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導言
本書的主題「教師課堂話語」(teacher talk),亦譯為教師語言、教學用語或簡稱為教師話語。《朗文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辭典》的定義是: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採用的一種語言。為了達到與學生溝通的目的,教師往往簡化語言,使它帶有多項外語或其他簡化語言的特徵(Richards & Schmidt, 2011)。教師話語是教師有意識的行為產物,其目的是促進師生互動,協助學生掌握新語言。
本書所觀察、描述的「話語發展」主體,根據其專業成長階段,有以下幾類:1. 師資生,指在大學華語文教學相關科系就讀,已修習數門專業科目的大二、大三學生。2. 實習教師,指在大學華語文教學相關科系、研究所就讀,已完成專業課程,進入實習階段的大學生或研究生,前者多為大四學生。3. 在職教師,指在華語文教學機構工作,任教時間不滿兩年的初任教師。4. 新手教師,是實習教師與在職教師的統稱。書中提及的教師皆身處目標語環境,以中文為教學媒介語,進行第二語言教學,包括臺灣的華語教師及大陸地區的對外漢語教師。
教師以舌耕為業,無論學科為何,師資生的教師話語能力都應是培訓的重點,然而在華語教學領域,仍待發展。一般人對華語教學這一行普遍存在誤解,認為會說中文、發音標準就可以教華語,這是將母語者的日常表達與華語教師的教學語言畫上等號,從而推演出教華語不難,接受短期訓練就可以入門的迷思。身為華語教師、培訓師、研究者,想藉此釐清為什麼「教華語不能只靠祖宗給的天賦語言資本」,為什麼不是「會說中文就可以教中文」。
第一節 教師話語與專業素養
華語教學是一門跨語言、教育、文化領域的學科,為能勝任教學,教師應具備哪些專業知能,多位學者曾著專文討論,其間亦不乏對教師話語的描述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