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本書收錄作者近年發表於各法學期刊及專書的文章計十六篇,文章內容恰巧與資本市場議題均有關係,爰將本書命名為:《資本市場與證券法學新思維》,事實上此書也是作者《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一系列學術研究出版的第六冊。
臺灣資本市場發展迄今已半世紀有餘,雖有一定的成績值得肯定,但在未來國際資金競逐中仍有改進之處,而證券法學的完備化工作,更是其中重中之重。如何完善證券法制,妥善規範我國的資本市場,讓我國的投資人保護與經濟發展兼籌並顧,顯然是國人未來應加努力的重點。
應說明的是,本書文章內容盡量保持原發表時的狀態,以反映研究議題當時的時空環境,僅在相關法令有更動之處以註解或以後記方式提醒讀者注意。
特別要感謝的是,本書收錄之「敵意併購下目標公司董事的受任人(受託)義務──以開發金控敵意併購金鼎證券為例」 一文,於2019年9月突然入選「上海證券交易所」出版之《證券法苑》專業期刊「十年來優秀論文之一」,上交所並將此文收納於其特別刊行之《證券法苑十周年精粹》作為紀念。個人推測應係大陸資本市場開始重視敵意併購法制有關。
我能倘佯於證券法學學術領域近四十寒暑,由衷感謝恩師賴英照講座教授引領入門及不斷鼓勵。另外,本書能如期出版,要特別感謝政治大學法學碩士蔡旻睿、林意紋、崔禕庭、林冠酉等四位律師及政大法學院碩士班張芸慈、蔡孟芳及郭逸婷等三位研究生協助校對工作。再者,崔禕庭律師多才多藝,她也負責本書的封面設計,慧心巧手確實讓本書生動不少,特申謝忱。另外,也要感謝元照出版公司一如以往秉於知識傳承使命,協助本書的出版,一同為弘揚證券法學,健全我國資本市場而努力。
劉連煜 謹識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