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序
本版除配合法令變更且參考相關法學理論與實務成果而有所增修外,仍著力於說理的用字遣詞,期能於自我精進中裨益讀者。
警察行政法學這幾年的問題板塊,似有從「作用法」之「人民要求國家返還權利」,位移至「公務人員法」上「警察向國家爭取權利」的領域,僅由司法院釋字第七六○(警察三等特考職務任用資格差別待遇案)、七八二(公務人員退撫給與案)及七八五(公務人員訴訟權保障及外勤消防人員勤休方式與超勤補償案)等號解釋的內容,即可直接或間接的探知。隨著「後特別權力關係」及「國際人權規範國內法化」的來臨,使「人民對抗警察」的日常挪移至上述「警察亦是人民」的現況,除可解凍深植警察內心「重視人權就是保障壞人」的堅固冰層外,亦可引領其以平權的同理心去善待並理解人民爭取權利的人性本能與心境,就雙方互信的良性循環與提升民主本質,皆有相當助益。
前述的演進尚需賴「實質法治」的支撐,前曾應「警察法學與案例研究」一書的出版(2020)寫序提及:「經許多人的長期努力,我國警察法學所內含的行政、刑事、民事等領域,大多已能順暢的從相依相生的憲法及其他專業法域取得源頭活水,甚至能與國際規範接軌,與時俱進的有機成長後,已可擺脫其偏屬執法技術層次下游法域的刻板印象,並揮別長期位處法律學術邊陲的處境。」但仍不可掉以輕心,因為,「當今民主鞏固的進程面臨停滯、逆流或失靈的危機與挑戰,自由與安全的關係再度來到緊張的關卡,國際之間以自由之矛攻自由之盾的專制威權政體,有捲土重來之勢」,因此,能否有助於整體警察法學研究發展及繼續維持我們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生活方式,即是本書深自惕勵與關切的重點。
感謝我的妻子黃春美女士與我併肩著書娛老,也感恩元照出版公司的專業付出,更需向厚愛本書的讀者致敬,三者若缺一,都將使本書失去與時俱進的機會。
李震山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