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工作者(journalists)是新聞組織生產新聞內容的守門人,他們所思所想、經驗喜好、背景與價值觀,在在都影響了其如何守門,如何產出大眾所見的新聞內容(Shoemaker & Reese, 1996)。Schudson(1978)指出,新聞工作者乃在1880 年以後才成為正式的職業,美國的重要媒體都已聘用正式的人員負責採訪、編輯,成為新聞組織建制內重要的內容生產者與守門者。在此之前,「新聞工作者」(journalist)這個名詞顧名思議就是為期刊(journals)工作的人,以歐洲為例,Nerone(2015)指出,早在1780 年代末期法國大革命時,就有此職業專門為政治機構(political agencies)服務,因而廣為人知。誠如Schudson(1978)所言,在1880 年之前美國已有報紙與新聞記者,但大都為私人利益與商業利益服務,公正客觀與公共性不是這個行業的共識。直到19 世紀「專業的新聞」(professional journalism)被社會廣泛倡議,新聞工作者的角色定位才明確地以追求公共利益為目標。
1970年代起新聞學的研究開始關注大眾傳播的社會學取徑研究,其中,關於媒介內容與媒介內容效果的研究相當多,可想而知,當時的美國社會歷經了越戰、女權運動,傳播學的研究十分關注媒體如何報導這些社會重大的事件,建構了何種真實(Gans, 1979; Tuchman, 1978);但對於「誰」中介了內容生產的研究較少,因此,開展了伊利諾大學研究中心的幾位學者Johnstone、Slawski與Bowman(1976)的新聞工作者研究。這也成為新聞工作者系統性研究的起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