種異國情調。吉卜林巧妙地利用語言、習慣、法則,架構出完整的叢林世界,故事中的動物不再是無理的野獸,而是彼此緊密結合的叢林社會。

  毛哥里的身分認同一直都是故事的重心,他有著人類的外表,卻始終生活在狼群當中,行為舉止也都像隻狼。儘管他也認為自己是狼,但他的同伴們卻不這麼想,他們不敢直視他那雙人類的雙眼,最後甚至還鬧起革命,把他趕出狼族。毛哥里到人類村莊生活,但卻無法理解他們的生活方式與想法,還是一直嚮往著回到叢林,更慘的是,人類也不願意接納他,把他從村莊裡趕了出來。故事的最後,毛哥里無所適從,他既無法被狼群接受,也不為人類所喜愛,只能獨自在叢林裡遊蕩。

  毛哥里的故事可說是殖民主義下,出生在印度的白人小孩的生活寓言。他們就像毛哥里一樣,出生在與自己族群不同的環境中,他們適應了印度的生活,但外表卻與當地人截然不同。他們不被當地人所接受,也和原本的白人社會格格不入,他們穿梭、徘徊在兩個世界中,卻沒辦法找到內心的認同感。作者吉卜林自己正是在這樣的環境下誕生,而毛哥里的故事其實也就是他自己的故事。
  毛哥里的故事並非在《叢林之書》的結尾就結束了,本書出版一年後,吉卜林又出版了《叢林之書續篇》,其中收錄了更多毛哥里的故事,如:〈恐懼從何而來〉、〈讓叢林進來〉、〈國王的馴象棒〉、〈紅狗〉與〈春日的奔跑〉。在這些故事裡,作者把叢林的背景、框架寫得更加完備,喜歡毛哥里的讀者也能更進一步地了解毛哥里後來的生活。

  雖然本書名為《叢林之書》,但是並非所有的故事都發生在叢林中。〈白海豹〉的故事背景在大海上,白海豹為了躲避人類的捕殺,游遍世界各地,想要為海豹族群找到一個安全的育幼地;〈哩奇─嘀奇─塔維〉則發生在人類的房子裡,但是這樣看似安全的地方卻危機四伏,住在花園裡的眼鏡蛇不但會獵捕鳥類,也會攻擊人類。或許所謂的「叢林」並不是某個特定地點,而是一種生存方式,只要有動物的地方就有殺戮、衝突,也有互相照顧、幫忙的情義。

  在這兩個故事中,作者延續前面毛哥里故事的設定,站在動物的角度,看待人類與動物的互動。「白海豹」中的人類為獵捕、侵略者,他們追趕愚蠢無知的海豹,並用殘忍血腥的方式殺害牠們;〈哩奇─嘀奇─塔維〉中的侵略者則為眼鏡蛇,人類這時成為了無助的受害者,最後多虧有英勇的獴拯救,才免於傷害。吉卜林在故事中加入人類角色,讓人類社會不再獨立於叢林之外,人類與動物也不是對立的兩個世界,人類可以是侵略者,也可以是受害者,甚至可能與動物共存,成為整個生態系的一環。

  最後兩個故事則反過來站在人類的角度,來看叢林的世界以及人類與動物的關係。〈象夫土麥〉描述了印度的象夫傳統,可以看到人類獵捕、馴化野生大象的過程,故事中的大象不會說話,也看不出他們心裡的想法,只能透過小土麥的角度,瞥視罕見的大象跳舞場面;〈女皇的僕人〉則是以印度軍隊中的動物為主角,儘管故事以人類為第一人稱敘事,還是能藉由動物的對話,了解他們對自己工作的看法。這兩個故事中的人類和動物並沒有太多合作,動物只是人類馴養、用來協助工作的附屬品。

  《叢林之書》在各個層面上都影響了後代的發展,童軍運動的創始者羅伯特‧貝登堡(Robert Baden-Powell, 1857-1941)在一九○七年舉辦了第一次的童軍活動,他在吉卜林的同意下,將童軍運動與本書結合,大量運用了書中的角色名稱與設定,讓孩子在有趣的故事中學習、訓練,他把男童軍叫做小狼,女童軍叫做小青蛙,團長則稱為阿克拉,另外還有巴魯與巴黑拉,負責訓練工作,整個童軍團彷彿就是書中的狼群。

  除此之外,本書歷年來也被改編成各種形式的作品。迪士尼曾在一九六七年推出動畫電影《森林王子》(The Jungle Book),內容即為毛哥里在叢林裡發生的故事,甫上映便造成轟動,二○○三年又發行了續集《森林王子2》(The Jungle Book 2)。日本東京電視台也在一九八九年製作了電視動畫《森林王子:少年毛克利》(ジャングルブック しょうねんモーグリ)。原版動畫電影上映後將近四十年,迪士尼又重新翻拍了真人版電影《與森林共舞》(The Jungle Book, 2016),另外由華納兄弟製作的《叢林之書:起源》(Jungle Book: Origins)也即將於二○一八年上映,世界各地讀者與觀眾對毛哥里的喜愛可見一斑。

  吉卜林善用自己對印度的認識,將神秘的叢林世界帶到讀者的書架上,角色描述栩栩如生,動物們就像人類一樣有感情、有脾氣,故事情節也相當緊湊,令人不禁想一直閱讀下去。吉卜林述說故事的天分,讓《叢林之書》成為兒童文學中最重要的動物故事之一。
 
 

詳細資料

  • ISBN:9789864273591
  • 叢書系列:兒少經典名著
  • 規格:平裝 / 224頁 / 17 x 23 x 1.4 cm / 普通級 / 部份全彩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毛哥里的兄弟
 
蝙蝠曼恩釋放的黑夜,
已經由鳶鳥蘭恩帶回。
牛群關進了牛舍小屋,
黎明前我們無拘無束。
此刻展現驕傲與力量,
鳥爪、尖牙與利爪,
啊!請聽那呼喚:
「大家狩獵順利!
遵守叢林法則!」
──《叢林夜歌》
 
那是個十分暖和的晚上,晚上七點,在塞奧尼山丘上,狼爸爸從晨眠中醒了過來,他搔搔癢,打了個哈欠,伸展他的腳爪,甩去延伸到四肢的睡意。狼媽媽還躺著,她的灰色大鼻子放在四隻翻來滾去、大聲抗議的小狼身上,月光照亮他們居住的洞穴。「嗷嗚!」狼爸爸說:「又是打獵的時候了。」正當他要跳下山丘時,有個尾巴毛茸茸的小影子竄過洞口低聲號叫:「狼族的首領啊,祝您好運!也祝您高貴的孩子們好運,希望他們都有強健潔白的牙齒,而且永遠不會忘記這世上飢餓的同伴。」
 
他是豺狼塔巴奇,又被稱為「舔盤子的」,印度狼都很不屑塔巴奇,因為他都到處調皮搗蛋、亂說閒話,還會吃村裡垃圾堆中的破布與皮革碎片。不過,他們其實也怕塔巴奇,因為他比叢林裡的任何動物都還容易發瘋,他一瘋起來就會忘了他原有的恐懼。塔巴奇會在森林裡橫衝直撞,凡是擋住他去路的東西都會被他咬。小塔巴奇發瘋時,連老虎都會跑去躲起來,畢竟處在瘋狂狀態是最不體面的事,會讓野生動物失去理智,我們稱之為「狂犬病」,而動物們則稱之為「德忘你」,也就是瘋狂,看到了就必須趕快逃開。
 
「那就進來看看吧!」狼爸爸語氣生硬地說:「可是這裡沒有食物。」
 
「對狼來說沒有,」塔巴奇說:「不過,對我這樣窮酸的動物而言,一根乾骨頭就是一場盛宴了。我們紀德洛革(豺狼族群)算什麼啊!有什麼資格挑三揀四的?」他溜到洞穴後方,在那裡找到了一根雄鹿的骨頭,上面還有一點肉屑,塔巴奇開心地坐下,啃了起來。
 
「感謝您賜給我這份大餐,」他舔了舔嘴唇說:「這些高貴的孩子長得多麼俊美啊!他們的眼睛好大,而且都還好年輕!對啊、對啊,也許我該謹記在心,王者的孩子一生下來就是男子漢。」
 
大家都知道,在孩子面前稱讚他們,會招來最糟糕的霉運,塔巴奇也很清楚這一點。看見狼媽媽和狼爸爸面有難色的樣子,塔巴奇心裡樂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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