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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的永生契約(作者親筆簽名扉頁版+獨家奇幻透卡)

艾笛的永生契約(作者親筆簽名扉頁版+獨家奇幻透卡)

The Invisible Life of Addie La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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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邱常婷/好想跟黑暗永遠在一起──讀奇幻小說《艾笛的永生契約》

    文/邱常婷,|,臉譜出版2022年06月02日

    這個世界很大,瞬息萬變、充滿祕密,而縱使「靈魂」的概念已深入我們的文化與信仰,我們仍然不確定這樣東西是否真實存在。因此,當你為了生命的缺乏而祈求,有某種存在現身應諾,只要求一樣你不確定是否存在的「靈魂」為代價,我想,絕大多數人都無法輕易說不。 讀《艾笛的永生契約》很容易聯想到一 more
 

內容簡介

當人生無限漫長精采,卻不能在世界上留下痕跡,
當你享有永恆的自由,卻無法進入任何人的記憶,
你,該如何證明自己存在過?

橫跨主流文學X奇幻小說X催淚療癒的暢銷奇蹟
《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連續在榜43週
全美年度銷售量突破1,000,000冊

社群口碑點燃共讀熱潮
#BookTok推書短片累計89,800,000次觀看
Goodreads年度讀者票選獎決選入圍、五星評價超過270,000則

當代奇幻大師傾心盛讚
「由不可思議的概念構想勾起的美妙遐思。」──尼爾‧蓋曼
「一段萬花筒般令人目眩神迷的冒險,橫跨許多個充滿愛、失落、藝術與戰爭的世紀」──娜歐蜜‧諾維克

稱霸各大通路暨書評媒體選書名單
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20大推薦書、美國獨立書商協會選書、邦諾書店選書
每月一書俱樂部年度好書決選入圍
《出版人週刊》、《柯克斯書評》、《書單》、《圖書館期刊》星號佳評
歐普拉雜誌、芝加哥論壇報、娛樂週刊、美國國家廣播電台、CNN、Medium、Bustle、PopSugar、BuzzFeed、io9、Literary Hub、Book Riot推薦選書


作家/少女老王、圖文作家/肉蟻小姐、作家&私人圖書館「櫞椛文庫」館長/林廷璋、啟明出版社長/林聖修、小說家/邱常婷、文學翻譯評論工作者/黃筱茵、小說家/劉芷妤、青鳥書店創辦人& VERSE副社長/蔡瑞珊
──感動推薦


✴故事簡介✴

「我把妳想要的東西給了妳:
時間,永無止盡的時間,沒有限制的人生。
沒有比這更加自由的事了,妳可以自由自在,永遠獨行於這個世界。」

十八世紀的法國女孩艾笛‧拉胡充滿好奇心與冒險精神,守舊落後的小鎮鄰人和親生父母卻只知逼迫她結婚生子、庸碌一生。她在心裡悄悄祈求自由,但回應她禱告的卻不是上帝或聖母,而是名為路克的古老黑暗之神,要她以靈魂為交易條件,簽下一份宛若美夢成真的契約:她可以脫離家鄉束縛、獨立生活而不受傷病侵襲,甚至能長生不老,擁有無限的自由和時間去探索世界。

然而,魔鬼的交易總是暗藏玄機,這份契約要艾笛付出的真正代價,是陷入永遠的孤寂。她固然不再受到約束與管控,不受制於任何人對她的企圖或期待,但她與周遭世界的每一絲連繫都被斬斷,更終將被每一個人忘記──不但家人和朋友再也不認得她,新認識的人也會在她離開眼前之後完全遺忘她的存在。

艾笛如同幽魂一般在人世間流浪,儘管路克認為無盡的寂寞會驅使她自願結束已經形同折磨的永生,但她依然頑強地堅持了三百年的歲月,經歷戰爭與革命、橫跨海洋與大陸,不斷嘗試突破契約的限制,想在世界上留下些許足跡、想被人記住,卻始終無法真正得償所願。
 
到了二○一四年的紐約,艾笛走進一家書店,店員亨利發現她順手摸走一本希臘文版的《奧德賽》,但一時心軟把書送給了她。隔天艾笛回到店裡,理應忘記她曾經來過的亨利,竟對她說出了她漫長生涯中朝思暮想的四個字:

「我記得妳。」

難道是契約裡終究存在著漏洞?或者,也許亨利就是命定的詛咒破解者?艾笛想不出答案,只沉浸在終於被人記得的感動之中。三百歲的她和三十歲的他,開始了一場不可能的愛戀。艾笛原本註定被遺忘的漫長人生,從此開始化為他們兩人刻骨銘心的故事。

但為什麼唯有亨利能夠保有對她的記憶?
想和亨利坦白一切的艾笛,會得到他怎麼樣的回應?
仍在等待將艾笛徹底推入永恆黑暗的路克,又將如何出手干預……?


✴佳評讚譽✴

「『時間』就這麼在主角艾笛的身上流逝,她用盡了各種方法,試圖將她的『存在』,編織成細長的金線,但手中握住的全變成了流沙。度過無數個被遺忘的夜晚,時而圓缺的月光,照在同一條孤寂的小徑,她的眼睛,依舊是黑暗裡閃爍著微光的星星──但她只想當棵樹,不想屬於任何人。
讀著舒瓦的優美文字,宛如走進一座幽暗的迷霧森林,你能聽見詩歌與神話,也能看見藝術的靈光。回到初始與最終,你想被記住,還是被遺忘,或者願意放棄自己的『存在』,來換得永生?」──林廷璋

「令人著迷的浪漫和美妙,構築出時空跨越巨大的故事。我認為做為女性很難不同理艾笛,但你也極有可能身陷兩難:『到底怎樣活著才算是真正屬於自己?』同時作者也提醒我們,每個人都身懷黑暗,他或她就是你的異性雙胞胎,或許這是為什麼讀到最後,我真是愛死了路克,就讓我站穩這個配對(路克/艾笛)吧!」──邱常婷

「雖然在小說設定中遭受詛咒而被人遺忘,艾笛‧拉胡卻是個最討喜難忘的角色,她的故事是由不可思議的概念構想勾起的美妙遐思。」──尼爾‧蓋曼

「一段萬花筒般令人目眩神迷的冒險,橫跨許多個充滿愛、失落、藝術與戰爭的世紀,一路上還點綴著千百個小小的魔幻時刻,你會發現自己一下哀痛心碎,一下為舒瓦筆下慧黠迷人、匠心獨具的安排而歡呼。」──娜歐蜜‧諾維克(《盤根之森》作者)

「令我全神投入,忘了現實世界的存在。」──茱蒂‧皮考特(《姊姊的守護者》作者)

「堪稱生涯代表作,有著能量豐沛、優美如詩的文句,還有道德立場複雜但引人入勝的角色,以及作者對魔法的獨特詮釋,以上種種結合了一個極度新鮮的故事前提,使這本書無疑會成為讀者們歷久不衰的心頭好。它同時壯闊如史詩、又貼近最私密的人心,探問了藝術的本質與意義。舒瓦儼然是這個文類裡目前技藝最高超的作者之一,本書的成就令人衷心讚嘆。」──Tor.com

「舒瓦的文筆溫暖而強烈緊湊,關於往事回憶的段落時常讓人感覺像在燭光邊閱讀般古典懷舊……這本書優雅地指出了女性在歷史紀錄中被抹消的事實,但態度並不銳利尖刻,你也不會感覺艾笛‧拉胡這個角色只是個隱喻──她是一名為了被看見而努力奮鬥的女子,也一路為自己的人生留下見證,令人從頭到尾都對她充滿共鳴。」──《紐約時報》書評

「舒瓦以優美的筆調,探討了恆久的孤獨具有何種意義……艾荻是個獨立自主又魅力十足的角色,即便難關重重,仍然努力在世上留下自己的痕跡。」──《今日美國報》

「這個發人深省又靈巧機智的故事,會讓你讀完之後不禁微笑,心中懷著愛與期盼,等待日常生活中更多的不可思議時刻。」──CNN(當月好書評選推薦)

「舒瓦交出一部流暢好讀、令人心痛、哀婉浪漫的奇幻作品,關於身而為人亟欲在世界上留下痕跡的渴望。」──《歐普拉雜誌》

「艾笛‧拉胡在十八世紀和惡魔締下了契約──她將長生不老,但隨之而來的詛咒是,她會被所有人給遺忘……這部小說富有電影感,令讀者深深滿足,在創作概念與格局上都堪與當代經典《時空旅人之妻》匹敵。」──亞馬遜網路書店編輯推薦

「美麗而富有哲思的小說,結局直擊人心。」──Buzzfeed

「和舒瓦的以往作品截然不同──具有史詩格局,卻又私密親和,令人驚奇讚嘆卻不眼花繚亂……如果這本書為我們呈現了任何啟示,那就是我們的行為與互動,所造成的效應比我們預想的更重大且恆久。」──Slate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V. E. 舒瓦V. E. Schwab
暢銷奇幻小說家,被英國《獨立報》譽為《霍爾的移動城堡》原著作者黛安娜・韋恩・瓊斯的繼承人,並讚賞她在不同風格、文類與筆調之間的巧妙轉換具有類型文學名家尼爾‧蓋曼的風範。她的代表作《幻色闇倫敦》三部曲以獨特的世界觀與人物設定,吸引了眾多書迷,被美國國家廣播電臺(NPR)選為二○一○年代最受讀者喜愛的五十部科幻與奇幻小說之一。
專注筆耕的她寫作速度極快,平均一年出版兩到三本新作,且質量兼具,《艾笛的永生契約》卻經過將近十年的沉潛和醞釀才大功告成,因為這個故事對她意義重大,不能輕易出手。毫無疑問,這是她更上層樓的突破之作,一部堪比《時空旅人之妻》和《時光邊緣的男人》,猶如《真愛每一天》加上《時空永恆的愛戀》,融合文學、奇幻、歷史、愛情的跨界大作。
除了在文壇備受讚譽,舒瓦也堪稱好萊塢的繆思女神,自出道以來幾乎每本作品都售出影視版權。短篇小說《一獵鍾情》(First Kill)已由Netflix改拍為迷你影集,並由舒瓦和知名演員艾瑪‧羅勃茲共同擔任製片;《幻色闇倫敦》三部曲則由傑拉德・巴特勒製作公司買下改編權,《捍衛任務》系列知名編劇擔綱改編。《艾笛的永生契約》也預定改編為電影,舒瓦親自撰寫劇本初稿,將由《戀人的最後情書》女性導演奧古絲汀‧弗雷澤(Augustine Frizzell)執導。

相關著作:《艾笛的永生契約》

譯者簡介

林欣璇
台大外文所畢。成長於陽光燦爛的熱帶島嶼,在薯條與啤酒的國度待過幾年,後移居北歐峽灣邊的城鎮。希望世界夠遼闊,而時間與艾笛的永生一樣悠長。

 

詳細資料

  • ISBN:9786263151185
  • 叢書系列:臉譜小說選
  • 規格:平裝 / 608頁 / 21 x 14.8 x 2.6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法國,薩爾特維永
1714年7月29日
 
艾德琳一直都想當棵樹。

長得狂野,深深扎根,不屬於任何人,只歸於腳下的土地和頭頂的天空,就像艾絲特拉那樣。這會是很不尋常的一生,也許有點孤獨,但至少會是屬於她自己的人生。她不會屬於任何人,只屬於自己。

但是維永這樣的地方是很危險的。

一眨眼,一年就過了。

再一眨眼,五年又過了。

這座村莊就像石頭間的縫隙,剛好夠寬,足以讓東西掉進去不見。在這種地方,時間容易模模糊糊地溜走,一個月、一年、一輩子,就這麼不知不覺消失了。

每個人都在這同樣十幾公尺的範圍內誕生,也葬在同樣的地方,歸於塵土。

艾德琳本來想當棵樹。

然後羅傑出現了,還有他太太寶琳。他們是青梅竹馬,從結婚到死去,這些事似乎都發生在她綁緊靴子鞋帶的短暫瞬間。

艱辛的孕期、致命的分娩,兩條命就這麼嗚呼哀哉,嶄新的生活化為泡影。

三個小孩變成了孤兒,本來應該要有四個的。墳墓上的土還新鮮,羅傑已經在找下一任老婆,想幫孩子找個媽媽,想要艾德琳拿她唯一的人生來換他的第二春。

當然,她拒絕了。

艾德琳現在二十有三,早就遠遠超出了適婚年齡。

二十三,她三分之一的生命早已葬送。

二十三——然後像隻母豬一樣被送給一個她不愛、不想要,甚至不認識的男人。

她說了不要,然後學到了拒絕的代價。她學到她和艾絲特拉一樣,許諾將自己獻給了村莊,而村莊會對她有所要求。

她母親說這是職責。

她父親說這是憐憫,雖然艾德琳不知道是出於對誰的憐憫。

艾絲特拉什麼也沒說,因為她知道這不公平,知道這就是身為女人不得不面對的風險,這就是當妳想把自己獻給一個地方、而不是一個人時,所必須承擔的。

艾德琳本來想當棵樹,結果,人們朝她揮舞著斧頭。

結果,他們要把她打包送走了。

婚禮前一天晚上,她夜裡清醒地躺著,想著自由。想著要逃跑。想著要偷走父親的馬匹,雖然她知道這是瘋狂之舉。

但她感覺自己夠瘋了,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不過後來除了祈禱,她什麼也沒做。

當然,自從婚事定了之後,她就一直在祈禱,把她一半的所有物都給了河流,另一半則埋在田裡、土坡上、村莊和樹林交界的灌木叢中,現在她不僅沒有時間,也沒有祭品了。

會員評鑑

5
21人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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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則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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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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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2024/06/11
噢,天啊,這本厚度4公分的奇幻小說真的...真的是太好看了!因為太厚,所以無法帶著出門,以至於每天早上醒來,最期待的就是晨讀時光,偶爾也會在睡前讀一些,我以為自己讀蠻快的,殊不知也是三週就這樣過去了。

如此長篇的故事能夠引發每個人內心的共鳴絕對有所不同,令我最有感觸的是,時間以及自己內心真實的想望,還有,愛。

(以下微雷,但應該不影響太多)

艾德琳,一個出生於十八世紀的法國少女,不想因為婚姻而綑綁自己的人生,於是和黑暗之神做了交易。出賣靈魂的那天,對她來說,獲得自由的同時也失去了身為人類的基本連結能力,每當一扇門關上,便沒有人會記得她,她永遠無法在誰的腦袋裡留下記憶,無法在世界上保留自己活過的痕跡,就連爾後底片相機的發明,仍然無法保留她的樣貌,她的臉龐總是模糊,唯一清楚的,是她那猶如星座的七點雀斑。

故事才掀起序幕沒多久,我便開始想像自己如果像艾德琳一樣,世界上將不再有人記得我,而我卻什麼也無法留下,那我會怎麼活?我會想去做哪些事情?

書中有一段部分我很有感觸。那是艾德琳第一次對黑暗之神所說的話,她告訴祂,她不想屬於任何人,她想要自由,不想要在活著的時候一邊死去,然而,黑暗之神打斷她的話,並且反問她───

「告訴我妳不想要什麼,有什麼用呢?」

是啊,我們總是習慣說出自己不想要的事情,卻很難義正辭嚴的說出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尤其在身陷谷底、認為自己已經毫無選擇的時候。通常,在這個狀態下所擠出來的「想望」,都非真正自己內心渴望的。

我光是想到自己的家人與朋友遺忘自己,就覺得心裡好難過,而艾德琳卻獨自過著透明人般的生活三百年之久,連愛人的心都無法駐留,實在太悲傷了。

不過,卻在一間二手書店裡有那麼一個人記得艾德琳,即使過了一天、即使關閉無數扇門,他依舊認得她,這讓艾德琳非常非常震驚,後面的發展我只能說好精彩,好好看,再寫下去可能就會讓書友們失去閱讀的興趣。

讀完這本書之後,我也不禁思考起人生的長度與和他人連結的意義,還有想要愛與被愛的原因,是不是最終都只是想要被看見呢?被看見最真實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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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
4.5
|
2023/04/23
劇透警告

千萬別向天黑後才出現的神祈禱

艾迪

法國年輕的少女艾德琳為了逃避將她捆綁的婚姻枷鎖,選擇了向天黑後才出現的神作交易。永生的自由,代價卻是被世人的遺忘,這麼長的人生,原本應該是種祝福,但卻被黑暗扭曲成了一個諷刺的詛咒,記憶這個詞成了艾德琳口中的苦澀滋味,在這漫漫長路上,她漸漸學會與詛咒共存,在黑暗慢慢散去之後,她看見了這個世界的可能性與精彩之處。

艾笛,而不再是艾德琳,她再也作不成當初樸實鄉村的少女,也回不到故鄉的美好與真實,於是她選擇向前走,圓滑地與黑暗共舞,並在光亮之時持續在這世界上留下一點痕跡。

亨利

小王子在他孤單的星球上找到了一株艷麗但驕縱的玫瑰,他希望玫瑰能夠愛他,於是付出一切,但玫瑰最後回報他的卻是一身的刺。亨利也渴望被愛,渴望付出的真心能有所回報,但就在最後一次的心碎時,他決定與黑暗作交易,他成為了大家眼中最完美的存在,家人、朋友、初戀情人,都再次愛上了亨利,但他們眼中卻不是最真實的他。

一個偷書賊,靠著記憶取巧的少女,看見了最真實的亨利,兩人之間的共通性與羈絆讓亨利再次看見希望,但橫在中間的卻是三百年的歷史與倒數計時的生命。

比記憶更強大的是意念,一旦燃起了星火,便能夠成為燎原大火,在這世界上蔓延,艾笛將自己的豐富人生一點一滴地留在世界上,帶給後人無限的感念與創作靈感:一個臉頰上有著七顆星星般雀斑的少女。

而她帶給亨利最後的禮物則希望他能夠再多探索這個世界,也讓身邊的人愛著最真實的自己,艾笛・拉胡的故事尚未結束,她將結局留給了後世的人,將星星刻畫在星空中,只要抬起頭,便能夠在黑暗中看見她的祝福。

這本雋永的人生故事推薦給:相信理想與信念的愛書人,與那些曾破碎與迷惘的心,願你們都能在黑暗中看見永恆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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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
4.5
|
2022/09/11

人們的一生總是在追尋一個目標,功成名就的聲譽、和諧幸福的家庭,抑或及時行樂的短暫,成千上億的人類,擁有各式各樣的夢想預備執行,有些成功實現,有些胎死腹中,而唯一的共同點便是時間如水,永不停滯。一旦錯過那萬份分之一的機會,或許從此以後就必須向現實妥協,渾渾噩噩的在遺憾與悲憤中渡過。

惡魔現身和求助無門的凡人進行充滿漏洞的交易……看似相當常見的劇情,假使依照設定走向,後續不外乎是找到破綻然後得到一個快樂的結局,但這本書沒有如此的進展。

而透過和魔鬼的契約談論人生的短暫、心中的慾念、寂寞的心靈和迷茫的生活,優美的字詞低吟關於人世的惆悵,感嘆短暫光陰中背負的期待是多麼耀眼的同時卻一閃即逝,誰都渴望有著不平凡的人生,但究竟要荏苒多少光陰才有辦法達成,甚至興許完成一半而已。

作者花費近十年的時間把心中的焦慮託付給文字,不惜藉由隱身於陰影裡的浮士德,談論人類在如此浩瀚的宇宙裡多麼渺小,利用藝術、創作和音符竭盡所能地在廣闊的世上留下小小的一席之地,強烈的對比上也震撼了身心。

不斷被遺忘的艾笛是你我最真實的寫照。害怕被忽略,恐懼被捨棄,但這是誰也無法控制的結果,無論多有名氣的紳士貴族,終究會因為家世沒落或時光蹉跎而成為過往,花無百日紅,人無千日好,

該如何將這一生充實的度過?耐人尋味的疑惑,從來沒有確切的答案。

亨利則視茫茫人海裡你我的心聲,瑣事堆疊的不安,過往交錯的猶疑,還沒看到答案的輪廓便已經邁入下個年頭,不確定和自卑感經年累月的蠶食不堪一擊的靈魂。該如何肯定自我心中的價值?再多華麗的詞藻,都沒有辦法放言高論。

活著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這不是什麼通俗的奇幻浪漫書籍,而是納悶何謂人生。我們都有自己的心魔需要對抗,都有想要滿足的希望,但有時事情不會那麼順利,也有時事情部會那麼悲慘,也許明天會有所不同抑或一成不變,但生活就是充滿變數,所以才能如此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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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
5.0
|
2022/08/31
劇透警告

V. E. Schwab的用詞典雅,譯者林欣璇用詞通順,將奇幻愛情故事描寫的生動吸睛,600頁根本不夠,很想要故事一直繼續下去,很喜歡這個故事,看完的隔天,我又再速速翻閱一遍,也帶了原文書回家⋯⋯。中文版有個小缺點:錯字稍多,雖不影響閱讀,還是希望出版社校閱時能更謹慎。

(以下可能有書籍內容,請斟酌閱讀)

「無論有多絕望渴切,都千萬別向天黑後才回應的神祈禱。」艾斯特拉告訴艾笛。
崇尚自由的艾笛無法接受父母安排的婚姻,那將是自己屬於某人、受限的開始。她逃跑,逃離永維這個小鎮,黑暗之中祈求河神幫助,卻依然沒有得到回應,唯有黑暗之神現身在寂靜炙熱的夏夜,她不想面對佇立在那裡等待的人生,沒有時間憂鬱,她和天黑後才回應的神祈禱,她不想屬於任何人,想要自由,想要更多時間,條件是等到她不想活的時候,黑暗之神路克便可以奪取她的靈魂。
每一獲得都有其代價。

她被人遺忘、無法留下生活的足跡,因為從和路克交易的那一刻起,她就不是人類了。一眨眼,一離開別人的視線,前一刻才認識的人便是她為全新的陌生人,艾笛無法在他們記憶裡留下痕跡,300年了。

這些年,她學會有哪些事物是自己真正不可或缺的,是藝術,藝術有很多種形式,有影視、詩詞、繪畫或書籍,而她發現,從書中可以體驗一千種不同的人生,或是在書頁裡為一段特別漫長的人生找到繼續下去的力量。她學會偷竊、學會說謊,騙得了所有人,卻騙不了亨利。他向黑暗之神祈求眾人的關愛,祈求自己更受疼愛,希望自己符合他人的期望,那一夜,絕望的那一夜,他沒有多想,只祈求黑暗給他一年的時間,一年的受人關注,但沒過幾天他就受不了種種假象、瞬間的轉變彷彿成了世界的中心。直到和艾笛相遇。亨利在艾笛眼眸看見的不是一層薄霧,而是看得見真正的自己的一片清澈;而艾笛,這300年以來第一次被人記得。

他們的相遇是巧合,還是如傀儡般受到控制,早已安排好的。

一年十二個月,錶面上的十二的數字,已接近午夜,艾笛曾一度以為指針會一圈一圈走下去,說好的一輩子都是假象。她不願路克就這樣奪走亨利的靈魂,便向路克承認自己不再是人類,也無法和正常人類戀愛,她走向黑暗,投向路克的懷中,以換取亨利的生命,以及他對她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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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2022/07/27
劇透警告

浮士德的性轉版,主角艾笛以靈魂交易所求,她想逃離那個將會禁錮她一生的村莊,她想逃離結婚生子終其一生無法追求夢想的命運,即使村裡一個信奉古神而不是上帝的老婦曾經警告她:「無論有多絕望渴切,千萬別向天黑後才回應的神祈禱。」

1714年7月29日,艾笛被迫嫁給一個喪妻、帶著三個孩子的男人,婚禮前一刻,艾笛奔逃到森林,一邊跑一邊跟虛空祈禱能得到自由,一個不屬於任何人的無限自由。

黑暗應允了她的要求,代價是靈魂,黑暗笑說:「靈魂是最容易拿來交易的籌碼。它是沒人費心去思索的時間。」

從此艾笛成為了一個不老也不會受傷,但每個人轉眼即忘的人。她無法在任何人的記憶裡留存,甚至無法被畫下或拍照,她沒辦法留下任何有形的痕跡,

直到2014年3月13日,一個名叫亨利的男人,跟艾迪說了一句三百年來沒有人跟她說的話:「我記得妳。」

▍無法抹滅的意念

「被人遺忘有點像是一點一點發瘋的過程。你開始忘記什麼才是真的,忘記自己是不是真的。畢竟,如果一樣東西無法被人記住,那怎麼能算是真的?」艾笛三百年來在世上踽踽獨行。

她後來終於找到能在世界上留下痕跡的方法,她散播意念給不同的藝術家,藝術家雖然遺忘艾笛,卻能記得那靈光,在書中章節穿插著以艾笛為靈感的各種藝術作品,雕塑、畫、歌⋯⋯

美國民權活動家Medgar Evers說:「你能殺死一個人,但你沒法殺死一個意念。You can kill a man, but you can't kill an idea. 」

意念不朽且流轉,看似幽微卻恆遠流長。

▍一千次的生命

艾笛發現,書籍是過上一千次生命的一種方式,或是在很長的生命中找到力量。她和亨利(那個唯一記得她的人)相遇便是在書店,亨利是書店店員,她把自己三百年的經歷告訴亨利,亨利紀錄下來,成為了這本《艾笛的永生契約》。

這個情節安排深深打動我的心,閱讀讓我活過了無數次不同的人生,書永遠不會背棄你、遺忘你,恆變世界中一件能長久不變的事,難道不是很美嗎?

▍一直以來都非常值得

《艾笛的永生契約》文句優美,故事流暢易讀,戲劇性強,雖然是偏厚的一本小說,讀完卻有意猶未竟的暢快感,小說中帶到了一些歷史事件及藝術家,非常有意思,喜歡推理、奇幻、神話或藝術的人,一定會喜愛這本小說,一起經歷艾笛寂寞又美好的一生。

「黑暗之中,他問起這真的值得嗎?片刻的快樂,真的值得漫無止境的憂傷嗎?剎那的美好,真的值得好幾年的痛苦嗎?

她轉過頭望著他說:『一直以來都非常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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