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版序
本書承恩師賴源河教授之吩咐,自2018年6月修訂改版以來,雖然只有短短兩年多期間,但證券交易法已經歷經四次之增修,其變動之頻率為各法規之冠,也顯示我國證券與金融市場之蓬勃發展,其間證券交易法增修部分包括為協助企業留才之員工薪資合理化、員工及與公司經營階層薪酬之揭露及庫藏股之轉讓期間調整等,同時為加強公司治理之推展落實,增訂經營財務表冊之查核簽證與編制程序之嚴謹化,並適度提高行政罰鍰額度上限,另參考其他證券金融服務業之監理方式,以強化對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相關機構之處分態樣等事宜,增修多達十四條文。此外,在市場發行與交易制度之變革亦多所創新,其中最主要為參考已開發市場如美國、日本、新加坡等國家之建制,自2020年3月23日起臺灣證券交易所改採逐筆交易方式撮合,其不僅使市場交易效率增強、資訊透明度高,可與國際市場同步接軌更可達到吸引外資之效果。
然無論是法律之變動或市場實務之更替,相關行政法規與周邊單位之章則亦需配合調整增修,其變動幅度亦相當大,因此本書利用此次改版之際作相對應之補強,另就原版證券相關服務事業之部分,雖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業務已另立專法規範,但就新近市場之主要實務運作概況,尤其信用評等事業監理等之法令規範,亦增列補充敘述,期盼本次改版之修訂能更臻完整以呈獻給各界參考。
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
郭土木 謹序於
樹德樓院長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