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當我們使用「美國刑法」這個概念的時候,實際上它不是一個單一的事物而是一個集合體。這是因為,美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50個州都有獨立的刑法典,加上哥倫比亞特區及聯邦刑法(US Code Title 18),共計52部刑法典。但是,在學習研究美國刑法的時候,卻沒有必要掌握全部52部刑法典,而是可以從美國法學會1962年頒布的《模範刑法典》(Model Penal Code)作為學習研究的起點。
《模範刑法典》代表了美國刑法的最高水準,作為美國法學會最為成功的作品,其影響是極其深遠的,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對美國各州法典化運動的影響。美國法學會開啟《模範刑法典》計畫的目的正是為了影響和推動美國各州的法典化運動。自1962年《模範刑法典》正式草案頒布以來,美國三分之二以上州的刑法典受到了它的影響。當然,《模範刑法典》對各州刑法典的影響程度是有所不同的:有的州完全照搬照抄《模範刑法典》,有的州則採取批判性借鑑的態度。即使是在那些沒有制定現代化的法典的州,其刑法同樣受到《模範刑法典》的影響。
第二,對司法判例的影響。根據相關研究,美國數以千計的判決書引用了《模範刑法典》;各州法官在解釋本州刑法典時,對《模範刑法典》的評註也非常倚重。
第三,對學術研究的影響。《模範刑法典》不僅是一部示範法典,而且是一部高水準的刑法專著。如果我們認真閱讀《模範刑法典》的評註,會深深為起草者們的學術水準所折服。在重塑註釋刑法學這一點上,《模範刑法典》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Herbert Packer教授曾經指出,《模範刑法典》使實體刑法學重新「在智識上受到尊重」,激發了英美學界對刑法理論的深入研究。除此以外,關於懲罰與責任的刑法哲學也受到了《模範刑法典》的啟迪,從H. L. A. Hart到George P. Fletcher,乃至當今整個英美刑法學界,刑法哲學的研究都明顯受到《模範刑法典》及其評註的影響。
在華語世界,雖然對《模範刑法典》有所介紹,但迄今為止還沒有系統性地研究《模範刑法典》的著作,本書旨在填補這一空白。本書從宏觀(犯罪論體系)和微觀(具體制度)兩個層面對《模範刑法典》進行全面研究,以便華語世界更加全面地了解《模範刑法典》,透過學習借鑑其相關制度,為完善我們的刑法制度提供鏡鑑。
本文的寫作源於2007-2008年間我在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法學院訪問期間,我的指導老師Franklin E. Zimring教授對我的寫作計劃提供了各種支持和資助,包括本文最為重要的參考文獻,亦大多來自於Zimring教授。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Paul H. Robinson教授以及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法學院Joshua Dressler教授為本書的寫作提供了多份寶貴的文獻。多年來,北京大學法學院儲槐植教授、陳興良 教授和梁根林教授不斷鼓勵我從事美國刑法的研究,沒有他們長年的栽培,這本書的完成是不可能的。北京大學 法學院碩士班(刑法)學生秦培釗、楊倩、張衛峽、唐妍、孟繁哲、田麗榮、劉昱辰犧牲自己的寶貴時間,為本書的寫作提供了極為出色的研究支持,我的博士生王芳凱和王猛先後費心校對全書。感謝元照出版公司為法學出版的貢獻,支持本書的出版及編輯團體辛苦校訂排版。
江 溯
2021年元旦於新冠疫情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