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盱衡西洋哲學史的發展,足見哲學思潮持續地影響教育走向,重要的哲學家亦各有其教育事功,但我們不能忽略教育事業在傳遞與創發的過程中也常扮演引領哲學思潮前進的角色。經由哲學的反省與教育的推展,哲學與教育互為推手,共同塑造時代文化的精神。在傳統西方歷史的發展過程中,教育事業大多是無系統性的教育行政單位,而知識的真理探究多由少數菁英所重視,因此創發和傳遞知識的責任自然落在哲學家的身上,而他們本身也能意識到自己扮演著教學及建構教育理念的角色。
古希臘時代,蘇格拉底(Socrates, 469B.C.-399B.C.)的「詰問法」,即以哲學思辨的方式進行教學,至今仍是教育領域的重要教學法;柏拉圖(Plato, 427B.C.-347B.C.)在雅典附近設立「學苑」(academia)、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B.C.-322B.C.)在「萊西姆」(lyceum)講學,都說明了哲學家的教育事功;另如笛卡兒(Descartes, 1596-1650)、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等近代哲學大師,對教育的影響自不待言,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的《愛彌兒》(Emile)迄今仍是教育經典之作。十八世紀大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在德國柯尼斯堡講授哲學,同時也擔任教育學講座;十九世紀初,菲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 1762-1814)的《告德意志同胞書》(Reden an die Dutschen Nation)一書,把民族文化與教育結合得淋漓盡致;十九世紀的大哲學家黑格爾(Georg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除了擔任大學教授、校長,更曾擔任德國紐倫堡一所文科中學的校長。
二十世紀美國的杜威(John Dewey, 1895-1952)更以哲學和教育學的著作聞名,英國的懷德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 1861-1947)亦有闡述教育宗旨之著作,而羅素(Bertrand Russell,1872-1970)的《教育與美好生活》(Education and the Good Life)及《教育和社會秩序》(Education and the Social Order)等著作皆反映其對教育之卓見。哈佛大學的謝富樂(Israel Scheffler, 1923-2014)也以科學與哲學之專業,同時擔任哲學與教育學的教授,再次說明哲學與教育之關係。整體上,二十世紀的哲學家與哲學工作者大多執教於大學殿堂,也發揮其教學影響力。
無論是古代還是近代,哲學思潮若有似無地伴隨教育實務一同變化。哲學處在某個時代的政治與社會體制,形成屬於那個時代的思維指標,相關的哲學論述也體現於教育事業中的教育目的、教育內容和教學方法等層面,並系統化地發展為「教育哲學」(philosophy of education)理論,因此不難看出教育與哲學彼此之間的關聯性。教育議題的建構若能溯源於哲學內涵,就更能有效釐清其本質涵義。