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序
本書係以民法僱傭契約與勞動基準法勞動契約為架構之個別勞動關係法(或稱個別勞動法),本次改版是配合民刑法及特別法如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律增修訂及其內文補述重點如後:
第一章:勞基法的適用範圍與勞工權益息息相關,圖示適用勞基法分界時間,更新歷次擴大適用勞基法公告。如更新公告指定農民團體中農田水利會適用勞基法生效日之其間歷經數次變更,2020年9月10日公告廢止該會適用勞基法等。
第二章:增列案例民法僱傭關係轉委任關係身分之權益圖示說明。更新公司法(2018年8月1日)、營業秘密法(2020年1月15日)及其相關刑法第317條(2019年12月25日)等法條,以及基本工資之制定與調整經過之公告,如2021年1月1日起24,000元/月,160元/時。
第三章:補充勞動派遣於勞基法2019年5月15日明訂為不定期契約及6月19日增訂第17條之1禁止約定人員轉掛服務與第63條之1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連帶負勞基法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之法條及其內文、更新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2018年3月9日。增修訂2016年5月18日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其施行細則集中移入本章方便查閱。
第四章:本章主要除補充勞基法之工資等勞動條件行政函釋及增修改內文、更新法條與公告,如第28條及其相關公司法之外,其餘分述之:
一、工時部分:補充電傳勞動者等「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圖解配合法定週休二日之彈性工時調整前後圖之理解;增或廢更新第84條之1工作者公告及其相關權益。
二、職業災害補償部分,因常與勞保條例概念相混,尤其通勤災害,爰圖示釐清與勞保條例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之職災認定依據,且藉日本法及其學者之歸類與佐以我國相關函釋列示業務災害架構,並佐釋示「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之通勤災害的司法裁判例說明實務上爭議。
三、退休金及老年給付部分:補充勞退條例2019年5月15日增訂適用對象法條、行政函釋及其相關內文,如勞退條例第11條銜接新舊制年資保留處理等;增加第31條雇主未依勞退條例規定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致勞工受有損害者,勞工得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及其有無回復原狀請求權等之司法裁判案例討論、事業單位能否對適用勞退條例勞工行使勞基法第54條強制退休權利?等內文補充;更新圖示勞保條例老年給付類型及2020年1月1日適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與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第五章:更新刑法與勞基法第12條重大侮辱等有關法條,增補社會法外化解決途徑之失業給付的社會預護體系及其相異措施的社會促進體系之社會安全的觀念與具體措施。
第六章:增補勞資爭議處理法及其內文調解程序等、非法終止司法救濟有關日本及德國法之假處分觀念與做法、更新2020年6月10日勞動檢查法及其勞動檢查機構一覽表。
本書增修訂非常感謝元照出版公司,學海無涯,敬請多指教。
丁嘉惠 謹識
2020.9於高雄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