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百年間,博物館與觀眾的關係歷經許多轉變,這種從疏離到親密的過程,我們可以看到學者與實踐家對於博物館身分與角色的解構與重塑,同時也對應與觀眾及社群的連結,以及從觀眾到社群的角色轉變。例如Doering(1999)以觀眾的三種身分,巧妙地說明博物館視觀眾從陌生人(strangers)到賓客(guests),再到客戶(clients)的轉變經歷。
在陌生人模式,博物館認為其首要責任是館藏(collection)強調「物件問責制」(object accountability),而公眾雖然被允許進入,但實則是無關的陌生人。賓客模式下,博物館基於「為觀眾做好事」的使命,觀眾被假設為渴望接受這種協助並對此持開放態度。客戶角度促使博物館將對觀眾負責(accountable to the visitor)視為重心,不再試圖強加它認為最合適的參觀體驗,而是承認觀眾與客戶一樣,擁有需求與期望,並認為博物館有義務去理解並滿足這些需求與期望(Doering, 1999)。
來到「社群參與」盛行的時代, 當代的博物館觀眾已超越Doering(1999)所說的客戶身分,而可能成為「協作者」、「共同創造者」與「作者」(Simon, 2010; Bishop, 2012; Kidd, 2014)。探討朝向上述關係轉變的原因,我們可以先從「後博物館」、「再造博物館」、「後批判博物館」以及「參與式博物館」理論的建構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