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筆者多年之前,曾與龍應台女士共同創設臺灣第一個地方政府的文化局(臺北市文化局),多年來為文化治理的理想,實踐了各項文化行政工作,參與了眾多文化政策規劃與文化計畫推動等,從無到有的文化行政工作,本書乃將這些工作實務經驗與研究理論分析論述成冊。目前國內許多重要政策,例如:文化創意產業、暫訂古蹟、古蹟指定公聽會程序、文化館舍經營基金、老樹保護、藝術介入社區營造等,皆出自於作者在當時工作時,實際推動的理念與政策計畫。而與同仁一起完成的個案,現在想想至少包括:寶藏巖歷史聚落、松菸文創園區、臺北藝術中心、臺北光點古蹟修復等個案,當然也有些後來被停擺的個案,例如:臺北城市博物館。
「文化政策學」與「文化行政學」都是文化行政,不易分開分別論述分析,但有鑒於二者合一產生字數過多、內容過於龐大等因素,本專書才將二者分開。本研究「文化政策學」主要為文化行政的「總論」,以文化行政整體相關的文化政策計畫理論、規劃、執行及管理等內容為主。另外,文化行政的個別專題論述「專論」,諸如:文化外交、專業藝文、文化資產、社區營造、博物館、文化園區、公共藝術等行政專題,將以專章方式在下一本專書中論述。
同時,國內目前缺少一份完整的文化政策專門研究著作,從文化政策理念、規劃、評估到執行等整套文化行政,讓作者在研究及教學上十分困擾,於是產生將自己多年文化行政實務經驗進行整理的意念,這是本專書的研究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