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版序
2015年9月1日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節開始施行,為我國公司法發展歷史上一大轉捩點,從該時起正式宣告我國法下,所謂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是一個典型的資合組織,股份有限公司與傳統上認為具鮮明人合色彩之有限公司,其間差異正因專節設計逐步消失,從而全面衝擊我國公司法基本架構。
2018年8月1日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將大部分原專屬閉鎖性公司的彈性設計,擴及適用於一般股份有限公司,例如複數表決權特別股的發行,以及得以章程限制此類股份之轉讓,無疑使股份有限公司「資合」色彩進一步逐漸被淡化。
然而,研究閉鎖性公司架構仍有其重要性,本次改版除了納入2018年最新修正條文,並帶領讀者深入了解2018年公司法修法某些重大改變的緣由(多係源自閉鎖性公司);另一方面,因閉鎖性公司的「閉鎖性」仍遠逾一般公司,近年被大量使用於家族企業之世代傳承,實務上之重要性與日俱增,故本次改版特別新增虛擬案例章節,透過案例說明閉鎖性公司於實務上之運用情境及可能產生之風險,供讀者參考。
邵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