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言
我的日常道德
一.比我富有的人,無論給我什麼,我都會欣然接受。也毫不客氣地讓對方請我吃飯。總之別人給我東西時我不會客氣推辭。因為爽快地施與受,會讓人生更光明。收要爽快地收,給也要爽快地給。
二.別人請客時我會盡量多吃。那種時候,沒必要難吃也硬說好吃,但好吃的就明確說出好吃。
三.與人共餐時,對方若比自己的收入少,就算有點吃力也該由自己付款。對方如果收入不低,當對方堅持要付錢時就讓他付。
四.別人開口要錢時,我會根據彼此關係的親疏遠近來決定是否答應。無論對方多麼缺錢,只見過一面的人我絕對拒絕。
五.生活費以外的錢我誰也不借。如果對方是生活所需我才會借。但我內心對友人知交各有一定的金額,只會借給對方我心甘情願為此人付出的金額。既然借了,就不會要求對方還。也沒有人還過。
六.約定一定要遵守。人若不守信就無法維持社會生活。因此與人的約定除了不可抗力以外我從未毀約。不過,有種約定偶爾會毀約。那就是找我寫稿的約定。唯有這個,好像就是無法徹底守約。
七.某人告訴我誰誰誰曾經講過我壞話時,我通常隨便聽聽不會當真。因為人都會在背後批評別人,也有時雖然講對方壞話,心裡卻很尊敬對方,而且在轉述的過程中,第三者往往只提及此人講的壞話卻沒轉述對方同時也講過的好話。
八.我不會假客氣。我堅持自己的價值,也要求別人給予我應有的待遇。我不管和誰一起坐車,只要有空位,我就不會去坐走道中央的簡易輔助席。
九.我也受不了別人好心轉述關於我的惡評或負面傳聞。得知那些傳聞後若能緊急應變的場合倒還好,除此之外我只想裝聾作啞。
十.我經常在路上鬆開腰帶走路。這時如果有人提醒我,我總是很反感。腰帶鬆了,只要自己沒發現就無所謂。我討厭被旁人提醒。那種事不用旁人提醒,自己遲早也會發現。關於人生大事,或許也一樣。
十一.我想把對他人的關懷與照顧當成聊以自娛。不想當成義務。
十二.對我抱著好意的人,我會回以好意。對抱有惡意的人則回以惡意。
十三.請我批評作品時,壞文章我死都不會說好。哪怕會讓對方多麼受傷。但我覺得還算有點意思的文章,我也不會為了鼓勵對方就誇張地讚美。
(一九二六年一月 菊池寬三十九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